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永斌(因台駘山火災事故被處分的公職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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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永斌(曾用名韓勇斌)曾於2009年6月至2016年2月擔任太原市迎澤區林業局副局長,分管林政執法等工作,因對景區違法占用、毀壞林地的行為查處不力,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在此期間,因對景區違法占用林地和毀壞林地的行為查處不力,並對遊樂設施與綠化工程同步建設未予制止,導致台駘山景區發生重大火災事故後被追究領導責任。2021年9月,韓永斌(曾用名韓勇斌)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基本介紹

  • 曾用名:韓勇斌       
  • 職位:太原市迎澤區林業局副局長(2009.06-2016.02)        
  • 處分時間:2021年9月         
  • 處分類型:黨內嚴重警告         
職務履歷,事故責任,處分結果,

職務履歷

韓永斌(曾用名韓勇斌)自2009年6月至2016年2月擔任太原市迎澤區林業局副局長,主管林政執法工作,對景區違法占用、毀壞林地的行為查處不力,負有重要領導責任。任期內主要職責包括林業資源保護和違法林業行為查處。

事故責任

  1. 監管失職:在2009年6月至2016年2月擔任太原市迎澤區林業局副局長分管林政執法期間,韓永斌未制止小山溝城郊森林公園同步推進綠化工程與遊樂設施建設。
  2. 執法不力:2013年至2015年期間,景區多次發生違法占用、毀壞林地行為,韓永斌作為太原市迎澤區林業局副局長(分管林政執法)未有效履行查處職責。

處分結果

2021年9月16日,根據太原台駘山遊樂園冰雕館“10·1”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結論,韓永斌(曾用名韓勇斌)因在2009年6月至2016年2月期間擔任太原市迎澤區林業局副局長期間對景區違法行為的查處不力,被認定為事故的重要領導責任人,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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