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住單位

非常住單位是指在一國領土內從事經濟活動不滿一年的機構單位。例如,一個住戶,如果其在我國經濟領土內居住的時間不超過一年,則為我國的非常住單位。非常住單位不是一國經濟總體的組成部分,也不是國民經濟核算的對象。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非常住單位
  • 定義:在一國領土內從事活動不滿一年
  • 例如:一個住戶
  • 相關:不是一國經濟總體的組成部分
區別
一個國家境內的外資企業是該國的常住單位,而境外的直接投資企業則是該國的非常住單位:該國的駐外使領館和新聞機構是常住單位,而外國駐該國的使領館和新聞機構則是非常住單位;常住單位在經濟領土以外的生產活動仍然屬於該國民經濟總體的生產活動,而非常住單位在經濟領土之內的生產活動則不屬於該國民經濟總體的生產活動(如各國之間的跨國航運活動)。
另一方面,常住單位生產成果的分配不一定形成該國民經濟總體的收入,還可能部分地形成了一些非常住單位的收入;而常住單位實際分配到的收入也不一定來自該國民經濟總體,還可能部分地來自非常住單位。這裡存在著不同常住單位之間以及常住單位與非常住單位之間的錯綜複雜的經濟交易關係,需要適當地加以甄別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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