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重領導原則

雙重領導原則是審計部門的組織關係和體制。根據憲法和《審計條例》規定,審計機關實行雙重領導體制,即審計機關受本級政府和上一級審計機關的領導,審計業務以上級審計機關領導為主。

確立這一原則,是為了從組織上保證依法審計和獨立審計這兩項原則的貫徹。各級審計機關應當根據《審計條例》的規定,及時向本級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報告審計工作情況,包括查處的重要違紀事項,以保證本級政府和上級審計機關了解情況,加強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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