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湞江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根據《關於印發〈韶關市湞江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韶湞發〔2010〕12號),設立韶關市湞江區經濟和信息化局,為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韶關市湞江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 地點:韶關市
  • 設立:韶關市湞江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 實質: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其他事項,

職責調整

(一)將原區經濟貿易局的職責、原區科學技術局(區信息產業局、區知識產權局)的信息產業管理職責劃入區經濟和信息化局。
(二)加強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相融合的職責,發揮信息化對經濟、社會和現代化建設的帶動作用,推進高新技術和先進適用技術與傳統產業相結合,加快建設現代產業體系,加快推進信息化建設。

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能調整,區經濟經濟和信息化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國民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有關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產業發展規劃、計畫和產業結構調整實施方案,並組織實施,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結構的政策建議。
(三)監測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組織實施近期經濟運行調控措施,統籌協調經濟運行和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
(四)負責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
(五)編制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技術創新等專項資金年度投資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和辦理工作,參與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審核、上報工作,提出促進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
(六)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的技術進步、技術創新、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和再創新工作,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等新興產業發展,指導企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名牌帶動戰略和產業集群發展規劃,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七)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有關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建設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八)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產業轉移總體規劃,研究產業轉移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推進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現代產業體系建設。
(九)負責推進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市場體系建設,培育發展城鄉市場,組織開拓國內市場,監測分析商品市場運行狀況,組織擬訂生產性服務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推行連鎖經營、物流配送、電子商務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服務業與製造業融合發展,依法對酒類、生豬屠宰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繭絲綢生產流通協調工作。
(十)負責指導、協調、促進全區民營企業(包括中小企業)的改革與發展,並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有關民營企業的政策、法規,綜合協調相關部門對民營企業進行指導和服務,對全區民營企業的經濟運行情況進行監測和分析,研究應對和扶持措施。
(十一)統籌推進全區信息化工作。推進信息技術和網際網路的普及套用,組織協調和指導信息資源開發共享、電子政務建設、電子商務推廣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廣信息化領域新技術、新標準。
(十二)負責全區信息網路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協調通信管線、站點、公共通信網規劃,推進面向社會服務信息網路的資源共享和互聯互通。
(十三)協助推進重點信息化工程,負責信息安全的統籌規劃、組織推動和協調管理,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
(十四)組織協調全區煤炭、電力、油品等供應,負責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服務業的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十五)負責民用爆炸物品及其生產、流通安全的監督管理。
(十六)指導協調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的對外合作與交流,指導各種經濟成分企業發展,協調菸草工業生產和專賣管理。
(十七)承辦區人民政府、市經濟和信息化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區經濟和信息化局設6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
1、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工作;承擔信息、安全、接待、保密、督辦、政務公開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資產管理等工作;承擔議案、提案的辦理答覆工作。
2、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計畫生育、離退休人員服務、信訪和黨群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紀檢、監察工作。
(二)經濟運行股
1、監測、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提出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近期主要經濟預測指標,以及相關產業經濟運行調控方向;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2、綜合分析工業、商貿流通業、軟體業和信息服務業運行和產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性意見和建議;起草重要文稿;承擔有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組織協調行政審批、執法責任制和宣傳工作,分析和發布有關重要經濟運行信息。
(三)民營經濟發展股
1、工業方面。組織實施通用機械、汽車、民用船舶、輕工、紡織、食品、鹽業、醫藥、家電、建材等行業管理;對民用爆炸物品生產、銷售企業實行監督管理;指導裝備、原材料、消費品工業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企業安全生產;協調菸草工業生產和專賣管理;指導和協調工商行業協會開展工作;承擔履行《禁止化學武器公約》相關工作。
2、技術進步投資方面。組織編制實施市工業、商貿流通業和信息化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計畫,提出促進相關領域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的措施和意見;指導企業技術改造項目設備招標和技術中心建設工作;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組織相關行業重大產業化示範工程項目;組織開展重要新產品、新技術鑑定驗收和新技術的推廣套用;推動工業設計、產學研聯合,指導企業質量管理工作;負責實施名牌帶動戰略的有關工作。組織擬訂和實施產業發展規劃、政策;提出推進產業結構調整、融合發展及管理創新的政策建議;擬訂和修訂產業結構調整方案。
3、能源方面。擬訂並實施近期電力生產和供應的調控、配置方案;協調處理電力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參與電價整頓、調整、改革等工作;組織協調關係國計民生的成品油、煤炭等重要生產資料的調運、調控,保障經濟安全運行和市場正常供應;承擔電力、成品油、煤炭行業應急管理工作。
4、節能和循環經濟方面。擬訂並組織實施能源節約、循環經濟、資源綜合利用和促進清潔生產的規劃及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節能技術改造和節能評估,牽頭協調以節能降耗為主要內容的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的推廣套用工作;承擔節能監察和考核工作;推動循環經濟系統工程建設;組織協調環保產業發展和清潔生產工作;參與促進企業加強環境保護的有關工作;承擔區節能減排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四)經濟協作股
指導和組織開展國內經貿合作;承擔有關重大展會的組織、協調工作;收集和發布經濟協作信息;協調解決有關經濟協作簽約項目實施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指導工業、商貿流通業、信息化領域企業開展國際化經營和對外招商引資、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
(五)商貿流通服務(牲畜屠宰執法檢查隊)和市場體系建設股
1、組織實施商貿流通服務業(含批發、零售、家政、餐飲、住宿、物流業等)行業管理;推行連鎖經營等現代流通方式,促進商貿流通體制改革;指導社區商業發展;負責擬定和實施再生資源回收產業政策、回收行業發展規劃;依法對拍賣、典當、租賃、汽車流通和舊貨流通業等進行監督管理;組織擬訂會展、電子商務、信息服務、技術服務、商務服務等生產性服務業政策和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動服務業和製造業融合發展;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承擔酒類流通、生豬屠宰相關監管工作。
2、指導大宗產品批發市場規劃和城市商業網點規劃;指導商業、農產品流通和農村市場體系建設;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承擔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場供應應急管理機制相關工作;承擔肉類、食糖等消費品儲備工作;承擔繭絲綢生產流通協調工作;承擔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的相關協調工作。
(六)信息產業股
承擔電子信息產品製造的行業管理工作;監測分析電子信息產業運行,協調解決行業發展中有關問題;組織協調有關重大工程項目所需配套裝備、元器件、儀器和材料的國產化,促進電子信息技術推廣套用;組織擬訂並實施電子信息新興產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市級重大電子政務項目建設;組織開展電子政務建設評估工作;協調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軟體業、信息服務業行業發展,推動軟體公共服務體系建設;承擔推廣信息化領域新技術、新標準和推動信息化普及教育工作;協助推進國家、省、市重點信息化工程。

人員編制

區經濟和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9人,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主任(股長)6名。

其他事項

區經濟和信息化局作為負責推進國民經濟和社會信息化的綜合經濟部門,主要是對轄區內的企業經營活動管規劃、管政策、管標準,做好近期經濟運行分析、預警和信息化推廣套用,搞好綜合協調服務。堅持政企分開的原則,不干預企業生產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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