預算內企業

預算內企業是“預算外企業” 的對稱。指納入國家財政預算管理的全民所有制企業,即預算內國營企業。預算內企業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在國營企業實行利改稅以前,這部分企業為向國家財政上交利潤的企業。實行利改稅後,預算內企業也同其他企業一樣按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

預算單位原則上分為一級預算單位,二級預算單位和基層預算單位。向市財政局匯總報送分月用款計畫(並提出財政直接支付申請,此部分,簡化流程後己取消)的預算單位為一級預算單位;向一級預算單位匯總報送分月用款計畫(並提出財政直接支付申請,此部分,簡化流程後已取消)且有下屬單位的預算單位,為二級預算單位(特別情況可再逐級分為三級、四級等預算單位,下同);獨立核算無下屬單位的預算單位為基層預算單位。一級、二級預算單位的本級開支,視為基層預算單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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