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居民企業

非居民企業

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法規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非居民企業在境內設機構和場所的,就來源於境內的所得及發生在境外但與境內機構和場所有實際聯繫的所得,按照規定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非居民企業
  • 非居民企業: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法規
  • 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
  • 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
基本概念,機構設立,稅收政策,稅收原則,優惠政策,相關報導,非貿付匯,

基本概念

企業所得稅法採用了規範的“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概念,非居民企業承擔有限納稅義務,一般只就其來源於我國境內的所得納稅。
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法規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於中國境內所得的企業。例如,在我國設立的代表處及其他分支機構等外國企業。
依據稅收管轄權中的屬人原則判定的不屬於本國居民的企業。非居民企業只就來源於本國的收入或所得徵稅。所謂稅收管轄權是指主權國家根據其法律在課稅方面所擁有和行使的權力。一國行使稅收管轄權所遵循的原則分為屬地主義和屬人主義兩種。屬地主義,亦稱“收入來源管轄權”,是指一國以地域概念作為其行使課稅權力的指導原則,即該國領土疆域的一切自然人和法人,無論是本國人還是外國人,只要有來源於本國境內的所得,就要受該國稅收管轄權管轄,對該國負有限納稅義務。屬人主義,亦稱“屬人原則”,是一國以人的概念作為其行使課稅權力的指導原則,即按納稅人(自然人和法人)的國籍、登記註冊所在地或者住所、居所和管理機構所在地為標準,確定其稅收管轄權。凡屬該國的公民或居民,都受該國稅收管轄權管轄,對該國負有無限納稅義務。按屬人原則確定稅收管轄權,又可分為居民管轄權和公民管轄權兩種,所謂居民管轄權,是指一國對該國的居民行使徵稅權力,對其來源於該國內、外的收入或所得徵稅,行使徵稅權力的依據是納稅人的居民身份,而不論其所得的來源地是國內還是國外。

機構設立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
1、管理機構、營業機構、辦事機構
2、工廠、農場、開採自然資源的場所
3、提供勞務的場所
4、從事建築、安裝、裝配、修理、勘探等工程作業的場所
5、其它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機構、場所
6、營業代理人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包括經常代理簽訂契約,或者儲存委託營業代理人在中國境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包括委託單位活動個人經常代其簽訂契約,或者儲存、支付貨物等,該營業代理人視為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

稅收政策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繫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的但取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直接聯繫的,應當就其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稅收原則

非居民企業的應納稅所得額:
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繫的非居民企業,其取得的來源於中國境內的所得,按照下列方法計算其應納稅所得額:
1.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和利息、租金、特許權使用費所得,以收入全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2.轉讓財產所得,以收入全額減除財產淨值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財產淨值,是指有關資產、財產的計稅基礎減除已經按照規定扣除的折舊、折耗、攤銷、準備金等後的餘額。
3.其他所得,參照前兩項規定的方法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的機構、場所,就其中國境外總機構發生的與該機構、場所生產經營有關的費用,能夠提供總機構出具的費用匯集範圍、定額、分配依據和方法等證明檔案,併合理分攤的,準予扣除。

優惠政策

非居民企業減按10%的所得稅稅率徵收企業所得稅。
該類非居民企業取得下列所得免徵企業所得稅:
1、外國政府向中國政府提供貸款取得利息所得。
2、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和居民企業提供優惠貸款取得的利息所得。
3、經國務院批准的其他所得。

相關報導

山西首次徵收外國體育團體非居民企業所得稅
記者從太原市國稅局了解到,美國人瑪雅·摩爾來中國女籃聯賽(WCBA)打球尚未向中國繳納的2.12萬元稅款,日前被該局成功追繳,這是山西首次徵收外國體育團體非居民企業所得稅。據了解,該筆稅款是山西省首筆外國體育團體境內比賽非居民企業所得稅,填補了山西非居民企業稅收管理上的空白。
隨著2012-2013賽季賽季WCBA聯賽的持續火爆,山西興瑞籃球俱樂部引進了摩爾,創造了山西女籃本賽季最長的九連勝,球隊也榮獲WCBA2012-2013賽季總冠軍,摩爾也被太原市人民政府授予“榮譽市民”稱號。
2013年2月,山西省太原市國稅局與山西興瑞籃球俱樂部取得聯繫,確認了摩爾的經紀公司在中國擔負有非居民企業納稅義務。由於賽季已結束,摩爾及其經紀公司都已離開中國,稅款追繳面臨著較大困難。為避免國家稅款流失,太原市國稅局依照國際稅收的相關規定,指定山西興瑞籃球俱樂部作為該筆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日前,在稅企雙方工作人員的協作努力下,該筆稅款已成功繳入國庫。(來源: 新華社)

非貿付匯

根據鉑略諮詢Linked-F對於最新非貿付匯最新檔案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外匯管理局合發的公告2013年第40號的研究,非居民企業源泉扣繳的稅收籌劃空間及主要政策依據如下:通常情況下,支付給境外投資方的股利和利息應支付10%的預提所得稅。但是以下情況可享受較低的預提所得稅稅率:①境外投資方是與中國簽訂雙邊稅收協定國家的稅收居民;②滿足協定所列的低預提所得稅條件(國稅發[2010]75號);③境外投資方是此類收入的受益所有人(國稅函[2009]601號);④向主管稅局申請享受協定待遇(國稅發[2009]124號 );⑤境外投資方直接擁有該中國居民公司的資本比例,在取得股息前連續12個月以內任何時候均符合稅收協定規定的比例(國稅函[2009]81號)。”鉑略諮詢高級顧問于越認為:40號公告的出台,在簡化付匯流程的同時,對稅務局和企業的專業能力都提出了重大挑戰。舊規定下,企業不接受稅務局的認定就無法取得稅務證明辦理付匯,許多情況下企業為了完成付匯無法與稅務局爭辯稅收認定事宜;而新規下,付匯程式相對獨立的操作使得企業有機會在完成付匯之後再返過身來與稅務局進行一場納稅認定的持久戰。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