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西縣物價局

靖西縣物價局成立於1984年6月,為行政執法的正科級單位。2007年和2008年,在編人員12人,其中:行政編制8人,事業編制4人。兩年間,對價格(收費)的管理重點是清費治亂減負、整頓價格秩序,穩定市場物價,控制物價上漲,維護正常的價格秩序。

主要職責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靖西縣物價局
  • 性質:維護正常的價格秩序
  • 特徵: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
  • 成立時間 :1984年6月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市制定的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市出台的定價、調價和價格改革方案。
(二)負責全縣物價工作的巨觀管理和綜合平衡,組織實施自治區、市下達的價格總水平控制目標及價格巨觀調控和管理的政策法規;參與價格相關的計畫、財政、稅收、金融、勞動、工資、生產、流通、外貿等方面經濟關係的調控工作;組織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實施,規範市場價格秩序。
(三)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市制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性收收費、經營服務收費和中介收費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依許可權在上級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和調整全縣商品、服務價格和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審批管理全縣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
(四)負責全縣商品價格監測預警工作,密切跟蹤監測市場價格動態,分析、預警市場物價形勢,反饋市場物價的重要情況及問題,並提出對策建議。
(五)依法實行價格監管,維護正常的市場價格秩序;組織實施價格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審理價格違法案件,實施價格執法檢查。
(六)組織實施價格成本調查和價格成本監審,制定成本調查和監審的有關制度,組織實施重要農產品成本調查,政府定價成本監審。
(七)負責全縣價格認證評估工作,開展應稅物價格鑑證業務,受理公、檢、法在司法過程中的價格認證及評估鑑定工作。
(八)開展全縣價格公共服務工作,宣傳價格法律制度和方針、政策,開展價格誠信建設,受理價格投訴舉報,處理價格爭議,維護合法價格權益。
(九)組織開展價格調節基金征管工作,負責價格調節基金的宣傳、培訓、徵收、使用、監管等日常事務。
(十)負責全縣收費員和價格監督檢查員的業務培訓,依法核發和管理《收費許可證》、《收費員證》。
(十一)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