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俊定

韓俊定,萬寧市商務局原局長。

人物事件
2015年1月,萬寧市紀委對市商務局原局長韓俊定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審查。
經查,2006年4月至2012年4月,韓俊定在擔任萬寧市商務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賄賂。其行為已構成違紀並涉嫌犯罪。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市紀委常委會、市監察局局長會議審議,並報市委市政府批准,決定給予韓俊定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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