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學會考

香港中學會考

香港中學會考(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HKCEE),習慣稱為CE,是香港考試局為全港中、英文中學完成中學 5 年課程的學生舉辦的公開考試。旨在衡量學生的學能程度。會考的成績為香港政府所承認,可作為計算薪酬的一種學歷。參加這項考試的學生,成績達到一定的要求,可升入大學預科就讀。考生報考科目可選 1 至 10 科,包括文科、理科、商科及一些工藝科目。各科成績共分 6 級,即 A、B、C、D、E、F,成績在 F 級以下者不予評級,以 E 級成績為及格。除英國語文、英語速記、英文打字及佛學 4 科外, 各科成績如獲 A、B、C 級,其水準可獲承認為英國普通教育文憑考試普通級及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香港中學會考
  • 外文名: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 縮寫:HKCEE
  • 慣稱:CE
會考介紹,考試用途,預科教育,大學聯招,其他升學,就業,歷史,科目,科目列表,已取消科目,新開設科目,英國語文科,聆聽考試,考試改革,歷年評級改變,相關事件,未來展望,

會考介紹

香港中學會考(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縮寫為HKCEE,慣稱CE,亦有用英文舊稱School Cert.;Hong Kong School Certificate Examination)是香港考試及評核局主辦的其中一個公開試,於每年4、5月舉行,8月第二個星期公布成績。考生主要為七年制中學完成中五的學校考生,但亦有自修生報考。早期亦曾有為完成全部中學課程學生而設的中學會考。2009年的報考人數是119,007名,其中88,308名為學校考生;30,699名為自修生。而2010年“末代會考”(即最後一屆開放予應屆學校考生)的報考人數有127,162名,其中90,063名為學校考生;37,099名為自修生。
因香港教育改革,香港中學會考將由香港中學文憑考試取代。2011年香港中學會考為最後一屆(俗稱“終極會考”,意指真正最後一次“末代會考”),並已於當年4月至5月期間舉行,考生只能以自修生身份報考而不會再開放予學校考生應考。自1978年香港考試局接手舉辦會考,至2011年的34年間,共有約4,399,100名考生曾報考香港中學會考。
2008年的報考人數是109,574名,其中84,690名為學校考生;24,884名為自修生。2007年的報考人數是105,266名,其中80,690名為學校考生;24,576名為自修生。1979年,當時的香港考試局接辦香港中學會考。現時會考定於每年3月至6月舉行,主要科目之考試會在4至5月進行,而5至7月初則舉行中、英文及國語的口試。考試成績一般會在八月初,大學聯合招生辦法(下稱大學聯招)第一次收生結果公布後的下一個星期三公布[1]。2007年,香港中學會考提供39個科目,考生最多可報考10科,而大部份日校考生報考6至8科。除了中文、英文、法文、中國歷史、中國文學、英語文學、國語、英文文書處理及商業通訊、佛學這9科外,其餘所有科目的試卷均可以選擇以英文或中文應考。兩種語言的試題、評分要求和分級標準相同,應考語言不列於成績通知書和考試證書上。

考試用途

預科教育

考生借著香港中學會考的成績,可循中六收生程式,入讀官立、政府津貼學校之預科課程,又或直接報名入讀直接資助、私校預科課程。無論選擇什麼學校,學生都會在中七時參加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並以這兩個考試的成績在大學聯招下申請入讀大學的全日制課程,這個是一般文法中學教育制度下的學生進入大學的途徑。
香港中學會考的成績,可用作申請香港學校之預科學位。此外,要滿足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之應考資格,香港中學會考成績是不能缺少的,其中中文(如該考生不曾應考中文,則為國語或法文)及英文兩科必須達第二級(或舊制下的E級)。現時,學生在會考的成績,已經成為大學聯招一個重要的收生考量比較,而非單單作為各科的最低入學條件。
在會考中考獲最佳六科成績合共14分的考生,可在中六收生程式的第一階段向原校申請升讀中六,若未能(又或不打算)於原校升讀中六,可在第二階段到其他學校申請入讀中六或到各區聯合招生中心申請其他學校的中六學位。未能在第一和第二階段取得學位和最佳六科成績不足14分的考生,可於往後的三個階段到仍有剩餘學位的學校申請入讀中六。在最後一個階段,仍未能取得中六學位的學生可參加教育局的統一派位,但若果在最後一個階段前已沒有,或只餘下一所官、津學校有剩餘學位,統一派位程式會取消。近數年因為學位競爭十分激烈,自2006年首次因學額不足取消統一派位以來,只有2007年及2010年實行過統一派位階段。2006年更出現過所有資助學位皆告額滿的狀況。
在過去中六收生程式的最終階段(派位階段),有“符合最低高考資格”和“最佳6科需8分以上”這兩個報讀中六課程最低要求存在,令不少人對中六的正式收生要求存在著“6科最佳8分以上,包括兩科語文科及格”的誤解。但實際上,由於語文科及格與否與教育局成績積點要求沒有直接關係,能在當屆會考完全符合語文科目要求的應屆考生未必代表不能升讀預科,在一些情況下,學校可以收取符合足夠及格科目和分數,但語文科不及格的考生,但是因為報考高考同時亦有“應考高考之前一屆的會考或以前,兩科語文科取得及格成績”的規定,該等學生必須在翌年會考的語文科取得相應的及格成績才可繼續升讀中七並參加高考。
由於報名參加高考的條件不會因就讀的學校改變,直接資助學校和私校雖然不直接參與中六收生程式,但是除了平均收生分數較官、津學校稍低和可在任意階段收生以外,收取的學生的基本成績和官、津學校沒有太大分別。

大學聯招

學生在會考的成績,在大學聯招中占有決定性的影響。香港大學香港科技大學均要求考生在應屆高考前的會考考獲最少合共7科及格,香港中文大學更要求考生在任何一次會考中考獲最少7科及格(包括兩科語文科)。自2002年考評局在兩個考試取消一級二等制以後,加上大學近年減少在聯招收生的比例,會考成績成為了高考成績之後,第二重要的收生考量。而且部分大學的科目,甚至會把會考高考成績比例作四六又或五五之分。所以事實上,香港中學會考是現時學制下,大學入學考試的第一階段。
另外,擁有6科最佳積點為滿分(即30分),並在英文科,以及中文/國語/法文其中一科達4等/C級的應屆考生,更可直接申請香港大學、中文大學及香港科技大學的學士學位課程,並於中六完結後直接入學,無需參加高級程度會考,即“中六生優先取錄計畫”,俗稱“拔尖計畫”。(但過去也有出現院校以拔尖計畫以外的模式直接取錄符合拔尖計畫的條件的考生的例子。)

其他升學

學生的會考成績,也可用來申請職業訓練局各院校(例如香港專業教育學院)又或其他專上院校開辦的文憑/高級文憑、副學士先修班等課程,由於一般成績較好的考生大多會選擇修讀預科,所以這些課程相對的成績要求比較預科教育低。但近年因競爭激烈,不少課程的收生分數相對於報考高考最低要求為高,甚至出現部分專上院校以資助等手法,向成績一般能升讀預科的同學作出招募。
反之而言,會考成績未能取得一定科目合格(一般定義為不足5分)的考生,也可透過報讀毅進計畫等的課程,取得類似的資歷。

就業

香港中學會考證書視為香港中學畢業生求職時的正式檔案。在香港考試及評核局的安排下,英國劍橋大學考試委員(UCLES, University of Cambridge Local Examination Syndicate)承認大部分會考科目的成績,於香港中學會考各科取得C級或以上,等同英國普通教育文憑海外考試(IGCSE, International General Certificate of Secondary Education)及格。然而,於2007年11月由英國國家學術及專業資歷認可資訊機構(UK NARIC, National Recognition Information Centre for the United Kingdom)發放的調查報告指出,香港中學會考若與英國普通教育文憑海外考試作等級分布比較,香港中學會考明顯比英國高出一至兩個等級。例如,在香港中學會考取得C級的考生,在英國的普通教育文憑海外考試將極有可能取得A或B級成績。值得留意的一點是,報告同時強調上述結論僅在涉及數學及科學範疇的科目基本上成立,而在人文範疇的科目香港中學會考並未有較優勝的地方。英國文化協會於收到有關報告後已致函予英國各院校有關報告,讓院校能適當調節來自香港的會考生的收生準則。

歷史

開設中學會考
香港中學會考未開辦前,英文中學的公開試是由香港大學舉辦的,分別為初級試(Junior Local Examination)、高級試(Senior Local Examination)和港大入學試(Matriculation Examination)(後兩者課程和試卷一樣,但有不同要求)。以上考試主要目的在篩選學生入港大,學生報考科目少,未能全面考核其中學學業成績,不是理想的中學畢業考試。1932年2月2日,教育當局議決設立中學會考,以取代這三種考試,而中學會考仍由香港大學主辦。港大的全港中學畢業會考(Hong Kong University School Certificate Examination)於1935年6月首次舉行。這箇中學會考是為英文學校第一班(Class 1)學生而設。會考及格生分為及格(Pass)及優等及格(Honour),及格者獲發會考證書。香港大學又以中學會考作為入學試,錄取成績達到港大各學院要求的考生。
會考改制政府接辦
皇家視學官賓尼在1935年發表香港教育報告書,建議學生應早一年考會考,令有意考上大學的學生,會考後有一年時間預備,又建議應由負責中學教育者辦理會考。1936年7月13日教育局會議接納其建議,以新的第二班中學會考取代港大的第一班中學會考。於是教育司署由英文學校視學官和中學校長組成中學會考委員會(Hong Kong School Certificate Syndicate),舉行香港中學畢業會考(Hong Kong School Certificate Examination),1937年6月26日首次開考。 港大亦於同年舉辦最後一屆第一班的中學會考,1938年起,港大自行舉辦入學試,獨立於會考。 當時考生大多是官立或政府津貼的英文中學的學生,私立英文中學則只有幾間獲準派學生應考。1942年,因日本侵占香港,會考停辦。香港重光後在1946年復辦。1947年,中學會考委員會公布,原準備於1942年參加會考的學生,可由以前就讀的學校報名,以“戰事投考生”(war candidate)資格,參加該年七月的會考。
開設中文中學會考
1952年,香港中文中學高中畢業會考(Hong Kong Chinese School Certificate Examination)開始舉行,為中文中學高中三年級學生而設。原來的香港中學畢業會考,於1961年改名為香港英文中學畢業會考(Hong Kong English School Certificate Examination)。因中文中學學制由六年制改為五年制,新學制第一屆中五生和舊學制最後一屆高中三生,1965年一同應考中文中學會考。兩批學生考同一試卷,而命題以新舊制均有的課程為標準。這年會考證書只設一種,不過舊制高中三生證書上加印識別,以便直接報讀大學,而新制中五生需修讀一年預科才可升上大學。中文中學會考中文名中除去“高中”二字,改為香港中文中學畢業會考。
證書制度改革
1968年,中英文中學的會考分別改名為香港英文中學會考(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English))及香港中文中學會考(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 (Chinese)),科目成績只用等級,不再把等級分為“及格”“不及格”等類。以前考生需於五科達至“及格”以上才獲發會考證書,且須包括數組科目,未達要求者俗稱“落第生”。落第生沒有會考證書,令日後升學求職都有困難,而歷年均有不少考生落第。(例如1967年英文中學會考,18792名參加考取會考證書的考生中,有8163名不及格,占全體的43.4%。)有些考生即使已有五科以上及格,甚至已有八科及格,但因未能在某組科目內取得一科及格,仍被當作落第。(當時考生最多可報考九科。)會考的種種問題,令當時公眾對會考存廢作出不少議論。為減輕考生害怕“落第”的壓力,會考從1968年起改制,取消科目分組制,改為科目獨立制,所有考生都可獲得會考證書。這一新制度自此一直沿用。
合併會考
1971年政府公布將香港英文中學會考委員會和香港中文中學會考委員會,合併為香港中學會考委員會,主辦1972年及1973年的中英文中學會考,並於1974年將之合併為香港中學會考(Hong Kong Certificate of Education Examination),考生可選擇應考英文或中文卷。 原來兩個會考的科目課程亦逐步劃一。會考合併後,仍有部份科目課程尚未合併,就以課程甲、課程乙分別稱原來中中會考和英中會考課程,課程甲只用中文應考,課程乙只用英文應考。 由於當時香港中學數學有“舊數”(分為算術、三角、幾何、代數四個獨立範疇的傳統課程)和“新數”(以現代數學結構和概念為基礎的改革課程,起因於美國的新數學運動。)兩套課程,而兩個會考的相應課程至1975年才合併,因此1974年會考數學科有四個課程:用新數課程的課程甲、課程乙,以及用舊數課程的同等課程甲、同等課程乙。1976年會考,除英文科外,所有科目課程合併完成。而英文科就一直保持兩個課程,兩者深淺不同,直至2007年英文科改革為止。1974年會考亦把原來的中國語文科,分拆為中國語文和中國文學兩科。當時考生各科應考語言會註明在會考證書上。後來考試局接受教育統籌委員會建議,從1986年會考起取消註明應考語言。當時,會考答案都會刊登在報紙上。
考試局接辦
1977年,香港考試局(今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成立,並於1978年接辦香港中學會考。1983年考生為歷屆之冠,報考者共172,321人,其中應屆中五生僅9萬左右。這年考生人數龐大,主要原因為重考生驟增。香港中文大學當時擬推行“暫取生”措拖,按中學會考成績給予暫取資格。很多學生想藉重考中學會考取得更佳成績,以圖成為暫取生。
1980年起,考生可以在個別科目(主要為數理科)使用計算器。考評局準用計算器,會印上"H.K.E.A. APPROVED"或"H.K.E.A.A. APPROVED"標籤。1987年開始,考生可以報考科目由九科增至十科。2007年首次在中文及英文科,用水平參照評級,取代常模參照評級。
印上'APPROVED'標籤的計算器印上'APPROVED'標籤的計算器
現時會考定於每年3月至6月舉行,主要科目之考試會在4至5月進行,而5至7月初則舉行中、英文及國語口試。考試成績一般會在八月第一或第二個星期三公布(又為配合大學取錄資優生,自2006年以來,會考放榜日皆定於大學聯合招生辦法(下稱大學聯招)第一次收生結果公布後的下一個星期三)。2007年,香港中學會考提供39個科目,考生最多可報考10科,而大部份日校考生報考6至8科。除了中文、英文、法文、中國歷史、中國文學、英語文學、國語、英文文書處理及商業通訊、佛學這9科外,其餘所有科目的試卷均可以選擇以英文或中文應考。兩種語言的試題、評分要求和分級標準相同,應考語言不列於成績通知書和考試證書上。
2011年,最後一屆香港中學會考放榜後,有多年歷史,幾經種種變革的香港中學會考,亦告終結。

科目

2007年香港中學會考提供39個科目,考生最多可報考10科,而大部份日校考生報考6至8科。(1987年或以前,考評局只容許考生最多報考9科。)雖然考試科目眾多,學生於選科時卻受制於個別學校的規定。然而,個別學校容許學生以自修方式報考該校未有提供的科目。
香港中學會考評審嚴格,大部份科目取得甲等成績(A Grade)的比例會限制在5%以下,而各等級以金字塔形式評分,至不合格的等級為止,俗稱「拉曲線」或「拉curve」。所以一般學生在此類考試取得丙等成績(C Grade),已算是有中上的成績。
除了中文、英文、法文、中國歷史、中國文學、英語文學、國語、英文文書處理及商業通訊及佛學這9科外,所有科目均可以選擇以英文或中文應考。就讀英文中學的考生通常會以英文應考;中文中學考生會以中文應考。不過,應考語言不一定與學生所就讀是中文中學還是英文中學有必然關係。換言之,中文中學和英文中學的學生通常可以自行決定部分科目的應考語言。

科目列表

膳宿服務
附加數學
生物
佛學
化學
中國歷史
中國語文(新課程於2007年起實施)
中國文學
商業
電腦與資訊科技
設計與科技(舊稱「設計與工藝」)
設計與科技(另選課程)
社會教育
經濟與公共事務
經濟
電子與電學
英國語文(新課程於2007年起實施)
時裝及成衣
法文
地理
政府與公共事務
圖象傳意
歷史
科學與科技
旅遊與旅遊業
視覺藝術
家政(服裝與設計)
家政(膳食、家居與家庭)
綜合人文
英國文學
數學
音樂
體育
物理
會計學原理
國語
宗教(基督教/天主教)
科技概論
英文文書處理及商業通訊

已取消科目

木工(1992年)
針黹/縫紉(1993年,由同年新設的“家政(服裝與設計)”取代)
縫紉(1993年,由同年新設的“家政(服裝與設計)”取代)
原來的家政科於1993年改名“家政(膳食、家居與家庭)”
設計與工藝(1994年,由同年新設的“設計與科技”代替)
德文(2000年)
英文速記(2001年)
英文打字(2003年,由2002年新設的“英文文書處理及商業通訊”代替)
金工(2004年)
電腦(2005年,與資訊科技科合併為“電腦與資訊科技”)
資訊科技(2005年,與電腦科合併為“電腦與資訊科技”)
美術(2005年,由同年新設的“視覺藝術”代替)
陶藝(2007年)
工程科學(2007年)(1983年至1991年本科中文名為“實用科學”,1992年改為現名,英文名則一直不變。)
人類生物學(2007年)
工業繪圖(2007年)
紡織(2007年)

新開設科目

以下為2000年後開設的會考科目:
國語(2000年)
英文文書處理及商業通訊(2002年)
科技概論(2002年)
圖象傳意(2002年)
資訊科技(2002年)
設計與科技(另選課程)(2002年)
綜合人文(2005年)
科學與科技(2005年)
電腦與資訊科技(2005年)
視覺藝術(2005年)

英國語文科

於2007年度以前,香港中學會考的英國語文科,提供兩個課程——課程甲(Syllabus A)及課程乙(Syllabus B)。課程乙的程度較深,成績評級則等同GCE O-Level水準。考試局並公布,課程甲C級成績,則等同課程乙E級成績,因此社會上亦普遍接受這兩個英文課程的成績關係(但課程甲的成績不能銜接GCE O-Level)。一般而言,英文中學的考生全部皆會應考課程乙的課程。  2007年英國語文考試形式改革,2006年為最後一屆分為課程甲(Syllabus A)及課程乙(Syllabus B),以致大部份學生為爭取更佳成績而選擇較淺易的課程甲(Syllabus A)。

聆聽考試

1986年,會考英文科課程甲和課程乙首次加入聆聽考試。當時聆聽測驗是在裝有無線感應回線系統的試場舉行,考試局向考生供應聽筒。課程乙的考生眾多,計有十萬多人,安裝和維護器材又耗費不少,使得有器材的試場不敷套用。課程乙聆聽考試,因此需於連續兩日舉行五節,首日三節,次日兩節,試卷亦要設五個版本。各版本間考生整體分數難免有明顯差距,需要進行調整。課程甲因考生人數少,聆聽考試無需分節。1995年起,課程乙聆聽考試交由電台廣播,考生自備耳筒收音機應試,使得所有考生能同一時間考試。此舉也是要預備1996年英文科的新課程,原來的聆聽卷改為聆聽、閱讀和寫作綜合卷,不適宜再採用多種版本。1995年的聆聽考試由香港電台第二台、第四台、第五台播放,1996年到2002年由第四台播放,2003年起由第二台播放。1998年起,課程甲聆聽考試亦由電台廣播。但是,每年都有試場出現電台訊號接收不清,招致考生不滿,考評局於2009年開始,在部份電台接收差的試場,安裝紅外線接收系統。

考試改革

中文科考試改革
考評局於2005年5月宣布,2007年會考中國語文科評級方法會由以往的全常模參照(俗稱「拉曲線」)改為水平參照(但5*級將保留常模參照)。考評局將取消26篇範文,給予各間學校老師設計合適學生程度的課程。換言之,2006年會是最後一年使用26篇範文設題考問學生。2006年或以前的課程總共有2卷,一為作文及語文運用,另一份是閱讀理解和讀本問題。改制後,學生需考5卷,卷1考核學生的閱讀能力,卷2考寫作,卷3考聆聽能力,卷4考說話能力,卷5則是一綜合能力考核。說話是有小組討論和短講。綜合能力考核是要求考生聆聽一段錄音,以及閱讀文字、圖表的材料後,以寫作方式完成指定任務。校內評估亦為新加入的環節,這是以在學校的閱讀報告或參加語文朗誦活動等為評估的項目,占全科15%。評分方面以水平參照下,共分1至5*及U級,以5*級最高,U級最低。改革後的課程會在未來的中學文憑考試中繼續使用。不過,考評局已經表明,在2006年畢業,欲於下一年度重考中國語文的考生,必須應考新課程。
英文科考試改革
2007年會考英國語文科考試會像中國語文科般,改以水平參照評級。試卷形式亦有所改動。在新制度下,卷一分A和B兩部,兩部分的主題一致,分別考核學生的閱讀和寫作能力;卷二考聆聽;卷三則考會話。會話考試有較大的改動,分為小組討論(Group Discussion)和個人對答(Individual Response)。小組討論有5分鐘時間準備,較以往兩分鐘為多,要閱讀的資料亦較多。個人對答則是新環節,要求就先前討論的話題,對考官的一項提問作出一分鐘的回應。校本評核(School-based Assessment)為新項目,學生在校時需對曾閱讀的書籍或看過的片段或電影等寫報告,以及回答老師的提問,老師會就學生的表現作出評核,分數占全科15%。不過,考評局已經表明,在2006年畢業,欲於下一年度重考英國語文科的考生,必須應考新課程。

歷年評級改變

1960年前
1937年
成績有優等及格(Honour)、及格(Pass)、不及格(Fail)。
1946年
成績分為及格與不及格。
1949年
成績分為優異(Pass with Distinction)、良好(Pass with Credit)、及格(Pass)、不及格(Fail)。
1960-1970年間
1962年
英文中學會考成績再細分為九級:1級為優異,2、3級為良好,4至6級為及格,7至9級為不及格。
1965年
中文中學會考亦採用英文中學會考的評級。
1966年
中英文中學會考改用字母等級:英文中學會考A級為優異,B、C級為良好,D、E級為及格,F、G、H級為不及格。中文中學會考亦同,但只到G級。
1967年
中文中學會考加入H級,和英文中學會考完全相同。
1968年
不再把等級分為“優異”至“不及格”四類,等級改為A(1)至H(8)。
1970年後
1985年
取消G(7)、H(8)兩級,改為不予評級(unclassified)。
1991年
採用一級二等制,每級細分為A(01)、A(02)、B(03)、B(04)等,一直至F(12)的12個小等級。實行這制度,是因為1990年大學聯合招生辦法成立,大專院校欲根據中學會考成績,有條件取錄經聯招報讀學生。次年香港高級程度會考亦由原本一級三等制,改為一級二等制。
1999年
會考法文科開始用英國劍橋大學考試局國際普通中學教育文憑考試的試卷,因此根據其制度評級。成績分為A*(a*)、 A(a)、B(b)、C(c)、D(d)、E(e)、F(f)及G(g)級。G級以下成績不予評級。
2002年
取消考試成績一級二等制,等級改為A(a)至F(f)。
2007年
除中國語文、英國語文及法文科外,各科成績共分六級,即A(a)、B(b)、C(c)、D(d)、E(e)及F(f),其中A級為最高,F級為最低。F級以下之成績將不予評級—UNCL(不予評級,Unclassified),而F及UNCL視為不合格。
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成績分為五等,其中1等為最低,5等為最高(為配合中六收生,第5等再分為5及5*(以常模參照評分),而2等則為報考香港高級程度會考的最低資格),1等以下之成績將不予評級。(註: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已公布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兩科各等級成績與國際標準的關係,詳情請瀏覽 考評局有關的公布。)
大部分會考科目C級或以上成績,等同於英國通用教育證書普通水平考試(GCE O-Level)及格(C級或以上)。E級則被廣泛視為香港中學畢業生求職時需要擁有的最低資格。

相關事件

每年中學會考都會發生一些事件,近年常涉及一些疑似作弊(例如補習社試題和正式試題雷同),又或試題難度與過往差距過大,過往亦涉及一些試題用語不當(例如使用非正規(英式)英語、港式通俗口語等),從而引發社會討論,這些事件已漸成為中學會考必會發生的家常便飯。在大部分情況下,考評局並不會作出特別的調整。
然而,過往會考也發生過一些較嚴重的失誤或事件,結果導致考評局需要向該等考生作出相應措施補救,以下列出一些歷年較重大的事件:
1976年泄題
1976年5月29日,一份中文報章讀者版,刊出疑是兩日後會考中國文學科的試題,來自考生中流傳的“溫習資料”。當時主理會考的教育司署即日宣布,將重新擬定該科兩卷全部試題,考試會照常舉行。由於擬題時間短促,當日的試卷全為油印,題數減少,由十題選八減至八題選六,無註明每題分數。試卷倉促間擬出,有些試題考生感到難以作答。試卷為避開“溫習資料”,卷中所問的課文,大多數過往兩年已考問過。詞句解釋題和作文卷的文章論述題,這兩類指明必考的題目,考試竟然完全不出。同年會考中國語文科試後亦發現泄題,但教育司署決定不重考。
1987年聽力重考
原於1987年4月11日上午11時舉行的中學會考英文科(課程甲)聽力測驗,由於包裝試題的政府印務局出錯,部份試場收到的試題與包裝所示不符。因不夠時間把正確試題送往試場,考試局決定中止考試,並於5月16日同一時間重考,共有七千多名考生受影響。
1992年會計補考
於1992年5月8日舉行的會計學原理科考試,考試局在每小時100毫米暴雨下(當時沒有暴雨警告制度)宣布考試如常進行,但因為天氣理由導致部分考生無法前往試場,更有應屆考生於往試場途中不幸遇上山泥傾瀉而身故[來源請求]。雖然在會考守則明確指出颱風或暴雨警告不直接構成延考的理由(因兩者屬獨立的組織),考試局決定在5月30日再次舉行一次會計學原理科的考試,而已經應考第一次會計學原理考試的考生,可選擇應考與否,但應考的話,成績皆以第二次考試作準。21079名報考本科考生中,共9445名參加補考。
1996年英文科聽力
1996年5月10日, 英文科(課程乙)聽力測驗舉行。前一夜白石船民羈留中心發生越南船民騷亂,有船民逃走,警方於馬鞍山區對外公路設路障截查車輛,令區內交通癱瘓。警方行動導致派到沙田或以外試場應考的馬鞍山區考生,不能前往指定的試場。考試局當日早上七時,已接到不少考生求助電話。由於考生都帶備耳筒收音機應試,考試局便藉由電台廣播通知受影響考生,可以在就近試場應考,又安排速遞公司運送試卷到各試場。有七所學校協助容納這批額外考生,其中有一所更需臨時應付287名考生。會考執行委員會調整了受影響考生的積分。
2003年非典及暴雨
因為非典型肺炎在香港爆發並發出旅遊警告及全港性停課的理由,該屆考試在3月至6月開考的全部科目全體考生必需戴上口罩應試,及後雖然香港解除旅遊警告並取消學生必須攜帶口罩的規定,但英文科口試科目因部分考生已應考,為公平起見故仍規定全體考生戴上口罩應考,該屆口試的評分準則也有一定的修改以對應無法觀看口形的情況。
另外該屆的數學科考試當日,紅色暴雨警告在開考前約一小時發出,考評局在教統局宣布停課下決定當日考試如常進行。然而因個別試場的主要道路受該場天雨嚴重影響,令考生在正常情況下無法準時前往並導致不能準時應考部分甚至全部試題,考評局事後宣布,直接因為暴雨而導致無法準時應考的部分考生,連同受非典型肺炎感染等被直接影響的考生,考評局都作出了一定的成績調整,包括以參考校內成績作評分的標準,而並非參照1992年同樣事件的做法。
2005年英文科口試評分
2005年的中學會考,由於考評局的計分程式因升級時出錯,又因為評分者的疏忽,導致一部分考生的英文科(課程乙)的口試部分成績出現了錯誤的成績,甚至有考生本來口試的等級由"A"級誤評至"F"級,以致不少考生在這科的獲得的成績比起實際成績低,更影響了部分考生的升學。
考評局發現此事時,已正值於中六收生程式的尾聲,除向考生作出道歉外,也為受影響的考生提供免費覆核。因為這次事件受到影響的考生有670人,其中422人的成績得到提升,248人的等級得到提升,其中233名考生因為這個事件而由原來的不及格變成及格。教統局也特別為該等學生開設額外的學額給受影響的考生。
2006年英文科篇章引用
2006年5月4日正值2006年會考課程英國語文科(課程乙)卷一、二考試之際。當中卷二的多項填充題(MC Cloze),考評局以尊重著作權為由,刊出文章來源。至於“語文運用”(Usage)部分的一篇文章取材自《今日美國報》(USA Today),同樣列明了網址。
據某討論區會員所說,當日試場內有數名考生於同一時間向監考員提出如廁的請求。有會員懷疑該批考生是在洗手間利用手機的上網功能上網作弊。而根據考試準則,考生不可在考試期間打開手機的開關,並要把手機放在置於椅子下的袋中以免作弊。後來有人投訴指監考員並沒有嚴格執行這規則。
在該討論區的回應中,大都提及“有人在考試期間要求如廁”,他們認為這“說明了有考生涉嫌作弊的行為並非只在一、兩個考場的個別事件,而是有機會在全港各區的試場出現。”因此,他們要求考評局正視這問題,並在日後選材方面多加留意,否則會引起爭端,考評局的公信力更有可能進一步受損。考評局亦收到了約100宗與此事有直接關連的投訴及查詢。
5月19日,考評局發表有關會考英文科(課程乙)懷疑大批考生利用手機作弊案調查報告,發現開考期間登入資料來源網站的IP位址共有5個來自香港,其中1個以手機登入。考評局表示會繼續追查及分析相關試題答對率有否異樣,但表明不會因而重考或取消有關試題,並拒絕道歉。然而,考評局在該次問題被揭發後,採取了一些臨時的補救措施,要求考生把電話放於椅子下且為監考員所看到,並在考生往洗手間前記錄記下考生編號及時間。 而關於手提電話放置地點的制度,在往後考評局的公開考試中也繼續採用。

未來展望

考評局考慮各考試科目加入校內評估一項,目的是希望減少學校為應付會考而特地操練學生。由2006年會考開始中國歷史科、歷史科引用校內評估機製取代實行前的公開考試多項選擇題一卷。同時香港考試及評核局將於2010年舉行最後一屆香港中學會考,與現存的香港高級程度會考合併為新高中學制下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Hong Kong Diploma of Secondary Education, HKDSE),第一屆將於2012年應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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