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分

音分(森特)cent—為提高測量聲音高低的準確度,計量上將每個“半音音程(如a~"a或b~c)分為100音分,以利計算其誤差率。

簡介,歷史,

簡介

這種計量須以儀器檢測。現在對鋼琴等樂器調音,常用電子音準儀,輸入一個音,可從儀器指針看出音高是否準或誤差多少音分。據測,相差幾音分,人耳也能察覺,但說不出具體相差多少音分。
十二平均律半音音程距離相差2開12次方倍,12√ ̄2=1.0594630943593倍。
例:a1=440Hz=220*(12√ ̄2)^12Hz=220*2Hz=a的2倍頻率
例:中央C的頻率是261.626Hz,那么C#的頻率是261.626Hz×1.0594630941=277.183Hz。
將半音音程的距離再分成100個單位,即100音分。那么每1音分之間的距離相差每半音音程開100次方,即1.0594630941開100次方,100√ ̄(12√ ̄2)=1.00057779倍。
例:中央C與C#之間分為100音分,第n音分(n<=100)就是261.626Hz×1.00057779^n。例如比中央C高10音分的頻率是261.626×1.00057779^10=263.142Hz。
可以看出,每一音分之間的頻率絕對差值是不同的,但它們的倍數是相同的,都是相差1.00057779倍。

歷史

1830年代時,在羅伯特·霍爾福德·麥克道威爾·鮑桑葵(Robert Holford Macdowell Bosanquet)的建議下,音響學者、比較音樂學者亞歷山大·約翰·埃利斯(Alexander John Ellis)以加斯帕德·戴普羅尼(Gaspard de Prony)發展的“聲學對數”(acoustic logarithms)十進制半音系統度量法為基礎,將音分的概念引入他翻譯的赫爾曼·馮·亥姆霍茲著作《音調的感覺》(On the Sensations of Tone)。音分已經成為表示和對比音高音程的相對標準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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