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省政府關於加強農村能源建設降低森林資源消耗的意見

《雲南省政府關於加強農村能源建設降低森林資源消耗的意見》是2001年8月8日82302印發的一份檔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雲南省政府關於加強農村能源建設降低森林資源消耗的意見
  • 發布日期:2001-08-01
【發布單位】82302
【發布文號】雲政發[2001]103號
【發布日期】2001-08-01
【生效日期】2001-08-01
【失效日期】
【所屬類別】地方法規
【檔案來源】
雲南省人民政府關於
加強農村能源建設降低森林資源消耗的意見
(雲政發[2001]103號2001年8月1日)
各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區行政公署,省直各委、辦、廳、局:
為降低森林資源消耗,保護生態環境,調整農村能源結構,改善農村生產、生活條件,促進兩個文明建設,現就進一步加強農村能源建設提出以下意見:
一、正確認識農村能源建設面臨的形勢和問題
1.農村能源建設的成效。“九五”期間,我省農村能源建設突出以發展沼氣為重點,在減少森林資源低價值消耗,發展生態農業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到2000年底,全省農村能源建設累計發展沼氣達47.3萬戶,農村改灶700萬戶,推廣太陽能熱水器面積50萬平方米。農村秸稈氣化集中供氣開始起步,在推廣微水電、烤菸房節能改造等方面取得了新的進展。據測算,我省農村能源建設成效已經形成相當於年節約薪柴800萬噸(或標煤400萬噸)的能力,創經濟效益約11億元。
2.農村能源建設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有的地方對農村能源建設工作認識不夠。還不能從保護森林、降低資源消耗,從而改善生態環境的高度,切實加強農村能源工作。二是投入不足。我省農村能源專項資金的投入在全國居前列,但由於貧困面和貧困人口比例較大,投入不足仍然是制約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三是發展不平衡,各地農村能源工作發展的差距很大,一些縣(市)遲遲不能起步,與形勢發展的要求很不適應。
二、農村能源建設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
3.指導思想:以鄧小平理論和江澤民同志“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圍繞省委、省政府確定的“十五”發展戰略,抓住西部大開發和建設綠色經濟強省的歷史機遇,堅持“因地制宜,多能互補,綜合利用,講求效益”的建設方針,堅持與生態建設、“生態富民家園”工程和扶貧開發相結合,以大力發展沼氣為重點,降低對森林資源的低價值消耗,逐步建立起合理的農村生活用能消費結構,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4.建設目標:力爭到2010年全省農村沼氣建設新增200萬戶,使全省農村戶用沼氣累計達到250萬戶,占全省總農戶數的30%左右。與此同時,各種優質、高效、潔淨能源進入農戶,使我省年薪柴消耗由目前2000多萬立方米降到1000萬立方米以下,農村生態、生活環境得到明顯改善。
5.主要任務:“十五”期間新建沼氣100萬戶;建設大中型沼氣工程和城鎮污水沼氣處理工程示範項目;建成一批以沼氣為紐帶的生態農業示範縣、示範鄉、示範村;建設“生態富民家園”工程3萬戶;營造薪炭林13.4萬公頃,對33.1萬公頃疏林地、灌木林地實行封山育林,改造為薪炭林;鞏固農村改灶成果,重點在邊遠山區和林區完成改灶50萬戶,爐灶熱轉化率大於30%;推廣太陽能熱水器30萬平方米,擴大太陽能光伏工程示範區;新建農村秸稈氣化集中供氣站50座,每站供氣50~500戶,改變隨地焚燒秸稈污染環境的狀況。
三、切實抓好農村能源建設
6.各級政府必須加強對農村能源工作的領導。農村能源是一項跨部門、跨行業的社會公益性事業,在機構改革中,各地州市縣都要根據各地的機構實際情況,落實農村能源的管理和辦事機構。協調好有關部門的工作。要把農村能源建設納入當地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作為生態環境建設、實施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和退耕還林還草工程以及扶貧開發的重要措施抓好落實。
7.多渠道增加農村能源建設的投入。各地和有關部門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加大對農村能源建設投入。今年起,省政府決定從省財政扶貧資金中專項安排1000萬元用於貧困地區發展沼氣,同時繼續保持省財政對農村能源600萬元的專項投入,今後將隨著財政收入的增加,逐年加大農村能源建設投入。實施國家金沙江流域生態環境建設的縣(市),也要相應安排農村能源建設項目。要充分利用外資、外援項目增加對農村能源建設的投入。各地要把農村能源建設納入財政預算,配套投入,逐步建立起多元投資和滾動發展機制,切實增加投入。按照以受益者投資為主的原則,積極動員和鼓勵廣大農民民眾投勞投資興建沼氣池,國家給予適當補助。
8.加強農村能源管理體系和服務體系建設。充實和加強各級農村能源管理機構,逐步開展職業技能培訓,實行持證上崗制度,確保工程建設質量。建立健全技術服務體系,使技術服務進村到戶,保證農村能源建設項目長期發揮效益。積極開展能源產業扶貧,推廣沼氣綜合利用技術,在保護和建設生態環境中生產更多、更好的無公害農產品,增加農民收入。農村能源部門和技術服務隊伍要按照市場經濟要求,把服務和創業結合起來,不斷提高自身的發展能力。
9.制定優惠政策,扶持農村能源建設。各地應結合實際,制定有利於農村能源發展的優惠政策,扶持農村能源建設。在建沼氣池土地審批,鼓勵發展農村能源產業,減免農村能源部門供應農戶直接用於農村能源建設物資的稅賦等方面給予優惠。要從政策上、投資上扶持發展利用農作物秸稈建立集中供氣站、太陽能利用光伏工程和城鎮污水沼氣淨化處理工程等農村能源建設項目。
10.依靠科技創新,提高效益。加強新技術的引進、吸收和創新,及時將各種新技術運用到農村能源建設中,不斷提高效益。依託科研部門和大專院校的技術力量,積極開展科技創新示範,加強培養科技人才,培訓技術隊伍,增加農村能源的科技含量。
四、降低森林資源的低價值消耗
11.千方百計降低森林資源低價值消耗。各地要在加強沼氣建設的同時,採取以煤代柴,以電代柴,以太陽能代柴,農作物秸稈代柴等多種方式解決農村能源替代問題。對生產生活燒柴實行計畫管理,逐步實行薪材消耗卡制度,規範農村薪材採伐。禁止新建和擴建以木材為主要燃料的建設項目,限期改造以木材為燃料的工礦企業。實行審批制度,嚴格控制用木柴燒制磚瓦。除高寒山區外,一律禁止木炭生產。有條件的鄉鎮、縣以上城鎮居民、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旅遊服務業目前仍以薪柴作燃料的要限期停止燒柴。
12.大力營造薪炭林。加快建立鄉、村薪材基地,結合林業發展規劃,在有條件的地方有計畫地營造速生豐產的薪炭林基地,提倡農戶在房前屋後和荒地營造薪炭林。
13.實行農村能源建設任務與限額採伐指標掛鈎的辦法。以地、州、市為單位,由省林業廳每安排250元農村能源建設資金,相應扣減1立方米燒柴限額。完不成當年下達的農村能源建設計畫(主要考核沼氣指標)的地、州、市,不僅要扣減造林綠化責任的考核分數,還要相應減少商品材採伐指標;對超額完成任務大量降低薪材消耗的,經核實後,調劑增加一定的商品材採伐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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