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聚經濟理論

集聚經濟理論是工業區位經濟學家韋伯(A.Weber,1909)最早提出集聚經濟的概念。

他在1909年出版的《工業區位論》一書中,把區位因素分為區域因素和集聚因素,探討了產業集聚的因素,量化了集聚形成的規則。韋伯認為區位因子的合理組合使得企業成本和運費最小化,企業按照這樣的思路就會將其場所放在生產和流通上最節省的地點。產業的空間集聚可以促進勞動力組織的專業化產業集群可以規避中間商,節省交易成本,也就是說,隨著企業在空間上的集聚,企業可以得到成本節省的好處,產業集聚可以共享道路、煤氣、自來水等公共設施。
另一位經濟學家巴頓(K.J.Button,1976)在企業集群理論研究中的獨到之處在於討論了企業集群與創新的關係:(1)企業地理上的集中必然會帶來競爭,而競爭促進創新。(2)地理上的集中本身就有助於商品製造者、供給者與顧客之間產生一種更為自由的信息傳播,相當數量的創新正是由於顧客需要和解決供給問題而產生的結果。(3)集中地優越的通訊工具加快了區域內企業採納創新成果的速度。這樣,巴頓把產業集群的創新優勢研究又向前推進了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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