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史料

東西方音樂的歷史記載在其形態的表述中有著很大的差異。這種差異是由於音樂本身的性質與敘述音樂史料的性質的不同而形成的,實際上也是構成音樂史特徵的重要依據。樂譜、傳記、手稿等在歐洲的音樂史研究中占據了舉足輕重的地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音樂史料
  • 亞洲文獻:中國的史料占有重要的歷史地位
  • 殷商時期:出現 了甲骨文
  • 春秋戰國:有了大量記載音樂的文獻著作
亞洲音樂的史料,歷史研究狀況,

亞洲音樂的史料

在亞洲的歷史文獻中,中國的史料占有極其重要的歷史地位。中國在殷商時期就出現 了甲骨文,春秋戰國便有了大量記載音樂的文獻著作。另外,從漢朝開始,在中國的史 料中,皇帝的敕撰史書可以視為正統的、高學術價值的史料。在這一類史書中以西漢司 馬遷首創的我國第一部紀傳體通史——《史記》為開端,形成了後來的“二十五史”, 被稱作正史。它以紀傳體編輯,體例上分為三大類:①以天子、國家大事的編年記錄為 中心的“本紀”;②記錄文物典章制度的“志”;③重要人物的傳記,其身份從皇后到 奴隸兼有的“列傳”。各項的分類之中有數卷“樂志”(“音樂志”或“禮樂志”)。書 中對各王朝的音樂(主要是宮廷、國家、貴族、官僚等上層階級所享用的音樂)從歷史沿 革、音樂制度,到律學、歌詞等進行詳細分述,但沒有樂譜。除此之外,敕撰書中還有 專門記載文物制度的“九通”,即《通典》(卷141-147樂典)、《通志》(卷49、50、64 為樂志)、《文獻通考》(卷128-148樂考)的“三通”與清乾隆時官修的《續通典》、《 清通典》、《續通志》、《清通志》、《續文獻通考》、《清朝文獻通考》六書,再加 上1921年成書的劉錦藻編的《清朝續文獻通考》,共為“十通”。此外,唐朝以後出現 了集歷代政治、經濟、藝術等之大成並進行分門別類敘述的會要體樣式——北宋王溥的 《唐會要》(樂類共16個條目,32—34卷)、清徐松及其後多人的《宋會要輯稿》(樂類4 2—44卷)等是其代表性的作品。會要體屬典志斷代史的體裁,在分類上比正史更為細緻 ,史料也甚豐厚,使用上十分便利。在上述的史籍中《通典》(唐)、《文獻通考》(元) 、《唐會要》(五代)等與“二十五史”樂志構成了古代音樂史料的主體。其次,除上述 的正史外,春秋戰國以來還出現了各種關於音樂的論著。以內容來劃分,思想、美學方 面的有公孫尼子的《樂記》、荀子的《樂論》、呂不韋所輯的《呂氏春秋》(戰國)、阮 籍的《樂論》(三國);樂律學方面有《管子.地員》、元萬頃等奉武則天之命所作的《 樂書要錄》(唐)、蔡元定的《律呂新書》(宋)、朱載@①的《樂律全書》(明)、康熙、 乾隆敕撰的《律呂正義》(清)等;在古琴方面有蔡邕的《琴操》(東漢)、朱長文的《琴 史》、朱熹的《琴律說》(南宋)、朱權的《神奇秘譜》(明)等;另外從斷代史來看,除 正史外,隨筆、筆記、詩詞以及小說等都是記載當時歷史現狀中不可缺少的資料,如有 關唐代音樂有崔令欽《教坊記》、段安節《樂府雜錄》、南卓《羯鼓錄》、(清彭定求 等)《全唐詩》,有關宋代音樂有沈括《夢溪筆談》、陳@②《樂書》、郭茂倩《樂府詩 集》等。有關宋代音樂的除上述文獻外,還有王灼的《碧雞漫志》、陳元靚的《事林廣 記》、灌圃耐得翁的《都城紀勝》、孟元老的《東京夢華錄》、張源的《詞源》等,也 是研究唐宋時期音樂不能缺少的文獻。另有元朝的戲曲曲藝專著、明代以後的大量樂譜 等都是構成中國音樂史的重要資料。像這樣全面系統的文獻史料在印度、西亞伊斯蘭教 地區以及在歐洲都很少,尤其是像“二十五史”、“十通”這樣詳盡、系統的史料書籍 ,為中國惟有的史料資源。
唐代以後,中國的學術、歷史書籍得到了系統化的整合梳理,形式上出現了稱之為“ 類書”的體例樣式,相當於今之百科全書。這類書籍大致有《初學記》(唐)、《玉海》 《太平御覽》(宋)、《荊州稗編》《三才圖會》(明)、《古今圖書集成》(清)等。上述 書籍不管是敕撰的還是非敕撰的,它們都是從大量的古籍中被梳理、羅列出來,分門別 類地進行排列說明的書籍。因此,作為史料非常便於使用。但由於在各代的編輯過程中 有訛傳、誤抄的可能,使用中應以批判的眼光去對待這些史料。
在中國的音樂理論書籍中還有一個明顯的特徵,即音律、音階論占據了大量的篇幅, 這同中國儒教的學風有著密切的關係,他們對古事件的解釋存在著反覆論述的傾向。這 一現象從春秋戰國時期就初見端倪,像從《管子》、《淮南子》、《呂氏春秋》、《漢 書.律曆志》的五聲、十二律、三分損益法開始,後由西漢京房的六十律、南朝宋錢樂 之的三百六十律、唐天寶年間的俗樂二十八調、南宋蔡元定的燕樂調與十八律,到明朱 載@①的新法密律,他們對三分損益法所存在的旋相不能還宮的理論進行了近兩千年的 求索、換算。到了16世紀下半葉,當這個千年不解的轉調問題得到徹底解決時,卻又被 束之高閣、沉睡於書齋樓閣之中。這些理論幾乎都沒有真正得到實踐。
三)朝鮮
朝鮮與中國地理相鄰,文化交流一直很頻繁,朝鮮深受中國古代文化的影響,在史料 的記載方式上與我國有著相似之處。《三國史記》、《三國遺志》、《高麗史》、《李 朝實錄》、《樂學軌範》、《增補文獻備考》等史料以紀傳體、編年體的形式構成主要 的官撰書。《三國史記》為記載朝鮮7世紀前的三國時期的史料,是了解新羅、百濟和 高句麗歷史的一部重要文獻,其中記述了這一時期受中國音樂影響而形成的早期朝鮮樂 器,如伽yē@③琴、玄琴及三竹等。但由於該史料成書於12世紀,離記事的時期過於久遠,史料的真實性受到懷疑,應慎重使用。而15世紀成書的《高麗史》為紀傳體,其中專門論述音樂的《樂志》部分是了解12世紀初期宋徽宗將大晟雅樂贈給高麗王朝後的歷史現狀,以及當時朝鮮宮廷中的唐的俗樂、宋的雅樂以及朝鮮固有的鄉樂所構成的三樂在宮廷歷史演變的重要音樂史料。《李朝實錄》是一部由一千七百餘卷構成的編年體巨著,記載了從李氏朝鮮太祖(1392—1398)至哲宗朝(1849—1863)近五百年的歷史。其 中15世紀中葉成書的《世宗莊憲大王實錄》是了解15世紀上半葉世宗朝宮廷雅樂的重要 文獻,其中還有大量的禮儀樂與雅樂譜。
在朝鮮的史籍中,除上述的樂器、樂種及宮廷的音樂歷史沿革以外,古典歌曲的歌詞 也占有相當的比例。如歌詞集《青立永言》、《歌曲源流》等都是李朝(1392—1897)宮 廷的音樂史料。朝鮮的樂譜大致也是從這一時期開始傳承下來的,其獨自的文字音標譜 以及能明示其節奏的井間譜是朝鮮音樂邁出了重大的一步,由此一部分藝術歌曲得到了 復原。第二次世界大戰後,一部分古典的樂譜得到了五線譜化。《世宗實錄》、《世祖 實錄》中的樂譜雖然沒有完全被翻譯出來,但基於原來古譜的基礎,通過各種手段被大 量地譯成現代譜並付諸演奏,實現了音響化。其中,國立國樂院的“朝鮮傳統音樂出版 委員會”於1969年出版了五卷以英文版附加解說的古樂集——Anthology of KoreanTraditional Music(《朝鮮傳統音樂選集》),對了解和研究朝鮮傳統音樂具有重大意 義。玄琴及其奏法譜與現存的口授傳承樂譜所作的比較研究,以及古譜的復原研究也比 較深入。李惠求、張師勛等學者的著作對於平調、界面調等的音樂理論中經常使用的調 子進行了深入的解析。從整個考古資料來看,朝鮮與中國和日本相比,文獻與文物量雖 不多,但對於中國的雅樂以及雅樂樂器的研究十分有益,特別是現在韓國留下的十分珍 貴的資料,更不容忽視。
(四)日本
在日本的官撰史籍中,於奈良、平安朝時編撰的《六國史》(成書於720—901)為編年 體,包括《日本書紀》30卷、《續日本紀》40卷、《日本後紀》40卷、《續日本後紀》 20卷、《文德實錄》10卷、《三代實錄》50卷,是了解古代日本及奈良、平安時期宮廷 文化的重要史籍。由於以編年體例撰寫,沒有分類的“樂志”部分,關於音樂的記事一 般都散見於各個不同的章節。10世紀以後至11、12世紀出現一些實錄、日記、隨筆等, 像《御堂關白記》、《中佑記》、《小佑記》、《九歷》等都是這一時期十分重要的古 籍。日本非常完好地保存了由中國及朝鮮等亞洲大陸傳入的雅樂(實際上是中國的宮廷 燕樂為主體),並得到了傳承與發展。延曆十四年(795)出現了模仿中國的踏歌,9世紀 初又出現日本創作的器樂合奏曲《鳥向樂》等作品,至9世紀中葉不僅誕生了許多雅樂 的演奏名手,而且還創作了日本人自己的雅樂曲《西王樂》、《長生樂》、《夏引樂》 和《夏草韋》等(註:見吉川英史《日本音樂的歷史》,創元社,1965年,72頁。)。13 世紀以後出現了關於雅樂的一系列史料,主要有《教訓抄》(@④近真,10卷10冊,1233 )、《續教訓抄》(@④朝葛,1270—1322)、《體源抄》(1511年,豐原統秋,13卷20冊) 、《樂家錄》(安倍季尚,1690,50卷)等。關於能樂的文獻有《世阿彌十六部集》,還 有聲明理論書,箏曲、三味線等相關的理論書籍,它們構成了研究日本音樂的主要史料 。上世紀80年代前後由日本的國文學界對能文獻的解釋,由聲明學僧侶對聲明的研究, 聲明、能樂等的許多文獻史籍作為音樂史料也越發引起重視,並很快地得到深入的研究 。在這一時期出現的樂譜中有雅樂的樂器譜、聲樂譜,能的謠本與吟唱的手付本,平曲 的節付本,聲明的博士譜,箏組歌與三味線組歌的文字譜,尺八的文字譜等。這些寫本 與少數的原版本都得到了整理並流傳了下來。作為考古資料,以正倉院的樂器為首(共1 8種75件),其中有很多古樂器得到了傳承。其次有關音樂的資料還能從日本大量的繪畫 、雕刻等美術作品中尋找其淵源。因此就古代的音樂史料而言,現存日本的古代資料無 論是質還是量都能與中國的史料相媲美。
(五)東南亞
在東南亞由於缺乏一般史書記載,現在傳承的音樂大致只能推定到15世紀前後。要了 解古代的音樂狀況大部分還必須依靠中國方面的史料(正史中的東夷傳、南蠻傳等)。這 一地區受中國文化影響最大的是越南。關於越南的史料有:《安南志略》,1340年成書 ;《大越史記全書》上中下,1479—18世紀末(編年體);《大南會典事例》(1855年)禮 部69—135卷有音樂的內容;《大南實錄》20卷,1844—1909年成書;《歷朝憲章類志 》,1821年著;《雨中隨筆》19世紀前半葉。樂譜受中國影響很大,主要使用中國傳入 的俗字譜、工尺譜以及哼唱的打擊樂譜。考古資料方面有高棉的吳哥遺址(9—15世紀 的佛教建築群),印尼爪哇島中部的婆羅浮屠遺址(建於公元800年夏連特王朝時期),以 及爪哇教時代的雕刻普蘭巴南(Prambanan)遺址(建於9—10世紀的建築群遺址)等都是東 南亞地區的重要文化遺蹟。
(六)印度
與中國等東亞國家相比,印度對音樂史的研究相對比較薄弱。15世紀以後出現了較多 的作曲家、演奏家、理論家的傳記、逸話等,還有一些口頭傳說的記載。在伊斯蘭文化 圈以及亞洲的音樂史中,最為注目的是眾多的理論書籍。其中現存最古老的是2—5世紀 成書的《戲劇論》(婆羅達著,共36章,其中第28—36章論述音列、音階、調式、斯魯 提<shruti>、音律),該書以舞蹈、戲劇為主,音樂也占據了相當的篇幅,其中對二十 二音律、七聲音階以及音組織等進行了詳細的論述,還涉及了樂器維納琴(Vina,弦樂 器)等的演奏法。
繼婆羅達之後的音樂理論家娑楞伽提婆(Sarngadeva,1210—1247),是一位曾供職於 宮廷的重要人物,他完成的《樂藝淵海》是這一時期最具影響的著作。該書共七卷,分 別對樂律、調式、曲體、作曲、歌唱法、節拍與節奏、樂器與演奏、舞蹈與表演等展開 論述,是繼《戲劇論》後印度一部重要的音樂論著。
其後還有一些斷斷續續的理論研究著作,但真正的理論著述則是在13世紀以後再度出 現的,這是由於伊斯蘭教進入北印度之後,印度逐漸走向伊斯蘭化。毫無疑問,伊斯蘭音樂的科學性對印度產生了極大的刺激。從這一時期開始,稱之為印度音樂的靈魂——拉格(Raga)理論才漸漸地發展起來。
由於宗教的關係,在印度的音樂考古資料中,古代的美術(主要是雕刻和壁畫等)與伊 斯蘭時代以後的細密畫占據了較大的比例。
(七)西亞
西亞的音樂文獻大致是從7世紀進入伊斯蘭時代後才有記錄的。關於這以前的阿拉伯音 樂以及3世紀到7世紀的薩桑(Sassanidae)王朝的波斯音樂,可以在某種程度上從伊斯蘭 文獻中得到推測。波斯的音樂資料不太多,作為考古資料有塔克博斯塔恩遺址留下的一 些未完成的浮雕作品,其中有豎琴、小號、琵琶類四弦樂器(Barbat)、鼓等樂器形象。 7世紀以後西亞逐漸進入伊斯蘭時代,史籍中關於音樂生活的記錄、數量甚多的理論書 、細密畫為這一地區的重要史料。

歷史研究狀況

從20世紀初葉開始,歐美一些音樂史學觀念發生了變化,以作品樣式為主要對象的研 究逐漸轉向以“音樂活動”整體為研究對象。而音樂史學的研究則是以音樂學與歷史學 交叉融合的一個學科,因此,如果音樂史限於“歷史”這一個層面來理解的話,那么音 樂史的敘述是建立在史料(文獻與考古資料)的基礎上構成的。而史實是建立在對史料的 收集、批判、分析與綜合等的梳理基礎之上。在這個過程中,把握各個不同時代、不同 地域音樂的題材、樣式等的歷史流動,從巨觀與微觀的不同層面來洞察和分析音樂在各 個歷史時期的流動狀態,把握這種歷史流動的方式無疑是多樣的。這種認識可以是以音 樂的題材、樣式為主體,也可以從美學意識、社會現象等方面來窺察音樂的實質,揭示 歷史的文化現象。
關於音樂史的著述,除通史外還包括斷代史、音樂體裁史、樂種史等。史學著作有本 國人寫的,也有他國人寫的。對於歷史時代的劃分也有各自的見解。體例也不一,種類 、樣式上非常多樣。以下從音樂的世界史與國別史兩個方面來舉一些例子。
如果我們把目光放在世界音樂通史上的話,C.薩克斯(Curt Sachs,1881—1959)撰寫 的《樂器的歷史》(The History of Musical Instruments,New York,1940)是值得一提 的,他把世界樂器的歷史分為史前、古代、中世和近代,按東、西方歷史發展的線索進 行平行敘述。這可以說是世界上首次出現的以樂器為主體線索撰寫的世界音樂通史。其 後是德國學者W.維奧拉(Walter Wiora,1907—)1961年完成的《世界音樂史的四個時代 》(Die vier Weltalter der Musik,Stuttgart)也是一部將東西方音樂現象融為一體進 行橫跨面平行敘述的世界音樂史專著。
這一時期作為一般史的世界音樂史的體系與研究方法還處於摸索階段,因此,如何撰 寫世界音樂史是一個很重要的課題。筆者認為,在將視線投入世界音樂史的撰寫以前, 首先必須科學地完善東方音樂史的學科體系。田邊尚雄1930年的《東洋音樂史》,岸邊 成雄1948年的《東洋的樂器及其歷史》是其嘗試。但是,兩者在世界史和東方(亞洲)史 的體系上觀照還存在著一些問題(其實歐洲音樂史也存在著同樣的問題)。這裡民族文化 的一體化現象,東方要比歐洲複雜得多,作為一個文化圈要形成體系是很困難的。無論 是東方音樂史還是西方其他地區音樂史都難以完整地敘述各民族與國家從古代到現代的 完整的音樂歷史。在對世界音樂史的嘗試中,有奧地利音樂學家安布魯斯(AugustWilhelm Ambros)的《音樂史》(Geschichte der Music,全五卷,其中前三卷是他個人 約在19世紀下半葉完成的),菲迪斯(F.J.Fetis)的《音樂家傳記及一般的音樂書志學》 (1835—1844)的音樂史那樣,將東方音樂與古代歐洲音樂以橫向的歷史線索進行平行論 述的專著。C.薩克斯《樂器的歷史》和他的《音樂的起源》(The Rise of Music inthe Ancient World:East and West,New York,1943)其時代觀顯得比較暖昧。田邊尚雄 的《東洋音樂史》是以“中亞音樂的擴散”、“西亞音樂的東流”、“回教及蒙古勃興 的影響”、“國民音樂的確立”、“歐洲音樂的侵入與東洋音樂的世界化”五個章節分 別進行論述的。岸邊成雄的《東洋的樂器及其歷史》也同樣把東方音樂史以“古代前期 固有的音樂時代”、“古代後期國際音樂時代”、“中世紀民族音樂時代”、“近現代 世界音樂時代”的四個時期來論述。上述的田邊與岸邊的著作都以亞洲為地域整體來敘 說,但時代的劃分以及某些歷史觀上有些分歧,不過像這樣的通史在日本以外幾乎很少 。W.維奧拉《世界音樂史的四個時代》設定為“史前與古代”、“古代高度文明中的東 方音樂”、“西洋音樂的特殊地位”、“技術世界產業文化的時代”四個時期,其中在 東方這一部分,如何去把握古代、中世紀與近代的斷代劃分上很不明確,這裡存在著較 明顯的史料不足因素。
在敘述世界音樂史中,較重要的是對歷史發展的評價。比方說中國的京劇、日本的能 、印度的拉格、印度尼西亞的甘美蘭等,這些音樂體裁、樣式在世界音樂史中應該置於 什麼樣的地位?像這樣的比較與評價如何避免主觀意識來建立起音樂史觀是十分艱難的 。僅僅展示一張詳細的年表是不能成為史學的研究成果。以客觀史實、全面橫向類比的 評價來建立起音樂史各時期的發展特徵是非常必要的。對音樂的歷史評價,體裁樣式史 與社會史不能分離敘述,因為音樂是在特定的歷史時期及環境文化中產生的。
地域、國別的音樂通史是分別以民族、地域及歷史斷代、體裁分類來敘述的。除西方 音樂史以外,中國、日本和朝鮮在國別史的通史中成果不菲。在日本,江戶時代(1603 —1867)末期就已經出現了對江戶時期的音樂進行總體記述,尤其是特定種類的歌曲和 淨琉璃(一種說唱音樂)的專門論述著作——《聲曲類篡》(註:《聲曲類篡補遺》、《 聲曲類篡增補》都被收入《岩波文庫》,1941年。)(齋藤月岑,1847)。該著作以淨琉 璃為中心,收集了江戶時代的律調、詞章,演奏者的傳記、曲目、年表等。在這一領域 內,它的資料詳細,分析透徹,很具權威性。到了19世紀下半葉出現了日本音樂史中最 初的通史專著——《歌舞音樂略史》(註:《歌舞音樂略史》1888年小中村清矩著,兼 常清佐校訂《岩波文庫》1928年版。)(上下兩冊)是一部編年體著作,但其整體以詳實 的資料為基礎,其歷史的真實性受到高度評價,是一本對雅樂制度進行論述的最早專著 。1932年田邊尚雄的《日本音樂史》、1965年吉川英史的《日本音樂的歷史》等可稱為 日本代表性的通史著作。田邊尚雄的《日本音樂史》是一部從文化史的角度,攝取民族 學的方法論進行撰述的著作,但是作為歷史學的方法論略顯陳舊。而吉川英史的《日本 音樂的歷史》則是總結、歸納了各個領域的研究成果,提煉出歷史事實並以時代的順序 所完成的一部簡練明了、忠實於史實的通史,但是整部著作中沒有用樂譜來闡述音樂現 象和理論問題,留下了一些遺憾。
中國現代出版的音樂通史大多出現在民國之後,均採用編年體的敘述方式。整體上來 看大致有1929年鄭覲文的《中國音樂史》、1934年王光祈的《中國音樂史》、1935年朱 謙之的《音樂的文學小史》、1953年楊蔭瀏的《中國音樂史綱》等主要的通史。上世紀 的80年代以後出現了大批的中國音樂史著作,尤其是古代音樂史方面,雖然其中不乏有 獨到見解之作,但是在一個國家中出現了如此之多大同小異的音樂史學專著,這種現象 在其他國家中是少見的。關於中國音樂史還必須提到的是法國的東方音樂學者MauriceCourant,他在1921年撰寫的《中國音樂史論》(Essai Historique sur la Musiquedes Chinois)被收入由A.J.A.Lavignac編撰的《音樂百科辭典》(第一部、第一卷),該 書比較詳細客觀地論述了中國音樂的發展狀況,同時也是一部最早的中國音樂通史。
關於朝鮮音樂史的研究,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有了飛速的發展。1964年由李惠求、張 師勛、成慶麟共著的《國樂史》,1967年李惠求的《韓國音樂序說》,從體例到形式都 非常完整,歷史考證也深入細緻。上述的通史,是以史料的考證、文獻的解釋及李朝以 來的樂譜分析等,在各領域多層面進行研究所形成的著作。有關韓國音樂史學的研究, 近年來除了本國外,歐美學者對其進行的研究,尤其是對唐宋以來中國流入朝鮮的宮廷 音樂的研究也形成了一股較強的勢力(註:參見宮宏宇《韓國及歐美學者對流傳在韓國 的古代中國音樂的研究》,《中國音樂學》2002年第3期。)。
東南亞和印度的通史還沒有完全形成系統。有關越南的傳統音樂,陳文溪於1962年在 巴黎大學完成的博士論文《越南傳統音樂》(註:La Musique VietnamienneTradionnelle,Presses Universitaires de France 108,BoulevardSaint-Germain-Paris,1962.)是了解越南音樂的歷史、傳統器樂、樂律樂調、宮廷樂種 、儀式音樂等的理論專著。關於印度尼西亞的爪哇和巴厘的音樂可參閱麥克非(McPhee) 的著作。但是這些都是概論性的著作,作為通史還缺乏一定的文獻史料上的梳理和積累 。印度本國人寫的通史有Prajnanananda的巨著《印度音樂史》(HistoricalDevelopment of Indian Music,1960),以及《印度音樂的歷史研究》(A HistoricalStudy of Indian Music,1965)。此外,同時代的還有P.Sambamoorthy的《印度音樂史 》(History of Indian Music,1960)。這些著作在史料的批判、考實性以及音樂史現象 的解析、演繹上都還沒有真正達到深入、詳盡的研究地步,作為通史來說還只是一個初 級階段。古代印度音樂以史學的角度來考證的有邦達喀爾勞(Rao Bhandarkar)、考馬拉 斯瓦米(Ananda Coomaraswamy)等以各種不同體裁、樣式等進行的出色研究,因此產生 一些優秀的綜合性通史是可以想像的。但是由於印度人比較關心和注重音樂的演奏,而 對歷史的研究重視不夠。在研究印度音樂史中歐美人對印度關心的人很多,但作為歷史 性考察的著作卻不多見,1941年法國學者C.Marcel—Dubois的《古代印度的樂器》(LesInstruments de Musique de I'gnde Ancienne,Paris,1941)是一本比較突出的著作。
關於西亞的音樂史學,很少見到由本國人撰寫的,幾乎成了歐美人獨占的天地。很多 理論書的原始史料被運往歐洲,成為歐洲人研究的重要基礎。1842年凱薩魏特(R.G.Kiesewetter)的《阿拉伯的音樂》(Die Musik der Araber,Leipzig)為起端,很多學者 對伊斯蘭教音樂開始進行歷史性的考察。關於阿拉伯音樂史的研究必須提到的人物是英 國學者H.G.伐瑪(Henry Geory Farmer),他在1929年完成的阿拉伯音樂通史——《13世 紀前阿拉伯音樂的歷史》(A History of Arabian Music to the 13 Century)是一本以 阿拉伯語、波斯語和土耳其語等的文獻為原始史料而完成的專著,時間上一直寫到阿拉 伯帝國的阿拔斯王朝(Abbasid,8—13世紀)滅亡為止的一段音樂歷史,該著作出版後幾 乎半個世紀一直成為阿拉伯文化圈以外惟一的一本權威性阿拉伯音樂史的專著。翌年, 他的一本題為《受阿拉伯音樂影響的歷史事實》(Historical Facts for the ArabianMusical Influence,1930年第1版,1970年第2版),以翔實的事例證實了西方音樂中受 阿拉伯音樂影響的因素,並以大量的史料證實阿拉伯音樂通過伊比利亞半島進入歐洲的 歷史事實。接著,他的一本《阿拉伯音樂的史料》(The Sources of Arabian Music,1 940年,1965年修訂版)是對8—17世紀阿拉伯音樂的理論、演奏以及歷史相關的原始史 料進行論述的解說集,對理解早期阿拉伯音樂是極其重要的研究手冊。關於阿拉伯音樂 ,這裡還要提及的是黛嵐捷R.D'Erlanger編撰的巨著《阿拉伯音樂》(La MusiqueArabe,Paris,1930—1959年編撰,全六冊),這是一套歷時近三十年的力作。第一卷和 第二卷上半部分為阿爾.法拉比的《音樂的大著》法譯本,第三卷是薩菲.阿迪恩的《 旋律的寫法》全譯,第四卷為奧斯曼帝國時期獻給穆罕穆德二世的《音樂通論》,第五 卷是近代阿拉伯古典音樂的理論與實踐相關的研究,其中涉及到音階、旋法和一些文獻 ,第六卷為阿拉伯音樂的節奏組織與曲式分析。全書還包含著許多五線譜的譜例。該書 是一部十分系統又全面論述阿拉伯音樂史的重要著作。
關於阿拉伯音樂的研究,20世紀60—70年代開始在德國、法國都有過一些深入的研究 ,如1970年出版蘇普勒(Spuler)編撰的《東方學手冊》(Handbuch der Orientalistic) 的第一部別卷4《東方音樂》(Orientalische Musik)所輯錄的論著《阿拉伯—伊斯蘭文 化圈的音樂》(Die Musik des Arabisch—islamischen Bereichs),是對20世紀70年代 以前有關阿拉伯音樂研究的歷史總括。對阿拉伯音樂技術理論的研究還有賴特(O.Wright)的《阿拉伯—波斯音樂的調式與體系》(The Modal System of Arab andPersian Music,1978年)等(註:參見《音樂大事典》,平凡社,1982年,第四卷,170 5頁。)。伊斯蘭音樂在東方的研究較早的有日本的學者飯田忠純1936年的《中世紀阿拉 伯人的音樂觀》(註:日本《東洋音樂研究》第一集,1936年。)。這裡還值得一提的是 岸邊成雄於1952年完成的《音樂的西流》(東京《音樂之友社》),1983年被譯成中文, 改名為《伊斯蘭音樂》(上海文藝出版社,郎櫻譯),這是一本八萬字左右的小冊子,但 它卻對我們了解伊斯蘭音樂幾乎是惟一的一本中文專著,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論著簡 明扼要地闡述了伊斯蘭音樂的形成、發展的過程,以比較音樂學的研究方法論述了阿拉 伯音樂與希臘、波斯及印度音樂間的關係,並進一步以實例闡述了伊斯蘭音樂對歐洲和 東方的影響,對前人的研究總結也十分客觀翔實,是一部非常明了易懂的伊斯蘭音樂專 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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