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責任制

集體責任制①內閣制政府中的一項責任原則。內容為:內閣的所有成員對內閣的所有決定負責,必須毫無例外地接受,捍衛和貫徹內閣的決定,不得對內閣的決定持懷疑或反對意見,否則該成員必須辭職。這一原則發展到19世紀中葉成為內閣制政府公認的原則。內閣也有過“允許分歧”的例外,但是短期的、不常見的。②同“集體負責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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