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關市流行音樂協會

韶關市流行音樂協會

韶關市流行音樂協會是集音樂、文藝演出、文藝競賽、表演以及娛樂活動的技術指導的服務與策劃於一身的流行音樂協會;其中包括音樂樂器類代購和技術服務;組織會員參加省、市以及全國的音樂比賽和培訓,選拔和推薦優秀音樂人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韶關市流行音樂協會
  • 外文名:Pop music association of shaoguan city
協會介紹,會員,

協會介紹

本團體的名稱韶關市流行音樂協會,英文名為:Pop music association of shaoguan city縮寫為:PMSG本團體的性質由本市音樂愛好者自願結成的地方性、專業性的團體,是非營利性社會組織,為了能夠創造出更好的活動平台,帶動韶關市音樂文化,推動市場。
12月28日,由韶關市流行音樂協會獨家承辦的星途中國青少年兒童藝術展播暨CCTV『中國夢·留守情』大型慈善公益活動節目選拔賽廣東省韶關賽區總決賽在韶關市百年東街隆重舉行。
本團體在2014年由韶關市民政局頒發批文正式成立,本團體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接受業務主管單位韶關市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社團登記管理機關韶關市民政局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會員

本團體的會員種類(單位會員、個人會員)申請加入本團體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本團體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團體的意願; (三)在本團體的業務,(行業、學科)領域內具有一定的影響;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是: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參加本團體的活動; (二)獲得本團體服務的優先權; (三)對本團體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四)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五)優先享受本會提供的信息、諮詢和資料等服務;。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本團體的決議; (二)維護本團體合法權益; (三)完成本團體交辦的工作; (四)按規定交納會費;  (五)向本團體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會員退會應書面通知本團體,並交回會員證。會員如果1年不交納會費或不參加本團體活動的,視為自動退會。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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