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險報酬率法

風險報酬率法是以風險報酬率指標為標準,評價和選擇投資項目的方法。風險報酬率是指某項風險投資預期盈利率與無風險投資預期盈利率之差。西方經濟學家認為,由於一般決策者具有厭惡風險的傾向,所以除非具有風險的投資較無風險的投資可以獲得更高的盈利率,否則投資者是不會冒風險投資的。這就要求具有較大風險的投資的最低預期盈利率,應等於或大於無風險投資的盈利率與風險投資報酬率之和。

在西方國家中,一般把購買政府債券認為是無風險投資,把政府債券承付的利率作為無風險投資的最低預期盈利率。而風險報酬率則由企業根據經驗按投資項目風險程度的不同,分別加以規定。對風險大的項目投資給予較高的風險報酬率,風險小的投資,給予較低的風險報酬率。利用風險報酬率方法選擇投資項目,雖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抑制那些風險大而達不到風險投資最低預期盈利率目標的投資,但是,風險報酬率的確定帶有很大主觀性,由企業憑經驗自行確定。除使用風險報酬率法,評選風險投資還有其他較好的方法可供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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