頒示

頒示

頒示,是一個漢語詞語,

拼音為:bān shì,

釋義:1、發布;通告。謂公布出來﹐使人知曉。

2.謂賜給觀看。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頒示
  • 拼音:bān shì
  • 釋義:發布;通告
  • 出處:《舊唐書·后妃傳上·韋庶人》
引證解釋
1、發布;通告。謂公布出來,使人知曉。
《舊唐書·后妃傳上·韋庶人》:“兵部尚書 宗楚格 又諷補闕 趙延禧 表陳符命,以為十八代之符,請頒示天下,編諸史冊。帝大悅,擢 延禧 為諫議大夫。”
宋 袁褧 《楓窗小牘》卷下:“宜付史舘,頒示天下,賫卷中使則 焦楚鍠 也。”
清 夏燮 《中西紀事·猾夏之漸》:“續增若干款,頒示各省督撫將軍遵照辦理。”
《清史稿·后妃傳·文宗孝欽顯皇后》:“兩太后以 文宗 賜 同道堂 小璽鈴識,仍以上旨頒示。”
2、謂賜給觀看。
宋 范仲淹 《與韓魏公鈐書》:“又頒示北嶽碑,真雄文健筆高古相稱。”
宋 曾鞏 《史館申請三道札子》:“德音行事,外廷有所未聞,及自來更有紀述,發明文字,藏在宮禁者,欲乞特賜頒示,以憑論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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