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冰(安徽省合肥市政協主席)

韓冰(安徽省合肥市政協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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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冰,男,漢族,1963年11月生,籍貫安徽懷寧,出生地安徽安慶,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80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4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現任安徽省合肥市政協主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韓冰
  • 國籍:中國
  • 民族:漢族
  • 出生地:安徽安慶
  • 出生日期:1963年11月
  • 畢業院校:安徽省委黨校
人物履歷,任免信息,人物處分,

人物履歷

1978.09——1980.07,安師大池州專科學校中文系學生;
1980.07——1984.05,潛山縣梅城中學教師、副校長;
1984.05——1986.03,潛山縣委宣傳部科員;
1986.03——1989.01,安慶地委宣傳部科員、教衛科副科長;
1989.01——1993.03,安慶市人民政府文教辦公室副科級秘書、正科級秘書;
1993.03——1996.12,安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正科級秘書;
1996.12——1998.06,安慶市人民政府綜合調研室主任(副縣級);
1998.06——1999.05,安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市政府綜合調研室主任;
1999.05——2000.01,潛山縣委副書記;
2000.01——2000.03,潛山縣委副書記、縣政府代縣長;
2000.03——2003.03,潛山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其間:2002.03—2002.06,在浙江省台州市黃巖區掛職任區委副書記);
2003.03——2003.08,潛山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天柱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天柱山森林公園管委會)主任;
2003.08——2004.09,潛山縣委副書記、縣政府縣長,天柱山風景名勝區黨委書記、管委會(天柱山森林公園管委會)主任;
2004.09——2004.11,潛山縣委書記、縣政府縣長,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天柱山風景名勝區黨委書記、管委會((天柱山森林公園管委會)主任;
2004.11——2005.02,潛山縣委書記,天柱山風景名勝區黨委書記、管委會(天柱山森林公園管委會)主任;
2005.02——2005.06,潛山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天柱山風景名勝區黨委書記、管委會(天柱山森林公園管委會)主任;
2005.06——2008.08,潛山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其間:2006.09—2006.12,在安徽省委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學習;2008.03—2008.04,在浦東幹部學院第一期縣委書記培訓班學習;2005.09—2008.07,在安徽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法學專業學習);
2008.08——2008.09,安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潛山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08.09——2009.06,安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09.06——2009.07,巢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2009.07——2010.04,巢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長、黨組成員;
2010.04——2011.08,巢湖市委常委、組織部部長;
2011.10——2012.08,合肥市委常委;
2012.08——2013.07,合肥市委常委、副市長;
2013.07——2018.01,合肥市委常委、常務副市長。
2018.01——,安徽省合肥市政協主席。

任免信息

2017年12月,擬提名為合肥市政協主席人選。
2018年1月13日,安徽合肥市政協十四屆一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大會,韓冰當選十四屆市政協主席。

人物處分

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於2017年4月27日至5月27日對安徽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並於2017年7月29日向安徽省委、省政府反饋了督察意見。2016年,合肥市濱湖新區將14萬平方米防浪林台用作建築垃圾消納場,防浪林台內的濕地被大量渣土填平,蘆葦等水生植物被徹底破壞,完全喪失生態功能。同年,濱湖新區在派河口天然濕地違規審批設定建築垃圾消納場。2016年,有約20萬立方米土方陸續非法傾倒至合肥市包河區渡江戰役紀念館西側濕地,損毀濕地約16.8萬平方米,導致湖泊水體被分割,濕地生態淨化功能喪失。2017年4月修訂的《合肥市濱湖新區沿湖片區整體規劃(2011-2020)》,將部分損毀濕地規劃用作商業用地開發。2017年4月,包河區在巢湖堤邊濕地沖灘拆解船舶數百艘,占用湖面湖灘近10萬平方米,產生的危險廢物至督察時仍未收集處置。2013年10月起,合肥市在實施巢湖沿岸水環境治理及生態修復工程時,將原本規劃連片的濕地從中隔斷,預留1公里長的區域作為濱湖新區旅遊碼頭規劃用地。2014年下半年起,又以實施濱湖濕地公園三期工程名義違法建設“岸上草原”旅遊項目,未批先建9個停車場,以建設防波堤名義圍占大量湖面,其中近2000畝湖面用作旅遊開發。合肥市及包河區、濱湖新區兩級政府落實巢湖治理主體責任不到位,違規進行開發建設,大規模侵占濕地;省巢湖管理局對“三定”方案要求的重要環境保護職責未落實,對巢湖流域內傾占湖面、破壞濕地等問題沒有糾正,對環境敏感區域內大量違法建設問題沒有查處。
按照有關規定和幹部管理許可權,給予合肥市政協主席韓冰(時任合肥市委常委、副市長)政務記過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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