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武市環境保護局

靈武市環境保護局

靈武市環境保護局,前身是靈武縣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成立於1986年,辦公室設在縣城建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靈武市環境保護局
  • 地點:靈武市
  • 建館時間:1986年
  • 隸屬:城建局
單位簡介,主要職責,局領導班子,單位地址,

單位簡介

1993年10月成立靈武市環境保護局,隸屬城建局,在市委和市政府的高度重視下於2002年機構改革中升格為政府組成部門。局內設辦公室、環境影響評價室(行政審批)、污染防治室(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環境監測)、自然生態保護室(農村環境監督管理)等科室,下屬環境監測站和環境監察大隊兩個事業單位。靈武市環保局承擔全市環境保護監管職能職責,全局幹部職工27人,共有黨員16人,工、青、婦機構健全。

主要職責

(一)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自治區、銀川市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擬訂環境保護的規劃、計畫和環境功能區劃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重大環境問題的統籌協調和監督管理;負責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的調查處理;負責重大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預警工作;協調解決跨區域環境污染糾紛;統籌協調市轄重點流域、區域污染防治工作;負責環境監察和環境保護行政稽查。
(三)承擔落實全市減排目標的責任。組織擬訂全市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和排污許可證制度並監督實施;提出全市實施總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稱和控制指標,督查、督辦、核查全市範圍污染物減排任務完成情況;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總量減排考核並公布考核結果。
(四)負責提出市轄環境保護領域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和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負責排污費的徵收工作。
(五)承擔從源頭上預防和控制環境污染的責任。協調配合對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以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進行環境影響評價,對涉及環境保護的地方性法規和行政規章草案提出有關環境影響方面的意見,按國家、自治區、銀川市規定審批開發建設區域環境影響評價檔案和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檔案。
(六)制定水體、大氣、土壤、噪聲、光、惡臭、固體廢物、化學品、機動車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會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工作;組織、協調農村環境保護工作;參與協調城鎮和農村的環境綜合整治工作。
(七)組織評估生態環境質量狀況;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監督各種類型的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的環境保護工作;監督生物技術環境安全,牽頭開展生物物種(含遺傳資源)保護工作,組織、協調生物多樣性保護。
(八)負責環境監測和信息發布;組織實施環境質量監測和污染源監督性監測;組織對環境質量狀況進行調查評估、預測預警;組織建設和管理靈武市環境監測網和環境信息網;統一發布靈武市環境綜合性報告和重大環境信息。
(九)組織協調環境保護重大科學研究和技術工程示範;推動環境技術管理體系建設;參與指導和推動循環經濟、清潔生產和環保產業發展;參與應對氣候變化工作。
(十)承辦靈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局領導班子

1、楊登萬 書記、局長
主持市環保局黨政全面工作,分管局辦公室、財務室工作。
2、周玉林 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污染防治(科學技術標準)室、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室(排污費徵收審核、核定工作除外)、環境影響評價(行政審批)室、政務大廳,重點抓好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污染防治、項目爭取及審批工作,抓好職工業務培訓等工作。同時完成好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事宜。
3、文光 副局長
協助局長分管政策法規宣傳教育室、農村環境監督管理(自然生態保護)室、環境監察大隊、寧東監察中隊、12369投訴中心,重點抓好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生產、普法、宣傳教育、科普、愛國衛生、黨員培訓、黨建、黨風廉政建設、紀檢、工、青、婦及精神文明建設、檔案管理及行業創建等工作,負責環境污染案件的查處和建設項目竣工環保驗收。同時完成好局長交辦的其他工作事宜。

單位地址

靈武市中興路(廣場西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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