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營利組織第三次分配的財稅激勵制度研究

非營利組織第三次分配的財稅激勵制度研究

《非營利組織第三次分配的財稅激勵制度研究》是2010年由經濟科學出版社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周旭亮

基本介紹

  • 書名:非營利組織第三次分配的財稅激勵制度研究
  • 又名:Research on Fiscal Incentive System about Non-profit Organization's Third Distri
  • 作者:周旭亮
  • ISBN:9787505890046
  • 頁數:168頁
  • 出版社:經濟科學出版社
  • 出版時間:2010年12月1日
  • 開本:16
作者簡介,內容簡介,目錄,

作者簡介

周旭亮 1980年11月生,漢族,山東青島人,現工作於審計署駐哈爾濱特派員辦事處。2007年進入山東大學經濟學院學習,2010年獲得經濟學博士學位,主要研究方向是財稅理論與政策、公共經濟與公共政策,先後在《財政研究》、《財經問題研究》等國家級和省部級學術雜誌上發表論文10餘篇,出版專著《農業稅制改革的經濟學分析》一部(合著)。2005年以來主持和參與國家級、省部級科研項目3項,參與編著3部。

內容簡介

20世紀70年代西方國家出現福利危機,非營利部門作為福利國家政府行動的替代性工具受到了極大重視。北美和歐洲學術界對非營利組織的研究急劇增加。在東歐,前共產主義政體解體之後,非營利組織也得到了高度關注。20世紀80年代始,伴隨著非營利組織勃然興起,國際學術界掀起了研究第三部門的熱潮。圍繞著非營利組織的組織理念(或組織動機)、組織角色、組織合作與發展等問題,國外學者提出了一系列關於非營利組織“第三次分配”功能的理論學說。非營利組織的日益發展與壯大引發了學者們對於非營利組織在社會資源配置中的地位、在提高社會福利中的作用等問題的更深層次的思考。
《非營利組織“第三次分配”的財稅激勵制度研究》在考察我國非營利組織發展現狀和借鑑國內外學者關於非營利組織的學術研究成果基礎上,研究我國非營利組織“第三次分配”的財稅激勵制度,為我國非營利組織財稅立法尋找理論依據,針對現階段我國政府為規範非營利組織發展出台的相關財稅法規、條例中存在的問題,系統、科學地提出有效性改良對策。
通過建立非營利組織的產品定價模型,筆者發現,在平均成本定價法下,商業化運作的非營利組織可以通過替代政府徵稅完成一部分公共品供給職能,而且它的供給效率比政府稅收的社會再分配產品供給效率要高。為了進一步從社會福利的層面比較非營利組織與政府徵稅的效率,筆者借鑑基數效用論的函式設計思想,通過設定“伯格森一薩繆爾森”(Bergson-Samuelson)社會福利函式的具體形式,構建“非營利組織‘第三次分配’的社會福利模型”,對非營利組織“第三次分配”和政府“第二次分配”的社會福利效應進行比較。商業型非營利組織按照平均成本定價法提供產品,並將獲得的收入用於公益性事業時會產生“雙重福利效應”。一方面,平均成本定價法可以使非營利組織發揮最大生產能力,挽回營利性企業產品定價損失掉的那部分剩餘價值,在社會生產過程中產生“第一重福利效應”。另一方面,非營利組織按照其服務宗旨將商業運作的收入用於公益性事業,使得社會弱勢群體的福利提高,從而提高整個社會福利,在社會分配中產生“第二重福利效應”。捐贈型非營利組織獲得外部捐贈或政府資助持續且充足的條件下,能夠以低於成本價的方式提供公共服務。非營利組織的現金募捐、實物募捐及自營利潤用來救濟貧困、殘疾等特殊社會群體時都會提高社會的福利水平。在募捐的現金與募捐的實物等價的前提下,非營利組織現金募捐的社會福利效應高於實物募捐的社會福利效應。非營利組織“第三次分配”的最優社會福利效應與功利主義或平均主義的社會福利效應不同,它並不強制要求社會成員間財富分配的絕對平均,而是建立在自願捐贈基礎上的儲蓄分配淨盡(即通過“第三次分配”的財富自願捐贈,富人不再擁有額外儲蓄),以便富人手中各種閒置資源都能被充分利用,來提高社會福利。比較發現非營利組織現金募捐的社會福利效應與政府強制徵稅後用來提供公共品的福利效應相比,二者的大小取決於不同社會群體對於私人品或公共品的需求強度,與需求曲線的形狀密切相關。一般來說,政府的強制性徵稅雖然可以向社會提供較為充分的公共品,但是徵稅會給納稅人帶來較大的痛苦,與自願捐贈相比,其結果會造成納稅人較大的福利損失。而且稅收的橫向公平決定了窮人和富人同樣需要納稅,這種財富轉移方式有可能無法提高窮人的福利,反而會降低窮人的福利。而非營利組織募捐的自願性會給捐贈者帶來較少的福利損失,在政府的支持下可以籌集更多的募捐款項給社會的特殊群體。可見,非營利組織“第三次分配”與政府的“第二次分配”在功能上存在互補性,非營利組織“第三次分配”對於提高社會福利起到很好的補充作用。非營利組織自願捐贈的客觀效果是促進社會財富分配的均等化。在從計畫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型過程中,初次分配的“馬太效應”使得基尼係數會快速突破0.2以下居民收入分配高度平均的狀態,進入0.2~0.4之間居民收入分配均等化相對合理區域。但是,初次分配過於強調高效率,如果任其發展,最終會使得基尼係數突破0.6,進入居民收入兩極分化,社會動亂隨時發生的危險狀態。因此,當一國的基尼係數在0.4~0.6之間變動時,政府就應該著眼於利用社會第二次分配和第三次分配的“均等化效應”進行居民收入再調解,逐漸縮小社會成員之間的收入差距,使得居民收入的基尼係數回到0.3~0.4較為合理的區間水平,以維持社會經濟秩序的正常運轉。
政府對非營利組織的財政激勵機制包括項目委託機制和財政補貼機制。在不同產品市場狀態下,產品供給曲線與需求曲線的彈性決定了政府補貼對象的最終獲益程度。政府要針對不同的產品市場類型選擇適當的補貼形式,使得最大多數的好處直接由消費者獲得,而不是被非營利組織獲得,以實現政府財政補貼的目標。政府對非營利組織的稅收激勵機制包括非營利組織商業化運作的稅收激勵機制和對社會捐贈的稅收激勵機制。對非營利組織的商業化運作實行減免稅、鼓勵加速折舊等激勵政策時,非營利組織的實際所得稅率會低於名義稅率,投資會增加,即政府稅式支出對非營利組織的投資具有正向激勵效應。政府對非營利組織的稅收激勵機制,在制度設計上要限制非營利組織偏離其服務宗旨的運作行為,並且保證非營利組織的社會募捐收入與政府為鼓勵社會捐贈的稅式支出之間的差額為正值,這樣才能夠起到擴充社會再分配資金規模的效應,而不會使得第二、三次分配的資金總額產生漏損。
與國外非營利組織相比,我國非營利組織對政府的財政扶持政策具有很強的依賴性,政府是我國非營利組織的生命補給線,政府的財力支持對我國非營利組織的發展是不可或缺的。我國政府對非營利組織的財政扶持方式以直接撥款和專項補貼為主,與非營利組織的項目合作較少。筆者採用協整分析我國民政費支出的財政收入彈性,獲得我國民政費支出的財政收入彈性係數為1.145,即我國實際財政收入每增加1%,用於實際民政費支出的財政收入安排將增加1.145%。格蘭傑因果檢驗和脈衝回響分析結果表明,我國財政用於支持非營利組織發展的民政費支出與財政收入呈正相關關係。在現有制度框架下,財政收入的增加在隨後的5年內會導致政府用於扶持非營利組織發展的民政費用支出的增加,該效應在第2年達到最大值。
與國外非營利組織的稅收激勵制度相比,我國的非營利組織相關稅收立法不完善。從已開發國家經驗來看,政府很少直接參與公益慈善事業,主要是通過各種激勵政策的制定,特別是通過稅式支出政策加強對公益慈善事業的引導與激勵。已開發國家從法律上定義和區分不同類型的非營利組織,將非營利組織普遍納入稅收征管對象。已開發國家稅法嚴格區別對待非營利組織商業化運作行為,並且給予非營利機構捐、贈者優厚的稅收減免待遇。我國政府要借鑑國外經驗提高對本國非營利組織稅收優惠的幅度,就需要計算出我國非營利組織潛在的稅式支出規模。而一國政府能夠在多大程度上對非營利組織給予稅收優惠,取決於本國非營利組織的最高巨觀稅負水平,它構成了一國政府對非營利組織的潛在稅式支出規模。筆者運用BP神經網路模擬出2005~2007年我國非營利組織年增加值分別為855.26億元、1176.3億元和1417.4億元,巨觀稅率分別為15.591%、16.34%和19.03%,進而可以計算出2005~2007年我國政府對非營利組織每年潛在的稅式支出規模是133.3439億元、192.2545億元和269.7737億元。這意味著這三年期間,如果我國政府要提高對非營利組織的稅收優惠力度,則國家讓與非營利組織的最高稅式支出額即為上述計算出來的非營利組織潛在稅式支出額。它們分別占第三產業年巨觀納稅總額的1.43%、1.39%和1.42%。
《非營利組織“第三次分配”的財稅激勵制度研究》由周旭亮所著。

目錄

第1章 導論
1.1 研究背景
1.2 問題的提出
1.3 文獻綜述
1.4 一概念界定
1.5 邏輯框架
1.6 研究方法
1.7 創新與不足
第2章 非營利組織“第三次分配”的理論分析
2.1 非營利組織的分類及其定價模型
2.2 非營利組織“第三次分配”的社會福利效應
2.3 非營利組織“第三次分配”的收入均等化效應
第3章 非營利組織的財稅激勵制度設計理論
3.1 非營利組織財稅激勵制度的基本框架
3.2 非營利組織的財政激勵制度設計理論
3.3 非營利組織的稅收激勵制度設計理論
第4章 國外政府對非營利組織財稅激勵的實證分析
4.1 國外政府對非營利組織財政激勵的分析
4.2 政府對非營利組織稅收激勵制度的國際比較
第5章 我國政府對非營利組織財稅激勵的實證分析
5.1 我國政府對非營利組織財政激勵的現狀分析
5.2 我國非營利組織稅收激勵制度的現狀分析
第6章 我國非營利組織的財稅激勵制度最佳化
6.1 我國非營利組織財政激勵制度最佳化設計
6.2 我國非營利組織稅收激勵制度最佳化設計
附錄1 中國非營利組織的稅收優惠制度概述
附錄2 BP神經網路模型的Matlab實現程式
參考文獻
後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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