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學歷研究生教育

非學歷研究生教育

非學歷研究生教育是指:不參加國家統一組織的碩士生入學考試,沒有學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非學歷研究生教育
  • 電影:不參加碩士生入學考試
  • 詞性:名詞
  • 分類:參加研究生課程進修班
定義,參加進修班,申請學位,資格審查,

定義

畢業時也不能獲得畢業證書,學歷不變。研究生非學歷教育大致有以下幾種:參加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同等學歷申請碩士學位,在職攻讀專業學位,高校教師在職攻讀碩士學位、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非學歷教育工作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負責。

參加進修班

招生對象及條件一般為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的在職人員。
2、具有大學本科或大專畢業學歷的人員,且畢業後工作三年以上。
研究生課程進修班作為在職人員進修、提高業務水平的一種教學形式,不直接與授予碩士學位掛鈎。課程成績合格者,可由辦班單位發給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結業證書。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獲得證書後學歷和學位不會有任何改變。其證書為為同等學力即學習能力的證明。
參加研究生進修班和申請學位的關係:
1、對報名人及申請人的要求不同,對學位申請人的要求比參加研究生學位進修班的人員要求要高。
2、一些學校研究生進修班和申請學位考試合二為一,但對考生合格要求不同。例如北京大學規定:研修班學員的成績以60分為及格,在職申請學位人員的成績為70分及格。
3、報名研究生課程進修班的人員不一定有資格申請學位。申請學位的人員也不必一定參加研究生課程進修班。一些培養單位規定:報名參加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學習的人員,可在報名時同時提出以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申請碩士學位(須取得學士學位三年),培養單位將按照在職申請學位的有關規定進行資格審查(見下文)。

申請學位

凡是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法律、法規,品行端正,在教學、科研、專門技術、管理等方面做出成績,具有研究生畢業同等學力,學術水平或專門技術水平已達到學位授予標準的人員(以下簡稱同等學力人員),均可按照本規定,向有關學位授予單位申請碩士、博士學位

資格審查

(一)申請人必須已獲得學士學位,並在獲得學士學位後工作三年以上,在申請學位的專業或相近專業做出成績。
(二)申請人應在學位授予單位規定的期限內,向學位授予單位提交以下材料:
1。學士學位證書;
2。最後學歷證明;
3。已發表或出版的與申請學位專業相關的學術論文、專著或其他成果;
4。申請人所在單位向學位授予單位提供的申請人的簡歷、思想政治表現、工作成績、科研成果、業務能力、理論基礎、專業知識和外語程度等方面情況的材料(加印密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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