香港律政署

律政署又稱律政司,回歸後改稱律政司,是香港最大的法律機構,是一個地位特殊,角色複雜而多樣化的法律部門。其職權涉及到立法、司法行政、檢控、民事代理、法律政策制定與改革以及律師等多項職能。從其性質和任務來看,近似於美國的法務部、中國內地的檢察院。貪污方向在香港是由ICAC負責,具有獨立的職能的法律機構,而反貪局在中國內地隸屬於檢察院。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香港律政署
  • 別稱:律政司
  • 類型香港最大的法律機構
  • 職能:立法 司法行政 檢控 民事 法律
律政署作為檢察機關,除了要全權負責香港刑事案件的檢控之外(作為檢控方),在所有起訴政府的民事訴訟(含行政訴訟)中均以被告身份參與訴訟,在法庭上代表政府。作為公眾利益的維護者,它可以申請司法審查,以維護公眾的合法權益;它還可代表公眾利益出庭參與審理涉及重大公益的案件。它還將涉嫌藐視法庭的情況告知法庭,協助法庭工作。律政司長是特別行政區政府和行政長官的法律顧問。而在中國內地檢察院是一個黨群機關,政府部門參與民事訴訟和行政訴訟時是由各部門自己負責,行政區的法律顧問經常是由某些學者專家負責!相比之下,香港律政司的職能在一定程度上比中國內地的檢察院廣泛。
總之,律政署除無審判權之外,幾乎肩負所有重要的法律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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