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明元

會理縣黎溪工業園原黨工委副書記、黎溪鎮黨委副書記雷明元和原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羅興輝違規發放獎金、報銷費用等問題。2013年3月,羅興輝和雷明元違規從鎮礦業協會賬上支出50505元,為黎溪鎮職工發放獎金。2012年至2013年,雷明元在鎮礦業協會兩次報銷個人通訊費共5380.23元;2013至2014年,羅興輝違規從黎溪鎮礦業協會賬上報銷應由鎮政府承擔的差旅費、接待費總計8699元。2016年10月,雷明元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羅興輝受到黨內警告處分,違紀款項全部退繳。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