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西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2011年11月,經雞西市政府批准在原雞西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基礎上重新組建成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下設辦事機構為雞西市勞動人事仲裁院。為全額財政撥款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雞西市勞動人事仲裁院設院長(副處級)1職、副院長(正科級)2職。內設立案庭(勞動信訪辦公室)、勞動關係審理庭、社會保險福利審理庭、人事仲裁庭。核定副科級領導職數5名,核定事業編制12名。

勞動人事仲裁院,關於,

勞動人事仲裁院

雞西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始終堅持以加強實體化、職業化、專業化為主導的辦院方針和以“明確任務、化解矛盾、促進發展、保持穩定”為主的工作理念,嚴格貫徹“一法兩規”的精神,公正及時解決勞動爭議,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係和諧穩定。2004年被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授予“全國先進勞動仲裁委員會”稱號,2005年被省政府授予“全省信訪系統先進集體”稱號,2011年被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授予“全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系統2008—2010年度優質服務視窗”稱號,連續八年被省勞動保障廳授予信訪仲裁先進單位。我們將繼續以公正與效率為主題,不斷創新服務理念、牢固樹立服務於地區經濟發展、服務於當事人的意識,為全力做好新時期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工作,推動勞動仲裁事業不斷向前發展而努力奮鬥。
雞西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主要職責:
一、負責受理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之間,以及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其建立勞動關係的勞動者之間,因確認勞動關係,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契約,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二、負責受理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與聘任制公務員之間,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與聘任工作人員之間因履行聘任契約發生的爭議。
三、負責受理事業單位與工作人員之間因除名、辭退、辭職、離職等解除人事關係以及履行聘任契約發生的爭議。
四、負責受理社會團體與工作人員之間因除名、辭退、辭職、離職等解除人事關係以及履行聘用契約發生的爭議。
五、負責受理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人事爭議事項。

關於

雞西市勞動人事仲裁院設院長(副處級)1職、副院長(正科級)2職。內設立案庭(勞動信訪辦公室)、勞動關係審理庭、社會保險福利審理庭、人事仲裁庭。核定副科級領導職數5名,核定事業編制1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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