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指南

食品安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指南

《食品安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指南》是2009年03月中國法制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馬哲。本書以行政執法為主線,以刑事法律為背景,使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所涉及的這兩方面知識有機融合銜接。

基本介紹

  • 書名:食品安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指南
  • 作者馬哲
  • ISBN:9787509310700
  • 類別:犯罪 法律
  • 定價:28.00 元
  • 出版社中國法制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09年03月
  • 開本:16開
內容簡介,作者簡介,圖書目錄,

內容簡介

相信《食品安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指南》能夠對食品安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研究工作起到推動作用,對食品安全行政執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工作的開展起到指導作用。馬哲,現任河北省衛生廳執法監督處副處長,國家級衛生監督師資庫成員。長期從事衛生監督管理工作和衛生行政執法理論研究,多次參與國家有關衛生法律法規和衛生政策研究。

作者簡介

張永偉,副主任醫師,律師,中國衛生法學會理事。致力於衛生法研究,出版《食品衛生法答疑》、《醫師執業法律制度理論與實踐》、《食品衛生培訓教程》、《法定職業病預防與控制指南》等著作,發表專業論文20餘篇。
劉志芳,現任石家莊市裕華區衛生監督所副所長,主管醫師,中國衛生法學會會員。從事衛生防疫工作38年,專業理論紮實、實踐經驗豐富,精通衛生防疫專業,擅長衛生執法、衛生法學、衛生檢驗工作,多次參加衛生法規及配套檔案的起草工作。

圖書目錄

第一章 食品安全行政執法涉嫌犯罪案件概述/1
第一節 食品安全行政執法涉嫌犯罪案件概念/1
第二節 食品安全行政執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情形/3
一、生產經營偽劣產品罪/4
二、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5
三、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5
四、投放危險物質罪/6
第三節 食品安全行政執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的依據/6
第四節 負有食品安全監管職責的行政機關/8
一、質量監督部門/9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9
三、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10
四、農業行政部門/10
第五節 公安機關/11
一、公安機關性質/11
二、公安機關任務/11
三、公安機關職責/11
四、公安機關的刑訴職責/12
第六節 檢察機關/13
一、檢察機關性質/13
二、檢察機關任務/13
三、檢察機關職責/14
四、檢察機關內設機構/14
五、檢察機關的法律監督職責/16
第二章 食品安全涉嫌犯罪案件罪名解析/17
第一節 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17
一、概余/17
二、構成要件/19
三、違法所得、貨值金額、銷售金額的行政與司法解釋/21
四、立案/23
五、司法認定/23
六、典型案例/27
第二節 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36
一、食品和食品安全的概念/36
二、生產、銷售不符合衛生標準的食品罪的概念/37
三、構成要件/38
四、立案/59
五、司法認定/59
六、典型案例/64
第三節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73
一、概念/73
二、構成要件/75
三、立案/85
四、司法認定/86
五、典型案例/101
第四節 投放危險物質罪/117
一、概余/117
二、構成要件/121
三、立案/123
四、司法認定/124
第三章 食品安全行政執法人員涉嫌犯罪罪名解析/126
第一節 玩忽職守罪/126
一、概念/126
二、構成要件/127
三、立案/130
四、司法認定/131
五、典型案例/134
第二節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136
一、概念/136
二、構成要件/137
三、立案/139
四、司法認定/139
五、典型案例/141
第四章 食品安全行政執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程式與司法銜接/144
第一節 概述/144
一、食品安全行政違法行為與食品安全犯罪比較/144
二、行政處罰與刑事處罰比較/146
第二節 食品安全行政執法涉嫌犯罪案件移送程式/151
一、成立特偵組/152
二、製作《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153
三、移送涉嫌犯罪案件/153
四、應當移送而不移送的處理/154
第三節 食品安全行政執法涉嫌犯罪案件的接收/155
一、案件管轄/155
二、受案/156
三、立案/156
第四節 食品安全涉嫌犯罪案件證據收集與移交/158
一、食品安全行政執法證據與刑事證據的比較/158
二、食品安全行政執法證據與刑事證據的銜接與轉化/161
三、食品安全行政執法涉嫌犯罪案件調查取證/162
西、食品安全涉嫌犯罪案件證據移交/170
第五節 食品安全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程式銜接/173
一、刑事優先/174
二、協調合作/174
第五章 食品違法案件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的界限認定/176
第一節 用非食品原料生產食品或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品用化學物質,或者用回收食品作為原料生產食品行政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的界限認定/176
第二節 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重金屬、污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國家標準限量的食品行政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的界限認定/180
第三節 生產經營營養成分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主輔食品行政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的界限認定/184
第四節 生產經營腐敗變質食品行政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的界限認定/187
第五節 生產經營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食品行政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的界限認定/190
第六節 生產經營病死、毒死、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及其製品的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的界限認定/194
第七節 生產經營超過保質期限食品行政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的界限認定/198
第八節 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行政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的界限認定/201
第九節 違反食品添加劑管理行政違法行為與刑事犯罪的界限認定/204
附錄
附屬檔案一:64起食品安全犯罪簡表/207
附屬檔案二: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39
(2009年2月28日)
附屬檔案三: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268
(2001年7月9日)
附屬檔案四:關於在行政執法中及時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意見/273
(2006年1月26日)
參考文獻/2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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