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比調查法

類比調查法是指在兩個或兩類事物之間通過比較,根據它們的一些屬性相同推論它們的另一屬性也相同的思維方法。類比法在調研活動中具有重要意義。它能觸類旁通,啟發思考,建立科學假說。但類比法的結論是惑然的,即不一定都正確。因為對象之間存在著共同性,也存在著差異性。如果要推論的屬性恰恰是差異性,其結論就是錯誤的。要提高類比法結論的可靠程度,一定要儘量增加相類比的屬性,因為相同的屬性愈多,推出屬性相同的可能性就愈大,結論愈可靠。

類比法可分為:簡單共存類比法;因果類比法;對稱類比法;協變類比法;綜合類比法。類比與比較既有區別,又有聯繫。類比是在比較中進行的,它著重於兩事物之間的相同點,而不注重不同點,通過類比找出它們另一相同的屬性。比較是通過兩事物的對比來確定事物的共同點和不同點,通過較更好地認識事物性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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