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籠山(明朝時期台灣的舊稱)

雞籠山(明朝時期台灣的舊稱)

明代台灣稱為“雞籠山”,或稱“北港”、“東番”。萬曆年間,始有“台灣”之稱,清代置台灣府,屬福建省,光緒十一年(1885年)建台灣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雞籠山
  • 故名:北港
  • 別稱:東番
  • 現名:台灣
介紹,文獻記載,

介紹

雞籠山,台灣的曾用名。明代時,台灣稱為“雞籠山”,或稱“北港”、“東番”。萬曆年間,始有“台灣”之稱,清代置台灣府,屬福建省,光緒十一年(1885年)建台灣省。

文獻記載

雞籠山在彭湖嶼東北,故名北港,又名東番,去泉州甚邇。地多深山大澤,聚落星散。無君長,有十五社,社多者千人,少或五六百人。無徭賦,以子女多者為雄,聽其號令。雖居海中,酷畏海,不善操舟,老死不與領國往來。
永樂時,鄭和遍歷東西洋,靡不獻琛恐後,獨東番遠避不至。和惡之,家貽一銅鈴,俾掛諸項,蓋擬之狗國也。其後,人反寶之,富者至掇數枚,曰:“此祖宗所遺。”俗尚勇,暇即習走,日可數百里,不讓奔馬。足皮厚數分,履荊棘如平地。男女椎結,裸逐無所避。女或結草裙蔽體,遇長老則背身而立,俟過乃行。男子穿耳。女子年十五,斷脣旁齒以為飾,手足皆刺文,眾社畢賀,費不貲。貧者不任受賀,則不敢刺。四序,以草青為歲首。土宜五穀,而不善水田。谷種落地,則止殺,謂行好事,助天公,乞飯食。既收穫,即標竹竿於道,謂之插青,此時逢外人便殺矣。村落相仇,刻期而後戰,勇者數人前跳,被殺則立散。其勝者,眾賀之,曰:“壯士能殺人也。”其負者,家眾亦賀之,曰:“壯士不畏死也。次日,即和好如初。地多竹,大至數拱,長十丈,以竹構屋,覆之以茅,廣且長,聚族而居。無曆日、文字,有大事集眾議之。善用鏢槍,竹柄鐵鏃,銛甚,試鹿鹿斃,試虎虎亦斃。性既畏海,捕魚則於溪澗。冬月聚眾捕鹿,鏢發輒中,積如丘山。獨不食雞雉,但取其毛以為飾。中多大溪,流入海,水澹,故其外名淡水洋。
嘉靖末,倭寇擾閩,大將戚繼光敗之。倭遁居於此,其黨林道乾從之。已,道乾懼為倭所並,又懼官軍追擊,揚帆直抵浡泥,攘其邊地以居,號道乾港。而雞籠遭倭焚掠,國遂殘破。初悉居海濱,既遭倭難,稍稍避居山後。忽中國漁舟從魍港飄至,遂往來通販,以為常。至萬曆末,紅毛番泊舟於此,因事耕鑿,設闤闠,稱台灣焉。
崇禎八年,給事中何楷陳靖海之策,言:“自袁進、李忠、楊祿、楊策、鄭芝龍、李魁奇、鐘斌、劉香相繼為亂,海上歲無寧息。今欲靖寇氛,非墟其窟不可。其窟維何?台灣是也。台灣在彭湖島外,距漳、泉止兩日夜程,地廣而腴。初,貧民時至其地,規魚鹽之利,後見兵威不及,往往聚而為盜。近則紅毛築城其中,與奸民互市,屹然一大部落。墟之之計,非可干戈從事,必嚴通海之禁,俾紅毛無從謀利,奸民無從得食,出兵四犯,我師乘其虛而擊之,可大得志。紅毛舍此而去,然後海氛可靖也。” 時不能用。
其地,北自雞籠,南至浪嶠,可一千餘里。東自多羅滿,西至王城,可九百餘里。水道,順風,自雞籠淡水至福州港口。五更可達。自台灣港至彭湖嶼,四更可達。自彭湖至金門,七更可達。東北至日本,七十更可達。南至呂宋,六十更可達。蓋海道不可以里計,舟人分一晝夜為十更,故以更計道里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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