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信函業務

電子信函業務採用郵政和電信相結合的現代化通信方式,郵局根據電子信函類別,分別用相應的電子傳輸手段(如電報,傳真數據通信等)通過市內電話、長途電話、微波網路、通信衛星等傳遞到接收局,接收局接到信息後,用電子列印將電文列印在一定規格的信紙上,製成副本或直接錄入磁帶,隨郵局正常信函投遞給收件人。電子信函一般在交寄後24小時內投遞,加快在2—4小時內即可投遞。電子信函業務1970年首創於美國,現在已有很多國家參加電子信函業務。我國於1975年上半年開始在北京一廣州之間利用微波電路進行試驗,現已正式開辦國內、國際電子信函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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