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批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

根據《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認定暫行辦法》(教技〔2018〕7號)和《關於開展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認定申報工作的通知》(教技廳函〔2018〕88號)的有關要求,經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教育局,有關部門(單位)教育司(局),部屬各高等學校自主申報,在組織進行形式審查和專家評審的基礎上,經研究,教育部擬認定依託清華大學等22箇中央所屬高校的基地、首都師範大學等25個地方高校的基地為首批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首批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
首批高等學校科技成果轉化和技術轉移基地擬認定名單
中央所屬高校
序號
申請單位
1
清華大學
2
北京化工大學
3
北京理工大學
4
天津大學
5
大連理工大學
6
東北大學
7
上海交通大學
8
東南大學
9
江南大學
10
南京理工大學
11
浙江大學
12
山東大學
13
中國地質大學(武漢)
14
華中農業大學
15
湖南大學
16
中山大學
17
華南理工大學
18
四川大學
19
西南交通大學
20
西安交通大學
21
西北工業大學
22
長安大學
註:按照教育部對外公布的高校順序排序
地方高校
序號
申請單位
地區
1
首都師範大學
北京
2
天津理工大學
天津
3
河北工業大學
河北
4
山西大學
山西
5
吉林農業大學
吉林
6
東北農業大學
黑龍江
7
上海理工大學
上海
8
蘇州大學
江蘇
9
江蘇大學
江蘇
10
浙江工業大學
浙江
11
安徽工業大學
安徽
12
福州大學
福建
13
南昌大學
江西
14
山東理工大學
山東
15
山東科技大學
山東
16
河南科技大學
河南
17
武漢科技大學
湖北
18
華南農業大學
廣東
19
桂林電子科技大學
廣西
20
重慶理工大學
重慶
21
四川輕化工大學
四川
22
貴州醫科大學
貴州
23
昆明理工大學
雲南
24
西北大學
陝西
25
新疆大學
新疆
註:按照高校所在行政區域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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