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氏家訓名實篇

顏氏家訓名實篇是《顏氏家訓》里的第十篇。《顏氏家訓》是我國南北朝時北齊文學家顏之推的的傳世代表作。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顏氏家訓名實篇
  • 出自:《顏氏家訓》
  • 年代南北朝
  • 作者顏之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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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簡介

他結合自己的人生經歷、處世哲學,寫成《顏氏家訓》一書告誡子孫。《顏氏家訓》是我國歷史上第一部內容豐富、體系宏大的家訓,也是一部學術著作。闡述立身治家的方法,其內容涉及許多領域,強調教育體系應與儒學為核心,尤其注重對孩子的早期教育,並對儒學、文學、佛學、歷史、文字、民俗、社會、倫理等方面提出了自己獨到的見解。文章內容切實,語言流暢,具有一種獨特的樸實風格,對後世的影響頗為深遠。

作品賞析

原文

名之與實,猶形之與影也。德藝周厚,則名必善焉;容色姝麗,則影必美焉。今不修身而求個名於世者,猶貌甚惡而責妍影於鏡也。上士忘名,中士立名,下士竊名。忘名者,體道合德,享鬼神之福祜,非所以求名也;立名者,修身慎行,懼榮觀之不顯,非所以讓名也;竊名者,厚貌深奸,於浮華之虛稱,非所以得名也。
吾見世人,清名登而金貝入,信譽顯而然諾虧,不知後之矛戟,毀前之乾櫓也!慮子賤云:“誠於此者形於彼。”人之虛實真偽在乎心,無不見平跡,但察之未熟耳。一為察之所鑒,巧偽不如拙誠,承之以羞大矣。伯石讓卿,王莽辭政,當於爾時,自以巧密,後人書之,留傳萬代,可為骨寒毛豎也。近有大貴,以孝著聲,前後居喪,哀毀逾制,亦足以高於人矣;而嘗於苫塊之中,以巴豆塗臉,遂使成瘡,表哭泣之過,左右童豎,不能掩之,益使外人謂其居處飲食皆為不信。以一偽喪百誠者,乃貪名不已故也!
有一士族,讀書不過二三百卷,天才鈍拙,而家世殷厚,雅自矜持,多以酒犢珍玩,交諸名士。甘其餌者,遞共吹噓,朝廷以為文華,亦嘗出境聘。東萊王韓晉明篤好文學,疑彼製作,多非機杼,遂設宴言,面相討試。竟日歡諧,辭人滿席,屬音賦韻,命筆為,彼造次即成,了非向韻,眾客各自沉吟,遂無覺者。韓退嘆曰:“果如所量。”
治點子弟文章,以為聲價,大弊事也。一則不可常繼,終露其情;二則學者有憑,益不精勵。
鄴下有一少年,出為襄國今,頗自勉篤,公事經懷,每加撫恤,以求聲譽。凡遣兵役,握手送離,或齎梨棗餅餌,人人贈別,云:“上命相煩,情所不忍,道路饑渴,以此見思。”民庶稱之,不容於口。及遷為泗州別駕,此費日廣,不可常周。一有偽情觸塗難繼,功績遂損敗矣。

譯文

名與實的關係,好比形與影的關係。德藝周厚,那名就一定好;容貌美麗,那影就一定美。如今不修身而想在世上傳好的名,就好比容貌很醜而要求鏡子里現出美的影了。上士忘名,中士立名,下士竊名。忘名,就是體道合德,享受鬼神的福祜,而不是用來求名的;立名,就是修身慎行,生怕榮譽會被湮沒,而不是為了讓名的;竊名,就是外朴內奸,謀求浮華的虛名,而不是真能得到名的。
我見到世上的人,清名播揚但金錢暗入,信譽昭著但許諾有虧,真不知是不是後面的矛戟,在搗毀前面的盾牌啊!慮子賤說過:“在這件事上做得真誠,就給另件事樹立了榜樣。”人的虛或實,真或偽固然在於心,但沒有不在行動上表現出來的,只是觀察得不仔細罷了。一旦觀察得真切,那種巧於作偽就還不如拙而誠實,接著招來的羞辱也夠大的。伯石的推讓卿位,王莽的辭謝政權,在當時自以為既巧又密,可是被後人記載下來,留傳萬世,就叫人看了毛豎骨寒了。近來有個大貴人,以孝著稱,先後居喪。哀痛毀傷過度,這也是以顯得高於一般人了;可他在草荐土塊之中,還用有大毒的巴豆來塗臉,有意使臉上成瘡,來顯出他哭泣得多么厲害,但這種做作不能蒙過身旁童僕的眼睛,反而使外邊人說他喪中的居處飲食都在偽裝。由於有一件事情偽裝出現假,而毀掉了百件事情的真,這就是貪名不足的結果啊!
有一個士族,讀的書不過二三百卷,天資笨拙,可家世殷實富裕,他向來矜持,多用牛酒珍寶玩好來結交那些名士。名士中對牛酒珍寶玩好感興趣的,一個個接著吹捧他,使朝廷也以為他有文采才華,曾經派他出境聘問。齊東萊三韓晉明深愛文學,對他的作品發生懷疑,懷疑大多數的情況,不是他本人所命意構思的,於是就設宴敍談,當面討論測試。當時整天歡樂和諧,詩人滿座,屬音賦韻,提筆作詩,這個士族輕率問就寫成,可全然沒有向來的風格韻味,好在客人們各自在沉思吟味,沒有發覺。韓晉明宴會後嘆息道:“果真像我們所估量的那樣。”
修改子弟的文章,來抬高聲價,是一大壞事。一則不能經常如此,終究要透露出真情來;二則正在學習的子弟有了依賴,更加不肯專心努力。
鄴下有個少年,出任襄國縣令,能勤勉,公事經手,常加撫恤,來謀求聲譽。每派遣兵差,都要握手相送,有時還拿出梨棗糕餅,人人贈別,說:“上邊有命令要麻煩你們,我感情上實在不忍,路上饑渴,送這些以表思念。”民眾對他稱讚,不是口說所能說得完的。到遷任泗州別駕官時,這種費用一天天增多,不可能經常辦到。可見一有虛假,就到處難以相繼,原先的功績也隨之而毀失。

後世影響

《名實篇》出自《顏之推·顏氏家訓·第十篇》
《顏氏家訓》成書於隋文帝滅陳國以後,隋煬帝即位之前(約公元6世紀末)。是顏之推記述個人經歷、思想、學識以告誡子孫的著作。共有七卷,二十篇。分別是序致第一、教子第二、兄弟第三、後娶第四、治家第五、風操第六、慕賢第七、勉學第八、文章第九、名實第十、涉務第十一、省事第十二、止足第十三、誡兵第十四、養心第十五、歸心第十六、書證第十七、音辭第十八、雜藝第十九、終制第二十。
《顏氏家訓》對後世有重要影響,特別是宋代以後,影響更大。宋代朱熹之《國小》,清代陳宏謀之《養正遺規》,都曾取材於《顏氏家訓》。不唯朱陳二人,唐代以後出現的數十種家訓,莫不直接或間接地受到《顏氏家訓》的影響,所以,王三聘說。“古今家訓,以此為祖。”從《顏氏家訓》之多次重刻,雖歷千餘年而不佚,更可見其影響深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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