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暴蓋

風暴蓋

風暴蓋是安裝在舷窗上,在風暴中玻璃碎裂後可保證艙內不致進水的蓋子。風暴蓋還起著遮蔽光線之用。當打開風暴蓋時,艙室即可採光。當打開玻璃框時,艙室亦可通風。

舷窗風暴蓋按其開啟後的固定方式可分為掛鈎式(C)和棘爪式(J)兩種。船用舷窗的風暴蓋,應採用船用耐腐蝕材料製造,可用銅、鋼、鋁合金等不同材料製造後組合裝配,風暴蓋用的鉸鏈銷均應採用耐腐蝕的金屬材料製作,其中鉸鏈銷可採用不鏽鋼製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風暴蓋
  • 外文名:dead light
  • 固定方式:掛鈎式(C),棘爪式(J)
  • 材料:船用耐腐蝕材料
  • 位置:舷窗
  • 特點:結構堅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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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介

風暴蓋是防止在暴風中玻璃破碎後水進入艙室的金屬蓋。
舷窗是設定在主船體兩舷的窗,通常都為圓形。舷窗的形式很多,有固定式和活動式;有輕型和重型;有上開和側開;有有風暴蓋和無風暴蓋的,有鋼質的和鋁質的等。活動式舷窗的風暴蓋是金屬的,用以防止在暴風巨浪中玻璃破碎後水進入艙室。風暴蓋對軍艦來說還起著黑夜中遮蔽光線之用。當打開風暴蓋時,艙室即可採光;當打開玻璃舷窗時,艙室可通風。

設計

方窗僅允許在駕駛室以及貨物甲板上第二層和以上各層的甲板室後端壁上設定。方窗在滿足操作要求下應保持最小尺寸。所有方窗應具有固牢的活動式鋼質風暴蓋,但駕駛室可使用其他適當的材料。如果駕駛室採用有效的認可措施,則其方窗的風暴蓋也可免去。
如裝有天窗,則天窗的結構應牢固,天窗的圍板高度,當其位於本局《海船載重線規範》規定的“位置1”時,應為600mm,當其位於“位置2”時,應為450mm。天窗的玻璃厚度應與相同位置的舷窗或方窗玻璃厚度相同。天窗應裝有堅固的風暴蓋。
所有舷窗均應裝設牢固的鋼質風暴蓋,並應符合本局《海船載重線規範》的有關規定。

布置

根據ISO標準,舷窗按其所能承受的最大允許壓力分為3種基本型式:A型重型舷窗、B型中型舷窗和C型輕型舷窗。其中A型和B型均有內側風暴蓋。
舷窗的安裝位置與海船的抗沉性有關,通常將船舶劃分為以下幾個區域合理配置:
(1)最大夏季吃水線以上至2.5%船寬之間的區域為甲區。
(2)甲區以上至1.37m之間的區域為乙區。
(3)乙區以上至艙壁甲板之間的區域為丙區。
(4)丙區以上至第一層上層建築包括甲板室在內的區域為丁區。
船舶甲區不得設舷窗。乙區的舷窗必須是重型帶風暴蓋的固定式舷窗,位於丙區的可以是帶風暴蓋的可開啟的重型舷窗。位於丁區的當直接貼靠舷邊時仍要求為重型舷窗,否則可設定帶風暴蓋的其它型開啟式舷窗。
除上述區域外,各上層建築、甲板室,艙室甲板或頂棚可按需要設定普通矩形窗、圓窗或天窗。

材料

重型螺栓安裝舷窗:窗座、窗框和風暴蓋為銅質;
中型螺栓安裝舷窗:窗座、窗框和風暴蓋為鋁質;
焊接安裝舷窗:窗座為鋼質、窗框、風暴蓋為銅質;
輕型舷窗(C型)為不配置風暴蓋。

設計

舷窗風暴蓋的數量與窗的數量有關,根據有限航區標誌,其數量不應少於:
——0,對於標誌為R5或低於R5的艇;
——15%,對於標誌為R15或低於R15的艇; .
——50%,對於標誌為R45或低於R45的艇;
——100%,對於標誌高於R45的艇。
舷窗風暴蓋應按左、右舷可互換的要求製成。
舷窗風暴蓋的強度應與四周結構相同。
舷窗風暴蓋應存放於能迅速安裝之處。

常見缺陷

(1)舷窗和風暴蓋的材質不符合要求。
(2)舷窗風暴蓋的關閉螺栓損壞、丟失或鏽蝕嚴重。
(3)乾舷甲板以下的舷窗玻璃破裂或風暴蓋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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