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優彥,江西省贛州市南康區龍嶺鎮綜合便民服務中心幹部。2023年5月8日主動投案,接受贛州市南康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饒優彥存在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品禮金、違反生活紀律等行為。其夥同他人通過虛構墳墓遷移、篡改房屋補償類別等方式騙取國家征地拆遷補償款,並利用職務便利在征地拆遷、徵兵入伍等領域非法收受財物,數額巨大。2023年7月,贛州市南康區紀委常委會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違紀違法所得,並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另因未履行5.04萬元及逾期利息的生效法律文書義務,被列入南康區法院2024年第五期失信被執行人名單。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饒優彥
- 國籍:中國
人物履歷,人物事件,接受調查,依法雙開,
人物履歷
饒優彥,曾為贛州市南康區龍嶺鎮綜合便民服務中心幹部。
人物事件
接受調查
2023年5月,贛州市南康區龍嶺鎮綜合便民服務中心幹部饒優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贛州市南康區紀委區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23年7月,贛州市南康區紀委區監委對南康區龍嶺鎮綜合便民服務中心原工勤人員饒優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饒優彥身為黨員、依法履行公職的人員,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通過虛構墳墓遷移、虛構田土徵收面積、篡改房屋補償類別等方式,共同騙取國家征地拆遷補償款,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征地拆遷、徵兵入伍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
饒優彥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犯罪、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九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贛州市南康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饒優彥開除黨籍處分;由贛州市南康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