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腦愛好者協會

電腦愛好者協會

電腦愛好者協會(Computer enthusiasts association)簡稱CEA。電腦愛好者協會是由學生中電腦愛好者組成的學生 社團組織,不以營利為目的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腦愛好者協會
  • 外文名:Computer enthusiasts association
  • 簡稱:CEA
  • 組成:電腦愛好者
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

第一章

第一條協會的全稱:電腦愛好者協會
第二條 協會的性質:電腦愛好者協會是由學生中電腦愛好者組成的學生 社團組織,不以營利為目的。
第三條 協會的宗旨:協會著眼於向同學們宣傳介紹培訓各種軟硬體知識,使其學們具有一定軟硬體知識,開展電腦的基本操作講座及競賽,豐富學生的課餘生活,提供展示才華的舞台,使學生對電腦和電腦網路套用自如,提高學生的全面素質。
第四條 電腦愛好者協會成員必須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遵守學校管理制度及學生守則。

第二章

第五條 協會的業務範圍
(一)普及電腦實用知識,交流學習經驗,定期介紹電腦硬體配置及高性價比配置。
(二)組織和開展各種旨在提高電腦套用水平及操作的活動及競賽。
(三)為會員提供技術諮詢及軟硬體維護服務,定期義務做電腦維修。組織培養電腦操作人才和電腦中高級技術人才。
(四)為會員提供軟體的入門培訓。(包括word ,ppt,ps,caldraw,multisim,其他日常生活中的娛樂及常用軟體例如 美圖秀秀等)
(五)維護會員的合法權益。
(六)其他

第三章

第七條 本協會實行會員制。
第八條 申請加入本協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擁護協會章程;
(二)有加入協會的願望;
(三)本校電腦愛好者;
(四)遵守法紀、校紀的本校學生均可申請成為電腦愛好者協會會員;
第九條 會員入會的程式
(一) 向電腦愛好者協會提交入會申請;
(二) 經電腦愛好者協會理事會批准成為會員;
(三) 按照學校規定時間的納新
第十條 會員的權利:
(一)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電腦協會組織的各種活動(講座、競賽、培訓等);
(三)優先或優惠取得協會資料權;
(四)優先取得協會服務權;
(五)對協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六)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協會章程,執行協會決議;
(二)維護本協會的合法權益和榮譽;
(三)維護協會的團結;
(四)積極向協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五)積極支持並參加協會的工作活動,完成協會委託的工作;
第十二條 會員在學校修滿或畢業後自動退會,相應的會員資格自動作廢。
第十三條 會員中途退會應書面通知協會。會員無特殊原因連續3次或累計5次無故不參加協會活動,不履行會員義務即視為自動退會,相應的會員資格自動作廢。
第十四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為,經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相應的會員資格作廢。會員失去會籍的同時,已取得的各種優先權利同時失去。

第四章

第十五條 理事會由會長、副會長、技術顧問、各部部長及副部長組成。理事會在理事會議閉會期間領導電腦愛好者協會開展日常工作,對全體會員負責。
第十六條 理事會的職責
(一)決定會員的吸收或除名;
(二)決定設立辦事機構、分支機構;
(三)決定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任;
(四)領導本協會各機構開展工作;
(五)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六)進行表彰和獎勵活動;
(七)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十七條 電氣與信息工程學院電腦愛好者協會的會長、副會長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服從學校的領導;
(二)電腦套用技術較好且是在校生;
(三)熱愛電腦事業;
(四)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領導能力。
第十八條 技術顧問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一) 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素質,服從學校的領導;
(二) 有較強的電腦軟體或者硬體的相關知識,能解決較多的日常電腦問題
(三) 服從組織領導,能為協會及同學服務
第十九條 協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開和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代表協會簽署有關協定;
(四)支持各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
(五)妥善協調處理協會與學校管理機構及其他學生組織的聯繫;
(六)協調各機構開展工作;
(七)提名各機構主要負責人,交理事會決定;
(八)決定專職工作人員的任用;
(九)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二十條 協會副會長協助會長工作。
第二十一條 協會下設:
(一) 宣傳部——負責介紹協會的性質、宗旨、各項政策以及開展各種活動及宣傳工作,以及配合其他部門的工作。
(二) 技術部——負責協會的一切技術相關的管理、策劃、運作和研發,聯合宣傳部為會員提供技術服務,活動的開展,以及配合其他部門的工作。
(三)秘書處----輔助會長工作,負責安排協會例會、會議記錄、管理協會檔案等工作;負責與社會傳媒、友好團體及個人進行聯絡,對外交流資料的收集、整理和散發,主管贊助相關的一切事務的策劃和實施,以及配合其他部門的工作。
(部門暫設這幾部門,以後會逐漸完善)

第五章

第二十二條 協會的經費來源
(一)會費;
(二)捐贈;
(三)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三條 協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二十四條 協會經費統一由理事會派專人管理,並定期匯報經費使用情況。
第二十五條 經費的使用:
(一)舉辦各種活動所需的經費;
(二)協會購置必要的各種器材、書籍所需經費;
(三)各種競賽中的獲獎人員,優秀幹事及優秀工作人員的獎勵;
(四)其他理事會決議的相關支出。
第二十六條 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第二十七條 協會隨時接受學校或主管單位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二十八條 協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六章

第二十九條 獎勵:為挖掘成員的潛能,充分發揮協會成員的作用和調動成員的積極能動性,每年舉行一次年度推優評選活動。對給本協會改革發展和在各項活動中表現突出和作出重大貢獻者,本著公平、合理、分明原則集體評選,給以優秀成員獎勵和表彰。
第三十條 懲罰:為維護本協會良好形象,防止對本協會名譽和利益造成不良影響和妨害本協會正常工作秩序的行為發生,有必要嚴肅懲罰。
(一)凡假借本協會名義進行個人營私和違法違規行為,對本協會的名譽、利益造成重大傷害者,後果自負並經常委會決定並經社團管理部同意,給予警告或開除。
(二)因玩忽職守,工作失誤,導致本協會開展的活動受到嚴重破壞或不能有效開展者,視情節輕重,給以警告或撤職、開除。

第七章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的最終解釋權屬於電腦愛好者協會理事會。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草案)自社團聯合會會議通過之日起生效。
電腦愛好者協會創始人:陝西科技大學電氣092
王瑛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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