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金蓮(1930年3月11日—),湖南華容縣人,日軍慰安婦制度受害者。1943年5月,13歲的雷金蓮被日軍擄至插旗碼頭慰安所,遭受非人折磨長達一個多月,後由其父變賣家產贖回。2021年12月,她被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正式確認為日軍慰安婦制度受害者。其姐姐雷金二同為受害者,兩姐妹戰後因身心創傷生活艱難。2024年8月,94歲的雷金蓮與其他7名受害者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日本政府道歉並賠償。截至2023年8月,中國大陸健在的慰安婦制度受害者不足20人。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雷金蓮
- 出生日期:1930年3月11日
- 籍貫:湖南華容縣
- 確認時間:2021年12月
- 訴訟提交:2024年8月8日
- 親屬關係:姐姐雷金二(已故)
受害經歷
- 1943年5月,13歲的雷金蓮在湖南華容縣被日軍擄至插旗碼頭慰安所,與其他婦女一同被關押在茅草屋內;
- 被囚期間,每日遭受日軍性暴力及刺刀威脅;
- 約一個月後,其父通過維持會交錢贖回,為此變賣家中打漁船等全部值錢物品。
確認與公開
- 2021年12月,侵華日軍南京大屠殺遇難同胞紀念館工作人員通過志願者摸排、自述及第三方證詞,確認雷金蓮為日軍慰安婦制度受害者;
- 雷金蓮晚年決定公開受害經歷,要求日本政府道歉。
戰後生活
- 受害經歷導致雷金蓮失去生育能力,婚後曾領養子女;
- 因社會偏見,長期隱瞞受害歷史,直至晚年;
- 對日軍暴行產生終生心理陰影,至今仍對日本人聲音感到恐懼。
法律行動
- 2024年8月,雷金蓮與其他7名受害者向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提交訴訟,要求日本政府道歉並賠償每人200萬元人民幣;
- 截至2024年8月16日中午,該案已由湖南高院轉交至中級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