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獎勵完成2013年度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地區和部門的決定

青海省人民政府關於獎勵完成2013年度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地區和部門的決定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201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全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保持了持續適度穩定的發展態勢,為順利實現全省經濟社會發展預期目標做出了積極貢獻,圓滿完成了2013年度人口控制責任指標和計畫生育各項目標責任指標。到2013年末,全省總人口為577.79萬人,人口自然增長率為8.03‰,符合政策生育率達到95.69%,人口自增率連續8年控制在9‰以內。

一、根據《2013年青海省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方案》,省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對各地區年度目標管理責任制完成情況進行了考核和綜合評估。考核結果為:西寧市得分135.4分,為完成2013年度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四星地區;海東市得分130.6分、海西州得分130.6分、海北州得分129.6分、海南州得分129.2分、黃南州得分128.3分、果洛州得分127.4分、玉樹州得分126.1分,為完成2013年度人口和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三星地區;城西區等3個縣(區)為五星縣(區),城東區等21個縣(市、區)為四星縣(市、區),民和縣等20個縣(區、行委)為三星縣,囊謙縣等2個縣為二星縣。省政府決定:按照《考核方案》規定和考核評估結果,獎勵西寧市40萬元;獎勵海東市31萬元;獎勵海西州36萬元;獎勵海北州23.9萬元;獎勵海南州28.9萬元;獎勵黃南州22.8萬元;獎勵果洛州27.7萬元;獎勵玉樹州21.6萬元。獎勵經費總計231.9萬元(含考核基礎分值以上每分獎勵1000元的部分)。
二、根據《2013年省直相關部門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評估辦法》,經省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對省工商局等七個相關廳局進行了考核和綜合評估,評分結果為:省工商局102分、省公安廳101.5分、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101.5分、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101.1分、省民政廳100分、省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100分、省教育廳100分。省政府決定:獎勵省工商局2.6萬元、省公安廳2.575萬元、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2.575萬元、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2.555萬元、省民政廳2.5萬元、省衛生和計畫生育委員會2.5萬元、省教育廳2.5萬元,總計獎金17.805萬元。
以上兩項獎勵經費總計249.705萬元,在省政府獎勵基金中列支。
各地區、各部門要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緊緊圍繞“堅持正確方向、全面深化改革、奮力打造‘三區’、全面建設小康”的戰略任務,堅持人口計畫生育基本政策不變、“一把手”負責制不變、目標管理責任考核不變的原則,加強組織領導,狠抓工作落實,不斷開拓創新,確保完成2014年全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各項目標任務,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人口環境。
青海省人民政府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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