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替斯

基本介紹

  • 藥品名稱:雷替斯?
  • 藥品類型:處方藥、基本藥物、醫保工傷用藥
  • 用途分類:甲狀腺激素類
成份,性狀,適應症,規格,用法用量,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兒童用藥,老年用藥,藥物相互作用,藥物過量,藥理毒理,藥代動力學,貯藏,包裝,有效期,執行標準,生產企業,核准日期,修訂日期,

成份

化學名稱:左甲狀腺素鈉
Sodium 4-0-(4-hydroxy-3,5-diiodophenyl)-3,5-diiodo-L-tyrosine
化學結構式:
分子式:C15H10I4NNaO4
分子量:798.85
雷替斯

性狀

本品為類白色至微黃色圓片形。一面有刻痕,另一面有“50”或“100”字樣。

適應症

1.各種原因的甲狀腺功能低減的替代治療;
2.預防甲狀腺功能正常的甲狀腺腫手術後甲狀腺腫復發;
3.治療甲狀腺功能正常的良性甲狀腺腫;
4.抗甲狀腺藥物治療甲亢,當甲狀腺功能正常時和抗甲狀腺藥物合用;
5.甲狀腺癌手術後,抑制腫瘤生長和補充體內缺乏的甲狀腺激素;
6.甲狀腺功能抑制試驗。

規格

50ug;100ug

用法用量

通過實驗室和臨床檢查來決定個體的每天劑量,根據不同的疾病給以不同的劑量。指導劑量為(詳見表1):
表1
適應症 每日劑量每日50μg片劑用量 每日100μg片劑用量
成人甲狀腺功能低減的替代治療
-初始劑量(初始後每2-4周增加 25-50μg1/2-1片--
25-50μg直至維持劑量)
-維持劑量 100-200μg 2-4片1-2片
預防甲狀腺腫手術後甲狀腺腫復發 75-200μg 3/4-4片 3/4-2片
治療甲狀腺功能正常的良性甲狀腺腫 75-200μg 3/4-4片 3/4-2片
與抗甲狀腺藥物合用輔助治療甲狀腺 50-100μg 1-2片 1/2-1片
功能亢進
甲狀腺癌手術後150-300μg --3/4-3片
甲狀腺功能抑制試驗 200μg -- 2片
兒童甲狀腺功能低下(先天或後天甲狀腺功能低減)的替代治療(詳見表2):
表2:甲減兒童的左甲狀腺素劑量指南
年齡 每日每kg體重劑量*
0-3個月10-15μg/kg/日
3-6個月 8-10μg/kg/日
6-12個月6-8μg/kg/日
1-5歲 5-6μg/kg/日
6-12歲 4-5μg/kg/日
>12歲 2-3μg/kg/日
生長發育完全 1.7μg/kg/日
a-根據臨床療效和實驗室檢驗參數調整劑量
(參見注意事項,實驗室檢驗和兒童用藥)
甲狀腺功能低減(先天或後天甲狀腺功能低減)的長期維持劑量為需服用100-150pg左甲狀腺素鈉/m2體表面積/天。
新生兒和嬰兒先天性甲狀腺功能低減:為了達到正常的智力和身體發育,快速地激素替代療法是非常重要的。在最初的三個月,初始劑量為每天每公斤體重需服用10-15pg左甲狀腺素鈉。之後,醫生應根據個體的臨床檢測值(尤其是血中甲狀腺激素水平)適當調整每日劑量。對有心臟病風險的嬰兒應考慮較低的起始劑量(例如25ug/天),並在4-6周內根據臨床和實驗室檢驗結果,增加劑量。
後天性甲狀腺功能低減兒童:起始劑量為每天12.5-50pg左甲狀腺素鈉。醫生應每隔2-4周逐步增加劑量直到達到完全替代劑量。醫生應以血中甲狀腺素水平為指導。對於慢性或重度甲減兒童,左甲狀腺素鈉的起始推薦劑量為25pg/天,劑量增量為25pg,每2-4周調整一次劑量直至達到期望的作用。
清晨早餐前30分鐘,空腹與足夠的水或飲料一起服用全大劑量。
嬰兒在第一餐前至少30分鐘服用全天的劑量。可以把藥片攪碎在少量水中(10-15ml)製成混懸液(每次使用必須現配!),也可再多加入一點液體(5-10ml)。
甲狀腺功能低減以及甲狀腺癌手術後患者需終身服用。預防甲狀腺腫手術後甲狀腺腫復發及治療甲狀腺功能正常的良性甲狀腺腫,可以治療數月、數年甚至終身。治療良性甲狀腺腫,6個月至2年的治療周期是必需的。如果這期間用雷替斯沒有達到期望的效果,應該考慮其他的治療方法。在和抗甲狀腺藥物合用治療甲亢時,治療時間和抗甲狀腺藥物相同。進行甲狀腺功能抑制試驗時,口服14天。由醫生決定治療的周期。
在有些情況下,對於初始治療、成人的劑量增加以及兒童的治療,推薦使用小劑量的片劑。
對於長期治療,推薦使用大劑量的片劑。
特定患者群體
成年甲減患者和生長發育完全的甲減兒童患者:除50歲以下的無症狀患者,以及50歲以上最近進行了甲亢治療的患者或短時間甲減的患者(例如幾個月)之外,一般都採用完全替代劑量治療。左甲狀腺素鈉的平均完全劑量大約為1.7 pg/kg/天(例如,70 kg成人為100-125 pg/天)。老年患者所需劑量低於1Ug/kg/天。左甲狀腺素鈉的劑量很少超過200 pg/天。在]300 pg/天劑量條件下罕見療效不足,出現療效不足只能說明依從性差、吸收不良和/或藥物相互作用。
對於多數50歲以上的患者或並發心臟病的50歲以下患者,左甲狀腺素鈉的起始推薦劑量為25-50Ug/天,根據需要每6-8周遞增一次劑量。並發心臟病老年患者的起始推薦劑量為12.5-25 ug/天,每4-6周遞增一次劑量。左甲狀腺素鈉劑量調整的增量通常為12.5-25ug,直至原發性甲減患者的甲狀腺功能在臨床上達到正常,同時血清TSH正常。
對於重度甲減患者,左甲狀腺素鈉的起始推薦劑量為12.5-25 ug/天,每2-4周增加25 ug/天,同時進行臨床與實驗室檢驗評價,直至TSH水平正常。
對於繼發性(垂體性)或三發性(下丘腦性)甲減患者,應滴定左甲狀腺素鈉的劑量直至患者甲狀腺功能達到臨床正常,同時血清游離-T4水平恢復至正常範圍的上限。

不良反應

如果正確使用左甲狀腺素鈉片,不會出現藥物副作用。左甲狀腺素治療引起的不良反應主要是過度治療引起的甲亢症狀。具體如下:
全身:乏力,食慾增加,體重下降,怕熱,發熱,出汗過多;
中樞神經系統:頭痛,機能亢進,神經過敏,焦慮,易怒,情緒不穩,失眠;
骨骼肌:震顫,肌無力;
心血管:心悸,心動過速,心律失常,脈搏和血壓升高,心衰,心絞痛,心肌梗死,心臟停搏;
肺:呼吸困難;
胃腸道:腹瀉,嘔吐,腹部絞痛,肝功能指標升高;
皮膚:脫髮,潮紅;
內分泌:骨密度減低;
生殖系統:月經不調,生育力受損。
有報導左甲狀腺素治療兒童發生假性腦瘤和股骨頭骨骺滑脫症。嬰兒過度治療可能導致顱縫早閉,兒童過度治療可能導致骨骺提早閉合,導致身材矮小。
左甲狀腺素治療中罕有報告發生癲癇。
左甲狀腺素治療劑量不足會導致或不能環節甲狀腺功能低減的體徵和症狀。
有些患者會對甲狀腺激素抑制劑輔料發生過敏反應。這些反應包括蕁麻疹、搔癢症、皮疹、潮紅、血管性水腫、多種胃腸道症狀(腹痛、噁心、嘔吐和腹瀉)、發熱、關節痛、血清病和哮鳴。未見對左甲狀腺素本身發生過敏反應的報導。
如果任一不良反應加重,或者發現未列於說明書中的不良反應,請告知醫生或藥師。

禁忌

左甲狀腺素禁用於為治療的亞臨床甲狀腺毒症患者(T[sup]3[/sup]和T4水平正常,血清TSH水平下降)或者任何病因的臨床甲狀腺毒症患者。不得用於治療男性或女性不育症,除非不育症是甲狀腺功能低減引起的。對本品中輔料過敏者。未經治療的甲亢(除非作為輔助性治療,見【適應症】)、未經治療的腎上腺皮質功能不足、未經治療的垂體功能不足、新發的心肌梗死、急性心肌炎。
對於非毒性甲狀腺腫或結節性甲狀腺病變患者,尤其是老年或有潛在心血管疾病的患者,如果TSH已經接近臨床甲狀腺毒症的水平,則禁用左甲狀腺素鈉。如果血清TSH水平不低於正常值,則在嚴密監視甲狀腺功能(甲亢相關症狀)、甲亢相關的潛在不良血管體徵和症狀條件下,謹慎使用雷替斯。
懷孕期間不能同時使用左甲狀腺素鈉和抗甲狀腺藥物。

注意事項

總則
左甲狀腺素的治療指數較窄。除了對症治療以外,必須嚴密滴定劑量,以避免治療不足或過度治療。這些後果包括對生長發育、心血管功能、骨代謝、生殖功能、認知功能、情緒狀態、胃腸道功能、葡萄糖和脂質代謝的作用。許多藥物與左甲狀腺素會產生相互作用,在合用時為保持治療效果應對浙江線上搜尋的劑量做必要調整。
開始服用左甲狀腺素鈉前應排出或治療以下疾病:冠狀動脈疾病(如心絞痛)、高血壓、腦垂體或腎上腺皮質功能不足,甲狀腺功能亢進。
如果由於腦垂體疾病引起甲狀腺功能低減,應該證明是否同時有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症。適當情況下,應該在皮質激素治療後使用甲狀腺激素治療。
潛在心血管疾病患者
心血管疾病患者和高風險隱匿性心臟病老年患者在套用左甲狀腺素時應謹慎。在這些患者中,左甲狀腺素的起始治療劑量應低於年輕人或者非心臟病患者的推薦劑量。如果出現心臟症狀或惡化,應減少左甲狀腺素的劑量或停藥一周,然後再以較低的劑量謹慎地恢復給藥。左甲狀腺素鈉的過度治療可能產生心血管作用,例如心率加快、心壁增厚、心肌收縮力增強;同時還可能引起心絞痛活潑心律失常。使用左甲狀腺素治療的冠脈疾病者,在外科手術過程中必須嚴密監視,因為此類型患者用左甲狀腺素鈉治療後發生心律失常的可能性增高。冠脈疾病患者合用左甲狀腺素和擬交感神經藥可能會引起冠狀動脈供血不足。
非毒性甲狀腺腫或結節性甲狀腺病變患者
非毒性甲狀腺腫或結節性甲狀腺病變患者在套用左甲狀腺素是應謹慎,以防發生甲狀腺毒症。如果血清TSH已被抑制,則禁用左甲狀腺素鈉。
相關內分泌疾病
下丘腦/垂體激素缺乏症
對於繼發性或三發性甲減患者,另外還應考慮下丘腦/垂體波素缺乏症;如果確診,還應先治療腎上腺功能不全。 自身免疫性多內分泌腺綜合徵 慢性自身免疫性甲狀腺炎的發病偶爾同時發生其他自身免疫性疾病,例如腎上腺功能減退、惡性貧血和胰島素依賴性糖尿病。並發腎上腺功能減退的患者在開始左甲狀腺素鈉治療前,應先行糖皮質激素替代治療。否則先進行甲狀腺激素治療後,由於甲狀腺激素增加了糖皮質激素的代謝清除,可能會導致急性腎上腺危象。糖尿病患者在左甲狀腺素治療期間可能要求調高降糖藥物的劑量。
對骨密度的作用
女性患者長期套用左甲狀腺素鈉治療可能會導致骨密度下降,尤其是用超生理劑量治療的絕經後女性。因此,建議患者以能夠達到期望臨床和生化反應的最低劑量左甲狀腺素鈉治療。對於絕經後婦女,如果甲狀腺功能低減並且顯示出骨質疏鬆症增加的風險,為了避免血中左甲狀腺素濃度的增加應該經常檢查甲狀腺功能。
透析病人
對於透析病人,如果由於血磷值太高正在服用司維拉姆治療,為了左甲狀腺素的有效性醫生可能會考慮檢測中游離甲狀腺激素
值。
其他相關的疾病
先天性甲減嬰兒發生其他先天性異常的風險似乎較高,如心血管異常(肺動脈瓣狹窄、房間隔缺損和室間隔缺損)是最常見的相關疾病。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

服藥前請諮詢醫生或藥師的建議。妊娠期和哺乳期,應嚴格按照醫生開的量服用,不能過量服用。
妊娠
A類
在孕婦中進行的研究發現左甲狀腺素鈉不會增加先天性畸形的風險。因此,引起胎兒損害的可能性非常低。妊娠期間不應該停止使用雷替斯,妊娠期間確診甲減應及時治療。
妊娠合併甲減常見的併發症有自然流產、先兆子癇、死胎和早產。母體甲減可能對胎兒和兒童的生長與發育有不良作用。甲減患者妊娠期間,血清T4水平可能會下降,血清TSH水平會升高,並超出正常值範圍。因為甲減孕婦的血清TSH水平升高會發生在妊娠第4周,因此採用雷替斯@治療的孕婦應每3個月檢測1次TSH。血清TSH水平升高可通過增加雷替斯劑量予以糾正。因為TSH的產後水平相似於懷孕前數值,因此在分娩之後應立即恢復妊娠前的雷替斯劑量。血清TSH水平應在產後6-8周進行檢查。
母體的甲狀腺激素少量穿過胎盤屏障;在無甲狀腺功能缺失的胎兒臍帶血中,激素水平大約為母體的1/3,這說明仍有部分激素轉移進入了子宮內。但是,從母體內轉移至胎兒中的甲狀腺激素仍不足以防止胎兒甲減。
懷孕期間不能同時使用雷替斯@和抗甲狀腺藥物。因為這樣會導致抗甲狀腺藥物的劑量偏高。抗甲狀腺藥物(不像左甲狀腺素鈉)會通過胎盤到達嬰兒的血液循環,能夠導致嬰兒的甲狀腺功能低減。懷孕期間的甲狀腺功能亢進需單獨用低劑量的抗甲狀腺藥物治療。
懷孕期間不能進行甲狀腺抑制試驗。
哺乳期婦女
儘管只有微量的甲狀腺激素分泌進入乳汁內,但在雷替斯治療期間哺乳期婦女應謹慎。儘管如此,乳汁的正常分泌一般也離不開充分替代劑量的左甲狀腺素。

兒童用藥

避免兒童誤取!
總則
甲減兒童患者的治療目標是達到並維持正常的智力和身體的生長發育。
不同年齡和體重的患者需採用不同初始劑量的左甲狀腺素(參見用法用量,表2)。通過評價各患者的臨床和實驗室檢驗參數,進行劑量調整(參見注意事項、實驗室檢驗)。
對於尚未確診為永久性甲狀腺功能低減的兒童,推薦進行30天左甲狀腺素停藥測試,但是只能在3歲以上的兒童中進行。然後測定血清T4和TSH水平。如果T4低、TSH高,則確診為永久性甲狀腺功能低減,重新恢復左甲狀腺素治療。如果T4和TSH水平均正常,則表明甲狀腺功能正常;因此認為甲減是一過性的。但是,在這種情況下醫生應嚴密監視小孩;如果發現任何甲減的症狀或體徵,則重複進行甲狀腺功能檢查。在此情況下,臨床醫生應高度懷疑疾病復發。如果左甲狀腺素停藥測試結果不確定,則嚴密隨訪,並進行必要的後續檢驗。
因為部分病情較重的兒童停藥30天在臨床上可能會發生甲減,因此另外一種備用方法為在30天測試期間將左甲狀腺素的替代劑量減半。如果30天后血清TSH升高超過20 mU/L,則可確認為永久性甲狀腺功能低減;然後恢復完全劑量的替代治療。但是,如果血清TSH上升超過20 mU/L,則再增加另外30天左甲狀腺素停藥測試,然後重複檢測血清T4和TSH。
在特定臨床條件下應考慮合用藥物的情況,如有合用藥物,作適當處理(參見注意事項)。

老年用藥

因為老年人心血管病的患病率升高,所以老年患者在開始階段不得使用完全替代劑量的左甲狀腺素(參見禁忌、注意事項和用法用量)。

藥物相互作用

如果你正在服用或經常服用其他藥物(包括OTC藥物),請告知醫生或藥師。
許多藥物會影響甲狀腺激素的藥代動力學和代謝(例如吸收、合成、分泌、分解代謝、蛋白結合率和靶組織反應),因此可能影響雷替斯的治療效果。此外,甲狀腺激素和甲狀腺狀態對其他藥物的藥代動力學與作用也有不同程度的影響。表3列出了藥物一甲狀腺軸相互作用。
表3列出的藥物·甲狀腺軸相互作用並不完全,這是因為有一些與甲狀腺軸相互作用的新藥上市,以及新發現了過去不知道的藥物相互作用。如果懷疑藥物與左甲狀腺素存在藥物一藥物相互作用,處方醫師應予以重視,及時追蹤相關的文獻資料(例如新上市藥品的說明書,醫學文獻)。
口服抗凝血藥
左甲狀腺素可增加口服抗凝血藥物的效果。因此,隨著甲狀腺功能低減狀態的糾正或雷替斯劑量的增加。應密切監測凝血酶原時間,及時進行適當的劑量調整,允許減少抗凝血藥物的劑量(參見表3)。
洋地黃糖苷
左甲狀腺素可能會降低洋地黃糖苷的治療作用。甲狀腺功能低減患者在甲狀腺功能恢復正常後,洋地黃糖苷血藥水平可能下降,有必要增加洋地黃糖苷的劑量(參見表3)。
藥物-食物相互作用
特定食物的攝入可能會影響左甲狀腺素的吸收,因此有必要調整劑量,豆粉(嬰兒配方)、棉籽粉、胡桃和膳食纖維可能在胃腸道與左甲狀腺素結合,從而降低其吸收。
藥物-實驗室檢驗相互作用
在解釋T4和T3的數值時必須同時考慮TBG的濃度變化,測定與評價非結合(游離)激素和/或游離T4指數(FT41)是必要的。妊娠、傳染性肝炎、雌激素、含雌激素口服避孕藥和急性間歇性口|、啉病可導致TBG濃度升高一腎病、重度血液蛋白不足、重度肝病、肢端肥大症,以及在雄激素或皮質類固醇治療之後,TBG濃度會下降。家族性高·或低·甲狀腺素結合球蛋白血症已有報告,TBG缺乏症的發病率大約為1/9000。
雷替斯

藥物過量

過量用藥會產生與甲亢相同的症狀和體徵。此外,還可能發生意識模糊和定向障礙。腦栓塞、休克、昏迷和死亡等事件也有報告。曾有報導兒童攝入18 mg左甲狀腺素後癲癇發作。劑量過多引起的症狀不一定明顯,可能攝入左甲狀腺素鈉數天后方出現症狀。
過量用藥的治療:如果出現過量用藥的體徵或症狀,在治療醫生的指導下,可以減少左甲狀腺素鈉的劑量或暫時停藥。副作用消失後,建議謹慎選擇用藥劑量。
急性過量用藥:這屬於危及生命的急症,因此應立即進行對症與支持治療。如果不存在禁忌症(例如,癲癇發作、昏迷或嘔吐反射消失),應通過嘔吐或洗胃排空胃部,以減少胃腸道的吸收。還可以採用活性炭或考來烯胺減少藥物的吸收。在沒有禁忌症情況下,可給予β-受體拮抗劑控制中樞和外周交感神經活動,例如普萘洛爾(在10分鐘內靜注1至3 mg,或口服80至160 mg/日)。根據需要提供呼吸支持;控制充血性心力衰竭;控制發熱、低血糖,根據液體丟失量補液。可給予糖皮質激素,來抑制T4轉化為T3。因為T4具有高度的蛋白結合率,所以透析難以清除。

藥理毒理

(ACT編碼:H03A A01)左甲狀腺素鈉片活性成分為左甲狀腺素(T4),它與人體甲狀腺分泌的激素作用一致,部分在肝臟和腎臟內轉化為三碘甲狀腺氨酸(T3),進入細胞內發揮作用,其特有的作用是參與機體的生長、發育和代謝。
急性毒性作用:左甲狀腺素的急性毒性作用極低,意外服用(如服用大劑量自殺)10mg左甲狀腺素也無明顯副作用。除冠狀動脈病變患者外,左甲狀腺素不會產生威脅到生命功能的嚴重併發症(如呼吸和循環系統)。
慢性毒性作用:對各種實驗動物(大鼠、狗)進行左甲狀腺素的慢性毒性作用觀察。結果顯示高劑量左甲狀腺素,會使大鼠產生肝臟病變、自發性腎病和器官重量改變;而在狗未見到明顯的副作用。
有數例長期濫用左甲狀腺素引起心源性猝死的報導。
致癌和致畸作用:目前還沒有長期的動物實驗研究,也沒有證據表明甲狀腺激素會通過改變基因對後代產生危害,即無致畸性的報導。儘管有報告認為甲狀腺激素長期治療與乳腺癌間有聯繫,但是並未確證。
生殖毒性:甲狀腺激素對男性和女性生殖系統無損害。

藥代動力學

吸收
口服T4在胃腸道( Gl)的吸收為40%-80%大多數左甲狀腺素在空腸和迴腸上段之間吸收。相對於口服相同標示劑量的左甲狀腺素鈉溶液,雷替斯@片的相對生物利用度大約為98%。T4在空腹條件下吸收增加,在吸收不良綜合徵和同服特定食物(嬰兒配方豆製品)時吸收減少。膳食纖維會降低T4的生物利用度。隨著年齡的增大,吸收也可能會減少。此外,還有一些藥品和食物會影響T4的吸收。
分布
甲狀腺激素在循環系統中99%以上與血漿蛋白結合,具體的結合蛋白質為甲狀腺素結合球蛋白(TBG)、甲狀腺素結合前白蛋白
(TBPA)和白蛋白(TBA),這些蛋白質對不同的激素具有不同的結合容量和親和力。TBG和TBPA對T4的親和力較高,部分解釋T4與T3相比,有較高的血藥水平,較慢的代謝清除率和較長的半衰期。蛋白結合甲狀腺激素與少量的游離激素間存在著不斷離散一結合的平衡。只有游離型激素具有代謝活性。有很多藥物和生理條件能影響甲狀腺激素與血清蛋白的結合。甲狀腺激素不易穿過胎盤屏障。
代謝
T4的清除較為緩慢(參見表4)。甲狀腺激素代謝的主要途徑為連續脫碘。血液循環中大約80%的T3是由外周T4脫碘產生。肝臟是T4和T3降解的主要部位,T4的脫碘反應還發生於其他一些部位,例如腎臟和其他組織。每天服用T4劑量中大約有80%脫碘轉化為相當量的T3和反轉T3 (rT3)。T3和rT 3可進一步脫碘生成二碘甲腺原氨酸。甲狀腺激素還能代謝轉化成葡萄糖醛酸苷和硫酸鹽結合物,然後直接排入膽汁和腸道中,並進入肝腸循環。
排泄
甲狀腺激素主要通過腎臟排泄。部分激素結合物以原型進入直腸,並通過糞便排泄。大約20%的T4通過糞便排泄。隨著年齡的增長,T4的尿液排泄逐漸減少。
雷替斯

貯藏

25℃以下保存。

包裝

雙鋁泡罩包裝。50片/盒;100片,盒。

有效期

36個月

執行標準

JX20090088

生產企業

德國柏林化學股份公司(美納里尼集團)

核准日期

2007年3月

修訂日期

2011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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