餘慶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組織開展全民國防教育活動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工作部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教育法》規定,每年9月第三周周六為“全民國防教育日”。為進一步加強國防教育,提高全民國防意識,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餘慶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組織開展全民國防教育活動的通知
  • 地址:餘慶縣
  • 發布:餘慶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 文號:余府辦發[2008]160號
余府辦發[2008]160號
一、加強國防知識教育,營造濃厚的國防教育氛圍
在9月15至9月25日“全民國防教育日”期間,各級各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強國防教育,增強全黨全民國防意識”和胡錦濤總書記“要高度重視國防教育,大力弘揚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偉大民族精神”的指示精神,圍繞縣委、縣政府的工作中心,依法施教,開拓創新,狠抓落實,不斷提高廣大黨員和人民民眾的國防意識;對幹部民眾加強國情教育,使全縣幹部民眾認清維護國家主權和安全的艱巨性和緊迫性,認清世界新軍事革命發展趨勢和我國面臨的安全形勢,克服麻痹思想,進一步增強憂患意識;要使幹部民眾了解有關國防法律法規的基本內容和要求,明確自身的法律義務和權利,自覺維護法律法規的權威性和嚴肅性,增強依法履行國防義務的責任感。
二、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深入開展國防教育活動
各鄉鎮要懸掛宣傳標語,辦好宣傳專欄,並利用鄉鎮趕集日上街發放宣傳資料。各部門要充分利用“二、五”政治理論及業務學習的機會召集幹部職工進行專題教育。武裝部門要發揮職能作用,協助和支持本鄉鎮搞好本地區、本單位、本系統的全民國防教育日系列宣傳教育活動。教育部門要充分認識學校國防教育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把國防教育作為實施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對學生進行教育。宣傳、文廣、民政等部門要發揮各自在國防教育中的作用,加強宣傳指導,搞好輿論導向,認真開展國防思想、國防歷史和國防知識等宣傳活動。
三、加強領導,切實抓好全民國防教育日活動
各鄉鎮、各部門要明確具體領導專門負責,要按照《國防教育法》的規定,切實把組織開展國防教育日活動作為義不容辭的責任和義務,作為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和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具體行動。各級領導要充分發揮模範帶頭作用,切實把活動抓緊抓好抓實,真正使教育活動開展得有聲有色,富有成效。
各鄉鎮、各部門於9月底前將活動開展的小結和圖片等資料報縣國防教育辦公室,此次活動開展情況列入年終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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