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政府部門同民主黨派對口聯繫工作的通知

《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政府部門同民主黨派對口聯繫工作的通知》是青海省人民政府為充分發揮民主黨派參政議政、民主監督作用下發的通知,發布於2009年1月6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和完善政府部門同民主黨派對口聯繫工作的通知
  • 適用地區:青海省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加強政府部門與民主黨派對口聯繫,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內容。
自省政府青政〔1991〕34號檔案規定政府有關部門與民主黨派建立對口聯繫制度以來,省政府有關部門堅持同民主黨派加強聯繫,廣泛聽取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意見建議,有效促進了政府部門的工作。
為貫徹落實《中共青海省委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意見的實施意見》(青發〔2005〕10號)精神,充分發揮民主黨派參政議政、民主監督作用,不斷推進服務型政府建設,不斷提高政府部門依法決策、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水平,根據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現就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省政府部門同民主黨派對口聯繫工作,建立完善對口聯繫制度事項通知如下:
一、進一步擴大與民主黨派對口聯繫的部門
(一)同我省五個民主黨派全部建立對口聯繫的省政府部門為:
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省經濟委員會、省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省農牧廳、省財政廳、省人事廳(省編辦)、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省扶貧辦、省監察廳、省審計廳、省環保局、省統計局。
(二)同有關民主黨派建立對口聯繫的省政府部門為:
省司法廳、省台港澳事務辦公室主要對口中國國民黨革命委員會青海省委員會;省教育廳、省文化廳主要對口中國民主同盟青海省委員會;
省商務廳、省工商局主要對口中國民主建國會青海省委員會;省衛生廳、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主要對口中國農工民主黨青海省委員會;省科技廳、省國土資源廳主要對口九三學社青海省委員會。
二、進一步明確對口聯繫工作的原則
(一)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與民主黨派的對口聯繫,將其作為充分發揮民主黨派參政議政、民主監督作用,拓寬民主黨派在政府工作中的參與面,推進依法行政的一項重要工作和制度,列入重要議事日程。
建立對口聯繫的政府部門要明確一位領導和專門處室負責對口聯繫工作,並根據對口聯繫的有關要求進一步建立和完善本部門的對口聯繫制度和辦法,明確對口聯繫工作的具體措施。
(二)沒有與民主黨派建立對口聯繫的政府部門,也要為民主黨派開展參政議政活動提供支持和幫助。
(三)省政府辦公廳作為對口聯繫工作的牽頭部門,每年與省委統戰部定期會商交流有關情況,適時對政府部門與民主黨派對口聯繫情況實施檢查。
三、進一步完善對口聯繫的內容
(一)建立對口聯繫的政府部門召開的重要專業性會議,應邀請對口民主黨派省委負責人參加;
制定經濟、科技、教育、文化、衛生等重要政策和規劃的過程中,應注意徵求省各民主黨派負責人、無黨派人士或對口的民主黨派的意見。
(二)建立對口聯繫的政府部門每年擬定調研課題時,根據工作業務範圍,可請對口的民主黨派和相關的民主黨派協同進行調查研究,並給予經費支持。
(三)建立對口聯繫的委、辦、廳、局的有關檔案、信息、資料,應送對口的民主黨派省委。
四、進一步創新對口聯繫方式
(一)建立對口聯繫的政府部門要定期召開對口聯繫會議(每年至少一次),通報有關工作情況,徵求對部門工作的意見。
(二)政府有關部門要主動走訪對口聯繫的民主黨派,溝通情況,聽取意見;民主黨派也可根據工作需要,主動約請政府有關部門負責同志介紹情況。
(三)將對口聯繫工作與辦理人大議案、政協提案有機結合起來,與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協專門委員會工作聯繫有機結合起來。
政府有關部門在接受人大代表檢查、接待政協委員視察調研等活動時,視情況邀請對口聯繫的民主黨派參加。在辦理提案議案、進行相關問題調研時,可請對口聯繫的民主黨派共同參與,也可邀請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協有關專門委員會一起參加。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