顱相說

顱相說是以人的面相或骨相特徵判斷人的行為善惡的一種學說。希臘的蘇格拉底曾說過:“凡面黑者,大都有為惡之傾向。”16世紀末、17世紀初義大利的波爾達出版《骨相學新說》,認為犯罪是變態的人體組織所造成的結果。18世紀,德國醫生卡爾創立了顱相學。認為頭顱與心性之間有一定聯繫。

19世紀末義大利人龍勃羅梭把顱相說作為他所創立的犯罪學的重要理論基礎。他通過對死囚人體解剖的觀察得出結論:犯罪人的體質、骨相、面相都呈現原始野蠻人種的特徵、即一種人性退化的返祖現象。美國犯罪學家胡頓發展了龍勃羅梭“天生犯罪人”的理論,詳細描述了大量犯罪人的面相和顱骨結構特徵,並由此認為,這種特徵說明了罪犯在生物學上的低劣性、應當永遠把他們同社會相隔離,並禁止他們中的一些人生男育女。這就是由顱相學引伸出的預防犯罪的“絕育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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