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學者

“青海學者”是青海省人民政府授予的榮譽稱號。

“青海學者”每2年選拔一次,每次選拔5名,支持培養周期內給予自然科學、工程技術領域的每人每年150萬元科研資助經費,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的每人每年50萬元。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青海學者
  • 依據制度:“青海學者”計畫實施辦法
選拔範圍和條件,申報評審,激勵保障,支持培養,相關制度,獲得名單,

選拔範圍和條件

  “青海學者”計畫與青海省“高端創新人才千人計畫”同為全省高端人才支持項目,主要支持紮根青海、創新突破、貢獻重大的自然科學、工程技術、哲學社會科學工作者。“青海學者”每2年選拔一次,每次選拔5名。其中,自然科學、工程技術領域4名,哲學社會科學領域1名。全省各類企事業單位、中央駐青單位、各類社會組織中直接從事自然科學、工程技術、哲學社會科學的高端專業技術人才,均可參與選撥。選拔條件分三個層次:基本條件,要求遵紀守法、學風正派、業務精湛、成就卓著、紮根青海,年齡一般在60周歲以下;具體條件,取得國家獎項人選,世界及國家一流學科、重點實驗室、重大科研項目、國家重點工程建設項目等第一負責人,省部級一等獎第一獲獎人等;特殊條件,對國家“萬人計畫”第一層次人選、獲得國際公認或國家最高等級獎勵等人選,可不受申報條件、選拔人數、申報時間、申報程式的限制,直接申報。擔任副處級以上領導職務,不直接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黨政群機關工作人員,不列入選拔範圍。

申報評審

  按照選撥範圍和條件,通過個人申請、單位推薦、歸口審核、推薦公示、省級評審等程式進行。組織評審應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採取全封閉形式進行成果路演、現場答辯、綜合評價工作,評審結果由評審委員會集體提出。成果路演重點考察有效候選人的創新成果及經濟社會效益等;現場答辯重點考察有效候選人的學術能力、水平及重大貢獻等;綜合評價重點考察有效候選人的職業道德、學術影響、發展潛力等。

激勵保障

  一是支持培養周期內給予科研資助經費。自然科學、工程技術領域的每人每年150萬元,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的每人每年50萬元。二是給予一次性生活補助50萬元,一次性住房補貼50萬元。三是支持培養周期內,按照國家兩院院士標準,兌現醫療保健、休假療養、差旅待遇。四是支持培養周期內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可延遲退休1-48個月。

支持培養

  自然科學、工程技術領域的“青海學者”支持培養周期一般為48個月;哲學社會科學領域的“青海學者”支持培養周期一般為24個月。支持周期內,重點從學術交流、團隊建設、事業發展、落實成果轉化收益、鼓勵兼職創業等方面,給予支持培養。例如,入選的“青海學者”赴國外開展學術交流與合作項目,不受本單位出國計畫限制。所在單位設立以“青海學者”姓名命名的工作室。對符合條件的“青海學者”優先推薦擔任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等。“青海學者”本人及團隊依法享有專利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及科技成果轉化形成的股權、期權、分紅。兼職創業的工資收入、股權、期權、分紅原則上歸“青海學者”個人等。

相關制度

《“青海學者”計畫實施辦法》

獲得名單

第三屆“崑崙英才·青海學者”入選人員名單
趙新全     青海大學       生態學
侯生珍     青海大學       動物科學
趙海興     青海師範大學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
張  強     青海省人民醫院  神經外科
胡永科     青海日報社      新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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