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青海省“兩基”攻堅(2004—2007年) 實施規劃的通知

西寧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東行署,省政府各委、辦、廳、局:

《青海省 “兩基”攻堅 (2004—2007年)實施規劃》已經教育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部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本地區、本部門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基本介紹

  • 索 引 號::015000185/2004-00096
  • 文  號::青政辦[2004]148號
  • 主題分類::綜合政務
  • 服務對象::機關
  • 發布單位::省政府辦公廳
  • 發布日期::2004/8/5
為貫徹 《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和 《國家西部地區 “兩基”攻堅計畫(2004—2007年)》,加快實現 “兩基” 目標,特制定本規劃。
一、“兩基”攻堅的形勢和面臨的挑戰
近年來,在黨中央、國務院的高度重視和正確領導下,在國家教育部、發展改革委員會、財政部等部門的大力支持下,經過全省各族人民的不懈努力,我省 “兩基”工作穩步推進,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到2003年底,全省已有19個縣(市、區、行委) 和47個鄉鎮實現 “兩基”,人口覆蓋率達到 80%,其中以縣為單位 “兩基”人口覆蓋率為 70.72%,青壯年非文盲率達到90%,適齡兒童入學率達到96.1%,國中毛入學率達到 87.1%。全省國小、國中教師學歷合格率分別達到97%、91.6%,教師素質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改革逐步深化,教育管理水平和質量效益有一定提高。義務教育的發展促進了全省各族民眾科學文化素質的提高,也為自身實現新的跨越奠定了基礎。
但同時也應該清醒地看到,我省自然條件嚴酷,經濟社會發展落後,地方財政困難,教育投入嚴重不足,教育基礎薄弱,義務教育落後於全國平均水平,且地區發展極不平衡。目前有27個縣尚未實現 “兩基”,這些縣均為邊遠貧困的少數民族地區,攻堅任務十分艱巨。一是中小學生增幅較大,學校基礎設施不足。到2007年,27個攻堅縣義務教育階段在校生將增加7.6萬人,總量達到28萬人以上,其中培養成本較高的寄 宿 制 學 生 總 量 將 達 到 14.72 萬 人,增 加8.12萬人 (含由走讀轉為寄宿的學生 6.62 萬人)。校舍和儀器設備等配套設施短缺,投資缺口很大,而各級財力薄弱,支持能力有限。二是民眾收入低,貧困人口多,貧困程度深。未來4年年均有11.9萬貧困生需要資助,有8.82萬寄宿制學校貧困生需要提供生活補助。三是特殊的地理環境和辦學形式使辦學成本高,教育資源配置也不盡合理,辦學的規模效益尚未得到充分體現。四是教育管理體制、教師隊伍建設等方面尚不適應 “兩基”攻堅的需要。今後幾年是我省義務教育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也是全面實現“兩基”目標的關鍵時期,我們必須堅定 “兩基”攻堅的信心,牢牢抓住機遇,以最大的決心和最有力的措施,推進 “兩基”攻堅計畫,奪取 “兩基”攻堅的勝利。
二、“兩基”攻堅的主要目標和任務
(一)主要目標
1、2005年,海晏、祁連、同仁、尖扎、循化、化隆、共和、貴南、都蘭9縣實現 “兩基”,全省 “兩基” 人口覆蓋率達到86.8%,國中毛入學 率 達 到 88%,殘 疾 兒 童 少 年 入學 率 達 到75%;國小在校生年輟學率控制在1%以下,國中在校生年輟學率控制在3%以下;2004—2005年掃除青壯年文盲6萬人,青壯年非文盲率達到93%;國小、初 中 教 師 學 歷 達 標 率 分 別 達 到98%和93%。
2、2006年,天峻、興海2縣實現 “兩基”,全省 “兩基” 人口覆蓋率達到88.3%,國中毛入學率達到 89.5%,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80%;國小在校生年輟學率控制在1%以下,國中在校生年輟學率控制在3%以下;掃除青壯年文盲3萬人,青壯年非文盲率達到94%;國小和國中教師學歷合格率分別達到99%和94%。
3、2007年,玉樹、稱多、瑪沁、久治、瑪多、剛察、河南7縣實現 “兩基”,全省 “兩基”人口 覆 蓋 率 達 到 93.5%,初 中 毛 入 學 率 達 到92.5%,殘疾兒童少年入學率達到83%;國小在校生年輟學率控制在1%以下,國中在校生年輟學率控制在3%以下;掃除青壯年文盲3萬人,青壯年非文盲率達到95%以上;國小教師學歷達標率接近100%,國中教師學歷達標率達到95%。
4、澤庫、同德、班瑪、甘德、達日、雜多、治多、囊謙、曲麻萊9個縣到2007年 “普六”,縣城所在地 “普九”,2010年實現 “兩基”,全省 “兩基” 人口覆蓋率達到95%以上。上述9縣必須進一步加大投入力度和工作力度,為加快實現 “兩基”積極創造條件。
(二)主要任務
1、以寄宿制學校建設為重點,加快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基礎設施建設,基本滿足適齡兒童少年的就學需求。2007年前,在27個縣新建擴建校舍106.33萬平方米 (含目前短缺的45.7萬平方米),消除現有危房9.82萬平方米,使校舍總面積由目前的115.3萬平方米增加到221.63萬平方米,國小和國中生均校舍面積達到國家標準;增配圖書296.7萬冊,使國小、國中生均圖書分別達到15冊和20冊;增配課桌凳7.8萬雙人套,配 齊 率 達 到 100%;增 配 儀 器 設 備 755套,配齊率達到85%以上。其中:
2004—2005年以改、擴建為主,新增校舍面積69.11萬平方米,消除現有危房6.4萬平方米。增配圖書240.3萬冊,課桌凳3.89萬雙人套,儀器設備384套;
2006—2007年以改、擴建為主,新增校舍面積37.2萬平方米,消除現有危房3.42萬平方米。增配圖書56.4萬冊,課桌凳3.91萬雙人套,儀器設備371套。
2、加快教育信息化,促進優質教育資源城鄉共享。緊緊抓住國家在我省先期試點實施 “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的機遇,推進農牧區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力爭用2年左右時間,使教學光碟播放點、衛星教學收視點、計算機教室三種模式的信息化資源覆蓋所有農牧區中國小,初步形成信息化教育網路,以信息化帶動農牧區教育快速發展。其中:
2004—2005年在27個縣建設32個衛星教學收視點、340個計算機多媒體教室;
2006—2007年建設48箇中國小計算機區域網路、21個校園網示範校,建成中國小教育資源庫和衛星上行站。
3、建立比較完善的義務教育階段家庭貧困學生資助制度,切實保障農牧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對貧困生按國中每生每年160元、國小每生每年80元免費提供教科書,並為寄宿制學校貧困生提供適當生活補助費。力爭到2007年使義務教育階段貧困生普遍享受到“兩免一補”。
4、做好教師培養、培訓工作,提高師資素質。2007 年前,為 27 個縣補充教師 5145 人,其中國小1817人,國中3328人;對現有45歲以下學歷不合格教師進行學歷提高培訓,對專任教師進行全員崗位培訓;給以民族語文授課為主的中國小每校培養配備2—3名優秀漢語教師。做到校長和專任教師持證上崗,師資隊伍結構合理、學科基本配套。其中:
2004—2005年補充教師3172人(國小1325人,國中1847人),完成60%以上學歷提高培訓和66%的崗位培訓任務;
2006—2007年補充教師1973人(國小492人,國中1481人),完成其餘40%的學歷提高培訓和34%的崗位培訓任務。
(三)資金需求
實現2007年的 “兩基” 攻堅目標投資總需求約17.24億元。其中校舍建設12.48億元,配備教學儀器設備、圖書和課桌凳1.41億元,信息技術設施建設1.19億元,資助貧困學生0.38億元,寄宿生生活補助1.11億元,教師繼續教育0.02億元,新增教師工資0.65億元。分年度投資需求為:
2004—2005年需投資10.89億元。其中校舍建設8.26億元,配備儀器設備、圖書和課桌凳0.9億元,信息技術建設0.69億元,資助貧困生0.18億元,寄宿生生活補助0.48億元,教師繼續教育0.01億元,新增教師工資0.37億元;
2006—2007年需投資6.35億元。其中校舍建設4.22億元,配備儀器設備、圖書和課桌凳0.51億元,信息技術建設0.50億元,資助貧困生0.20億元,寄宿生生活補助0.63億元,教師繼續教育0.01億元,新增教師工資0.28億元。
三、“兩基”攻堅的主要措施
實施 “兩基” 攻堅是一個複雜的系統工程,必須按照中央的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按照 “調整、改革、完善、提高”的原則,突出重點,明確責任,狠抓落實。
(一)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明確各級人民政府在 “兩基”攻堅中的責任
1、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管理體制。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農村教育工作的決定》,切實落實義務教育省負總責、分級管理、以縣為主的管理體制,明確職責,落實任務。省政府主要負責制定總體規劃和巨觀政策,建立保障機制,落實工作進度,統籌經費投入,通過增加轉移支付和專項投入,解決關係全局的重大問題,指導和扶持地方義務教育發展。州(地)政府要切實承擔起對縣一級政府實施 “兩基”的領導、督察和幫助的責任。縣級政府要認真落實對“兩基”攻堅的統籌規劃、經費投入、布局結構調整和教育人事等方面的管理責任,重點解決好保工資、保運轉、保全全、促發展等問題。
2、建立 “兩基”攻堅投入的長效保障機制。全省各級政府努力做到本級財政預算內教育經費支出的 “三個增長”,確保中央和上一級政府用於教育的轉移支付不被挪用和截流。省政府在管理和使用好國家教育項目資金的同時,調整省級財政支出結構,加大對 “兩基” 工作的經費投入,從2005年起省級每年用於 “兩基” 攻堅的專項經費在2004年安排的3320萬元的基礎上,視財力狀況逐年增加,解決突出困難。州 (地)、縣政府積極克服困難,多渠道籌措資金,增加教育事業投入。其中教師工資發放實行州(地)、縣行政首長負責制,確保按時足額到位;校舍改擴建、條件裝備等基礎設施建設方面,在國家和省上扶持解決影響 “兩基”攻堅和鞏固提高的突出問題後,配套設施由州(地)、縣政府負責;中國小 公 用 經 費 已 由 省 政 府 核 定 標 準,由 州(地)、縣財政予以安排。雜費收入全部用於學校公用經費開支。
(二)合理調整中國小布局,最佳化教育資源配置,提高辦學效益
3、調整最佳化中國小布局結構。農牧區中國小布局結構調整要同小城鎮建設、退耕還林、退牧還草結合起來,因地制宜,提高規模效益。地域遼闊、居住分散、人口稀少的牧區和山區,按照寄宿為主、擴大規模、提高效益、集中辦學的原則,縣重點辦好國中,鄉辦好完小,人口較多的村辦好初小或教學點。東部農業區和牧區人口大縣,按照國小就近入學、國中相對集中的原則,壓縮布點分散、規模較小的學校或教學點,擴大學校規模,重點發展九年一貫制學校。州和州府所在縣要突出重點,加強統籌,打破地域、隸屬和學校類別等界限,統一整合、最佳化配置教育乃至文化、體育等社會公益設施資源,集中財力物力辦好當地中國小。今後新建學校必須經過認真論證,嚴格審批。
4、加快寄宿制學校建設。在繼續實施 “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和 “中國小危房改造工程”的基礎上,藉助 “西部地區農村寄宿制學校建設工程”,在 “兩基”攻堅縣以改擴建為主,建設一批寄宿制國中和國小,擴能增容,改善基本的辦學條件,滿足更多確需寄宿的農牧區學生的需求。各級人民政府要把寄宿制學校建設同實施 “國家貧困地區義務教育工程”和 “中國小危房改造工程”以及中國小布局結構調整和小城鎮建設結合起來,整合各種教育項目,綜合考慮、統籌規劃、合理安排使用好各種專項資金,統籌解決學校基礎設施建設、教師隊伍建設、教育信息化建設、開展勤工助學、扶持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學校正常運轉經費的保障等問題,最大限度地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三)完善貧困生資助制度,切實保障農村牧區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5、用好國家每年1000萬元的專項資金免費為貧困生提供教科書;由學校減免貧困生學雜費,形成的經費缺口由州、縣財政補足;採取爭取國家支持和省內各級財政分擔的辦法,提高寄宿制貧困生生活補助,其中省級助學金專項每年不低於1000萬元,保證兒童少年不因貧困而失學、輟學。
6、各級人民政府制定措施,因地制宜,切實管理好現有的勤工儉學基地,為學校開展勤工儉學活動提供條件,改善學生生活。積極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開展捐資助學,建立廣泛的社會救助制度。財稅部門要落實國家對捐資助學單位和個人的稅收優惠政策,對納稅人通過非營利性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農牧區義務教育提供的捐贈,在應納稅所得額中全額扣除。
(四)實施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推進教育信息化
7、抓住國家在我省先期試點實施 “農村中國小現代遠程教育工程”的機遇,用2年左右時間,為農牧區初小和教學點配備教學光碟播放設備和成套教學光碟;在完小建成衛星教學收視點,中學和九年一貫制學校建成計算機教室;開發藏漢雙語教學和地方課程等軟體,建成中國小教育資源庫。
8、高度重視和大力提高信息化設施的套用水平,探索信息網路條件下教育教學的新模式,儘快實現信息技術與教學、教研和師資培訓的整合。在服務學校的同時輻射周邊,傳播先進文化和科學技術,為農牧民教育和黨員教育服務,發揮最大效益。
(五)加強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師隊伍整體素質
9、完善教師資格準入制度,嚴格教師編制管理。繼續做好面向全社會認定教師資格工作,建立全省統一的預備教師資源庫,擇優招錄教師。建立定期調整學校編制和年度報告制度,嚴格控制非教學人員比例,堅決辭退臨時代課教師。
10、拓寬教師來源渠道,最佳化師資結構。在邊遠艱苦地區建立教師津貼,吸引符合條件的優秀人才從教。制定優惠政策,實施大學應屆畢業生志願者計畫。試行校長輪校任職和教師輪校執教制度,選派優秀教師到薄弱學校和農牧區中國小任教。創新教師培訓模式,充分利用遠程教育和省內外高校優質資源,高質量地完成以新課程、新知識、新技能為重點的全員輪訓。
11、遵循教育規律,按照精簡、最佳化、效能的原則,深化學校管理體制改革。實行專任教師、管理人員、後勤服務人員分類管理,全面推行競爭上崗和全員聘用契約制,對聘余教師實行待崗、轉崗、分流,探索相應的社會保障機制。實行校長負責制和任期目標制,試行管理人員職級制,鼓勵校長職業化、管理人員專業化、優秀教師終身從教。積極探索中國小後勤管理和用工的新模式。落實學校經費管理自主權,推行以崗位工資和結構工資為主體的分配製度,允許學校從編制工資總額的節餘部分和合法的自有收入中劃出一定比例,用於獎勵優秀教師,拉開分配差距。認真貫徹落實各項政策措施,努力提高教師地位和待遇。
(六)深化教育教學改革,提高辦學質量和效益
12、最佳化學生培養模式。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若干意見》精神,加強學校德育工作和中小學生思想道德建設,進一步深化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注重培養學生的實踐精神和創新能力。重視發展特殊教育,注重對雙語教學的研究指導,加強漢語教學。堅持“普九”與掃盲同部署、同落實,掃盲與實用技術培訓相結合,重點抓好農村牧區和婦女的掃盲工作。
13、積極推進農牧區教育綜合改革,進一步加強農科教結合和 “三教統籌”,加強職業技術教育,積極開展綠色證書培訓,增強辦學針對性和實用性。充分利用農牧區各類學校的教育資源優勢,一校掛兩牌,日校辦夜校,面向農牧區廣泛開展多種形式的實用技術培訓、勞務輸出培訓及黨員教育等,努力將農牧區中國小辦成農牧民文化、教育培訓和科技活動基地。
(七)加大教育對口支援力度,拓寬對口支援範圍
14、繼續加強同遼寧和其它省的教育對口協作,健全和完善省、州(地、市)、縣、校四個層次的對口幫扶制度,落實已簽訂的對口幫扶協定。進一步擴大對口支援領域,結合攻堅縣實際,選擇恰當項目,積極爭取對口支援省份和經濟發達省份在教師培訓、學生培養等方面的支持。
15、落實省內相對發達地區和學校與貧困地區的對口幫扶任務,每年選派一定數量的優秀教育工作者赴 “兩基”攻堅縣任教、掛職,藉助省內外優質教育資源,幫助 “兩基”攻堅縣培訓中國小校長和教師。動員全社會以各種方式支持貧困地區教育發展,各部門特別是各級黨政機關把教育扶貧作為定點扶貧的一項重要任務,每年為扶貧點的學校辦幾件實事。
四、“兩基”攻堅的組織領導和監督檢查
(一)加強對 “兩基”攻堅工作的組織領導
1、省政府成立由省長任組長的 “兩基” 攻堅領導小組,領導和協調全省 “兩基” 攻堅工作。各州、縣政府均成立由一把手掛帥的 “兩基”攻堅領導小組,組織和實施當地的 “兩基”攻堅工作,並按建設方案及相關標準和管理辦法抓好工程建設,加強對 “兩基”攻堅及工程建設的監督指導,及時協調有關部門解決攻堅工作中的突出困難和問題。
2、明確各有關部門責任,齊抓共管。教育部門切實把 “兩基”攻堅作為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堅持正確的教育方針,最佳化教學內容,會同發展改革、財政等有關部門做好 “兩基”攻堅的規劃工作,並加強監督檢查,認真組織實施,抓好教師隊伍建設,提高教育質量和辦學效益;發展改革部門將 “兩基”攻堅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安排必要的資金用於攻堅工作,按基本建設程式加強項目管理;財政部門發揮公共財政的保障職能,通過調整支出結構增加對 “兩基”工作的投入,加強對專項資金的監督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二)管理使用好中央專項資金,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3、國家寄宿制學校工程建設資金全部投向目前尚未實現 “兩基” 的27個縣,用於寄宿制學校建設。在安排使用中央專項資金時,堅持統籌均衡、突出重點、注重效益、擇優支持的原則,綜合考慮各地經濟發展水平、人口狀況、學校規模、義務教育普及現狀、2007年中小學生增量、不同地區學校校舍造價等因素,首先考慮未 “普九”的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優先安排條件比較成熟、能夠在2007年實現 “兩基”的18個縣,重點投向國中建設,確保2007年全省 “兩基”人口覆蓋率達到國家規定和規劃要求;同時加大對教育基礎薄弱、地方財力不足、2007年前尚不具備實現 “兩基” 條件的9個縣的投入,重點建設寄宿制國小,兼顧國中,以促進這9個縣儘快實現 “兩基”目標;鼓勵和支持重視 “兩基”攻堅工作、積極性高的地區加快發展。在寄宿制學校建設中,先配備辦學基本設施,再配備輔助設施。
4、中央專項資金納入財政國庫管理,集中支付,封閉運行,嚴格按照專項資金管理辦法管理使用,確保項目專款及時足額到位。嚴格控制工程建設成本,提高投資效益。加大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每年對項目資金的到位及使用情況進行一次專項審計。建立專項資金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對挪用、擠占專項經費,提供虛假材料騙取專項經費以及由於規劃失誤和工程質量問題造成損失的,及時予以查處並追究相關責任,必要時暫停撥付或調整項目經費。
(三)實行地方政府領導責任制
5、按國務院要求,“兩基”攻堅縣實行政府“一把手”負責制,把攻堅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日程,制定具體規劃,認真組織實施,特別是保障經費投入和各項政策措施落實到位。在完成攻堅任務前,不準使用政府資金購買小汽車、興建賓館和新蓋辦公樓。繼續堅持和完善地方教育事業發展目標責任制,層層落實提高入學率、鞏固率、完成率和控制國中輟學率等剛性指標,落實地方義務教育法規,嚴格教育執法,確保按期實現規劃目標。
6、加強對 “兩基” 攻堅的監督檢查。省政府每年組織專項督查,對各地履行 “兩基”目標責任、實施 “兩基”攻堅各項工程以及管理使用專項資金等情況進行檢查評估。對未能切實履行有關責任、按期完成規劃任務的,限期整改,並追究領導人的責任。各級督導部門將 “兩基”攻堅計畫的實施作為今後一個時期督導工作的重點,進一步加大督政督學力度,嚴格評估驗收程式和標準,指導各地加強薄弱環節,保障 “兩基”工作順利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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