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劑中重金屬限量試驗

食品添加劑中重金屬限量試驗

該標準規定了食品添加劑中重金屬的限量試驗方法。本標準適用於食品添加劑中重金屬的限量試驗。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頒布的國家標準。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中重金屬限量試驗
  • 外文名:National standards for food safety - limit test of heavy metals in food additives
  • 發布部門: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計委
  • 發布日期:2015-09-21
  • 實施日期:2016-03-21
前言,範圍,原理,試劑和材料,試劑,試劑配製,標準品,標準溶液配製,儀器,樣品處理,無機樣品的製備,有機試樣的製備,測定,A管(標準管),B管(樣品管),C管,

前言

本標準代替GB/T 5009.74-2003 《食品添加劑中重金屬限量試驗》
本標準與GB/T 5009.74-2003 相比,主要變化如下:
——標準名稱改為“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中重金屬限量試驗”;
——增加了壓力消解罐消解法。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食品添加劑中重金屬的限量試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食品添加劑中重金屬的限量試驗。

原理

在弱酸性(pH3~4)條件下,試樣中的重金屬離子與硫化氫作用,生成棕黑色,與同法處理的鉛標準溶液比較,做限量試驗。

試劑和材料

註:除非另有說明,本標準所用試劑均為分析純,水為GB/T 6682規定的一級水。

試劑

硝酸(HNO3)
硫酸(H2SO4)
鹽酸(HCl)
氨水(NH3`H20)
乙酸銨(C2H7NO2)
酚酞(C2OH14O4)
過氧化氫(H2O2)
硫化氫(H2S)
高氯酸(HClO4)

試劑配製

鹽酸溶液(6 mol/L):量取50 mL鹽酸,用水稀釋至100 mL。
鹽酸溶液(1 mol/L):量取8.3 mL鹽酸,用水稀釋至100 mL。
氨溶液(6 mol//L):量取40 mL氨水,用水稀釋至100 mL。
氨溶液((1 mol//L):量取6.7 mL氨水,用水稀釋至100 mL。
pH3.5的乙酸鹽緩衝液:稱取25.0 g乙酸銨溶於25 mL水中,加45mL 6 mol/L鹽酸溶液,用稀鹽酸或稀氨水調節pH至3.5,用水稀釋至100 mL。
酚酞乙醇溶液(1%)::稱取1.0 g酚酞溶於100 mL乙醇溶液中。
硫化氫飽和溶液:硫化氫氣體通入不含二氧化碳的水中(如流速為80 mL/min左右時,通氣1 h。此溶液臨用前製備)。
硝酸溶液(1%):取1 mL硝酸加水稀釋至100 mL。

標準品

高純硝酸鉛[Pb(NO3)2],純度為99.99%或經國家認證並授子標準物質證書的標準物質。

標準溶液配製

1.鉛標準儲備液(1 mg/mL):稱取0.1598g高純硝酸鉛[Pb(NO3)2],溶於10 mL硝酸溶液(1%)中,定量移入100 mL容量瓶中,用水稀釋至刻度。
2 鉛標準使用液(10 μg/mL):吸取鉛標準儲備液(1 mg/mL)1.0 mL於100 mL容量瓶中,加水至刻度。

儀器

註:所用玻璃儀器均需以硝酸溶液(1+4)浸泡24h以上,用水反覆沖洗,最後用去離子水沖洗十淨。
50 mL納氏比色管
電熱板
可調式電爐
馬弗爐
電子天平:感量為0.1 mg和1 mg
水浴鍋
壓力消解罐

樣品處理

無機樣品的製備

無機試樣的“試樣處理”可按各產品質量規格的要求進行溶解或消化等前處理。試驗應在無元素污染的通風櫃中進行。

有機試樣的製備

有機試樣的“試樣處理”除按各產品質量規格的要求外,一般可按下述方法進行:
1.濕法消解:稱取5.00 g試樣,置於25 mL錐形瓶中,加10 mL~15 mL硝酸浸潤試樣,放置片刻(或過夜)後,於電熱板上加熱,待反應緩和後取下放冷,沿瓶壁加入5 mL硫酸,再繼續加熱至瓶中溶液開始變成棕色,不斷滴加硝酸(如有必要可滴加些高氯酸)至有機質分解完全,繼續加熱至生成大量的二氧化硫白色煙霧,最後溶液應呈無色或微黃色。冷卻後加20 mL水,煮沸除去殘餘的硝酸至產生白煙為止。如此處理兩次,放冷。將溶液移入50 mL容量瓶中,用水洗滌錐形瓶,將洗滌液併入容量瓶中,加水定容至刻度,混勻。每10 mL溶液相當於1.0g樣品。取同樣量的硝酸、硫酸,同時做試劑空白試驗。
2.乾法消解:稱取5.00g試樣,置於硬質玻璃蒸發皿或石英坩堝中,加入適量硫酸浸潤試樣,於電爐上小火炭化後,加2 mL硝酸和5滴硫酸,小心加熱直到白色煙霧揮盡,移入馬弗爐中,於500℃灰化完全,冷卻後取出,加2mL鹽酸溶液(6 mol/L)濕潤殘渣,於水浴上慢慢蒸發至乾。用1滴濃鹽酸濕潤殘渣,並加10 mL水,於沸水浴上再次加熱2 min,將溶液移入50 mL容量瓶中,如有必要應過濾,用少量水洗滌坩堝和濾器,洗濾液一併移入容量瓶中,定容後混勻,每10 mL該溶液相當於1.0 g試樣。在試樣灰化同時,另取一坩堝,同時做試劑空白試驗。
3.壓力消解罐消解法:按壓力消解罐使用說明書稱取適量試樣(精確至0.001g)於聚四氟乙烯內罐,加硝酸2mL~4mL浸泡過夜。再加過氧化氫2mL~3mL(總量不能超過罐容積的1/3)。蓋好內蓋,旋緊不鏽鋼外套,放入恆溫乾燥箱,120℃~140℃保持3h~4h,在箱內自然冷卻至室溫,用滴管將消化液洗入或過濾入(視消化後試樣的鹽分而定)容量瓶中,用水少量多次洗滌罐,洗液合併於容量瓶中並定容至刻度,混勻備用;同時作試劑空白。

測定

A管(標準管)

吸取含鉛量相當於指定的重金屬限量的鉛標準使用液(不低於10 μg鉛)於50 mL納氏比色管中(如試樣經處理,應同時吸取與試樣液等量的試劑空白液),加水至25 mL混勻,加1滴酚酞指示液,用稀鹽酸(6 mol/ L)或稀氨水(1mol/ L)調節pH至中性(酚酞紅色剛褪去),加入5 mL pH3.5的乙酸鹽緩衝液,混勻,備用。

B管(樣品管)

取一支與A管所配套的納氏比色管,加入10 mL~20 mL(或適量)試樣液,加水至25 mL,混勻,加1滴1%酚酞指示液,用稀鹽酸(6 mol/L)或稀氨水(1 mol/L)調節pH至中性(酚酞紅色剛褪去),加入5 mL pH 3.5的乙酸鹽緩衝液,混勻,備用。

C管

取一支與A、B管所配套的納氏比色管,加入與B管等量的相同的試樣液,再加入與A管等量的鉛標準使用液(10 μg/mL),加水至25 mL,混勻,加1滴1%酚酞指示液,用稀鹽酸( 6 mol/L)或稀氨水(1 mol/L)調節pH至中性(酚酞紅色剛褪去),加入5 mL pH3.5的乙酸鹽緩衝液,混勻,備用。
向各管中加入10 mL新鮮製備的硫化氫飽和溶液,並加水至50 mL矛刻度,混勻,於暗處放置5 min後,在白色背景下觀察,B管的色度不得深於A管的色度,C管的色度應與A管的色度相當或深於A管的色度,則可判定為樣品中重金屬含量(以鉛計)低於A管(標準管)對應的重金屬含量(以鉛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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