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語教育政策

雙語教育政策(bilingual education policy)是指新加坡以兩種語文教學的政策。主要教學用語稱第一語文,輔助教學用語稱第二語文。由四語教育並行制演變而來。20 世紀 50 年代的教育報告書提出構想,隨後在一些學校非強制地進行實驗。新加坡獨立後,1966 年正式定為教育政策,規定華文、馬來文和泰米爾文三種母語學校以英語為第二語文,並作為數學、科學兩科的教學用語,英文學校里的各族學生以其母語為第二語文,作為公民、歷史兩科的教學用語;第二語文為中國小必修必考科,要占整個教學時間的 33%。

後因學生集中於英文學校,各母語學校衰落, 政府於 1980年根據吳慶瑞教育報告書實施統一的以英語為第一語文,母語為第二語文的新教育制度,第二語文所占比重下降。雙語教育的宗旨是讓各族人民有共同語文(英語),又保留各自的文化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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