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式團體

非正式團體(informal organization),團體的類型。沙因(1980)認為,團體是人們為達到特定的目的或目標作出有計畫、有協作行為而建構的群體。有三種類型:正式團體、社會團體和非正式團體。非正式團體與依據正式指令組建的正式團體(政府、學校、企業、班級、團隊)不同,它的形成帶有更多的感情色彩,如相同的居住區、共同的愛好和性情特點,經常交談和來往,分擔共同的苦樂,學習上相互幫助等,是自發地在團體內出現的一種相互支持的小團體。

莫雷諾(1953)編制的“社會測量法”(sociometry),對於開展班級內人際關係的研究提供了一種量具。我國章志光等人的研究(1982)發現,一個 40 人左右的班級里約有 8 個~12 個非正式團體,其規模為 2 人~6 人。每個非正式團體都有核心人物,其表現的好壞直接關係到該團體的性質(積極的、消極的、破壞性的)以及團體成員的成長。非正式團體不易被覺察,其影響力較大,故應了解班級或團體內非正式團體的情況,做好核心人物的工作,使它們的目標和班集體的目標相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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