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

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

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作業種類:電工(俗稱 操作證、上崗證),分類: 高壓運行維護作業、高壓安裝修造作業、低壓電工作業、安裝、維修、發電、配電。自2010年後,老版特種作業操作證(IC卡)樣本改用二代身份證似的IC卡類新版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樣本 ,複審為三年一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
  • 簡稱: 操作證
  • 作業種類:電工
  • 審核時間:三年一審
定義,目錄規定,

定義

在電工持的有三種證件:①電業部門發的入網證,②勞動部門發的等級證,③安監部門發的特種作業證.電工特種作業操作證是安監部門發的特種作業證.這個證件是證明持證人經過安全培訓,可以進行電工作業,如果出現事故不按無證上崗處理,只按操作不當或是違反操作規程,可以減輕因特種作業事故帶來的處罰和處理的輕重,如果無該證件,上崗。一經發現可以封停特種設備,責令該人員去培訓取證,可以同時處1-3萬元罰款。要求很嚴的。
2010年7月1日起施行的《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並考核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作業操作證》(以下簡稱特種作業操作證)後,方可上崗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有效期為6年,在全國範圍內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每3年複審1次。

目錄規定

特種作業目錄規定:電工作業指對電氣設備進行運行、維護、安裝、檢修、改造、施工、調試等作業(不含電力系統進網作業)。分高壓電工作業:指對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壓電氣設備進行運行、維護、安裝、檢修、改造、施工、調試、試驗及絕緣工、器具進行試驗的作業;低壓電工作業:指對1千伏(kV)以下的低壓電器設備進行安裝、調試、運行操作、維護、檢修、改造施工和試驗的作業;防爆電氣作業:指對各種防爆電氣設備進行安裝、檢修、維護的作業。適用於除煤礦井下以外的防爆電氣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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