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軍事戰爭行動

非軍事戰爭行動指由任何主體發動的不擇手段的但與戰爭相關的行動;比如:貿易戰,金融戰,生態戰。1999年春天,喬良和王湘穗提出“超限戰”理論,認為非軍事戰爭行動更讓戰爭超越了原有的界限和限度,將觸角延伸到社會每一個角落。從戰術角度講,“就是以弱勝強之術。”

與非戰爭軍事行動的區別,實例,

與非戰爭軍事行動的區別

非軍事戰爭行動常常與非戰爭軍事行動混淆,但二者絕非是同一概念!
區別二者最簡單的辦法:“非戰爭軍事行動”的實施主體是軍隊,而“非軍事戰爭行動”的實施主體可以是任何群體甚至是個人(比如:網路黑客,恐怖組織)。
1999年春天,喬良和王湘穗提出“超限戰”理論,認為非軍事戰爭行動更讓戰爭超越了原有的界限和限度,將觸角延伸到社會每一個角落。從戰術角度講,“就是以弱勝強之術。”

實例

2003年伊拉克戰爭,美軍只用21天就推翻了薩達姆政權,亮瞎了全世界的眼睛。其實,21天只是露出海面的冰山一角,美軍在這之間做足功課,發動了一場不見炮火硝煙的貿易戰——聯合110個國家對伊拉克進行全面禁運,這一“非軍事戰爭行動”長達八年,導致伊拉克的實力比海灣戰爭時還差。有個笑話是這樣說的:古時候有個人餓了,跑到街上買饅頭吃,吃了五個不覺得飽,於是吃了第六個。他拍拍肚子說:“原來第六個饅頭才吃飽,早知道我一開始就吃第六個饅頭了。”美國對於伊拉克長達八年的貿易禁運就好比是是前面的五個饅頭,後面21天則是第六個饅頭。如果只看到軍事行動的21天,而沒看到非軍事戰爭行動的八年,就會像這個古人一樣鬧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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