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建民(包頭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原案件偵辦大隊大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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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建民,男,漢族,1968年8月出生,內蒙古包頭人,大學文化,1985年10月參加工作,1988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包頭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原案件偵辦大隊大隊長。

2019年10月,包頭市紀委監委對包頭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原行動大隊大隊長韓建民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調查。

2020年2月,經包頭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韓建民開除黨籍處分;由包頭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韓建民
  • 性別:男
  • 民族:漢族
  • 籍貫:內蒙古包頭
  • 出生日期:1968年8月
  • 學歷:大學文化
人物事件,違法違紀,

人物事件

2019年10月,包頭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原案件偵辦大隊大隊長韓建民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20年2月,包頭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原行動大隊大隊長韓建民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違法違紀

經查,韓建民在審查調查前蓄意串供,轉移、隱匿資產,刻意向組織隱瞞真實情況,對抗組織審查;違規經商辦企業,為他人聯繫相關事宜並收受感謝費;縱容涉黑涉惡活動;隱瞞、截留應當上交財政的公共財物形成賬外資金;追求低級趣味;利用職務便利,非法占有單位錢款;利用職權,收受多名管理服務對象財物;為謀求個人職務升遷,向國家公職人員送予財物;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且無法說明來源。
韓建民身為中共黨員、人民警察,民眾觀念淡漠,知法執法犯法,其“薅羊毛式”收取眾多管理服務對象財物所形成的“潛規則”嚴重破壞所服務行業公正合法的法治社會治理環境。韓建民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民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受賄、行賄和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包頭市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決定給予韓建民開除黨籍處分;由包頭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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