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陽區2014年狂犬病防治實施方案

隆陽區2014年狂犬病防治實施方案由隆陽區人民政府頒布並實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隆陽區2014年狂犬病防治實施方案
  • 發布單位:隆陽區人民政府
  • 類型:地方法規
  • 發布時間:2014年
導語,正文,

導語

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區直有關單位:
《隆陽區2014年狂犬病防治實施方案》已經區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

正文

狂犬病俗稱“瘋狗病”,是一種人畜共患烈性傳染病,對人群危害極為嚴重,死亡率達100%。我區2014年8月19日發生犬只傷人事件,截至目前,已累計發生犬傷人15例,全區狂犬病疫情呈上升趨勢,極大地威脅著廣大人民民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區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於8月20日至10月25日在全區範圍內開展狂犬病防控專項行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國務院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雲南省動物防疫條例》、《雲南省狂犬病應急處置預案》等相關規定和隆陽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精神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本著對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充分認識加強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切實加強對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領導,建立防控工作聯動機制,落實綜合防控措施,有效預防、控制狂犬病疫情。
二、組織領導
成立隆陽區2014年狂犬病防控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組成人員如下:
組長:楊建軍
副組長:楊朝恆范正惠李久鵬蘇紹德趙滄桑成員:楊世偉劉飛虹白偉波羅向前侯發林張文芹段克武彭發永曹志陸雲天劉亞雲陳玉佳李曉梅孫志強張加國18個鄉鎮(街道)鄉鎮長(辦事處主任)。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區畜牧獸醫局,由李久鵬兼任辦公室主任,張加國兼任辦公室副主任,辦公室人員從相關單位抽調,負責處理日常事務。各鄉鎮(街道)也要成立狂犬病防控工作領導小組,切實將狂犬病防控工作抓緊抓實,抓出成效。
三、目標任務
(一)犬只的管理:巨型烈性犬只辦證率要達到100%,並加大其他犬只的辦證力度。
(二)犬類狂犬病疫苗免疫接種率:全區犬只免疫接種率達80%以上。
(三)病犬、瘋犬、流浪犬、無主犬和不接受免疫接種犬捕殺率達100%。
(四)一犬傷多人事件的報告處置:報告率和處置率要分別達100%。
(五)狂犬病防控知識宣傳:在全區範圍內宣傳狂犬病防控知識,城鎮居民知曉率達95%以上,農村居民知曉率達90%以上,醫務人員知曉率達100%。
(六)暴露人群救治處理:傷口及時規範處理率達100%,人用狂犬病疫苗接種率達100%。
四、職責分工
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共同做好狂犬病防控工作,制定狂犬病防控工作實施方案。
區政府督查室:負責對全區狂犬病防控專項行動執行情況進行督查。
區委宣傳部,區文化廣播電視體育局:負責做好狂犬病防控法律、法規及防控知識的社會公益性宣傳教育工作,配合有關部門製作狂犬病防控宣傳資料。
區衛生局:負責人用狂犬病疫苗的組織供應和免疫注射;犬傷患者的傷口處理、病人診治;人群狂犬病的疫情統計、檢測和流行病學調查,定期向區委、區政府報告情況;做好狂犬病死亡者的屍體消毒處理;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狂犬病防控和宣傳教育工作。
區畜牧獸醫局:負責獸用狂犬病疫苗的供應和動物免疫接種;疫苗安全性和效果的評價;登記、統計養犬數量及犬只變動情況;對犬只進行預防接種、登記並統計報告家犬免疫數;犬類及其產品的市場檢疫;動物狂犬病診斷、疫情統計、監測和犬傷家畜(禽)的處置及報告;指導患狂犬病死亡的動物屍體無害化處理;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狂犬病防控和宣傳教育工作。
市公安局隆陽分局:負責城鎮(鄉)養犬的審批、管理,處理違章養犬,配合捕殺病犬、瘋犬、流浪犬、無主犬和不接受免疫的犬只,查處拒絕、阻礙狂犬病防控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案件。對飼養動物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或者傷及他人的行為依法給予處罰。
區財政局:負責落實免疫、捕殺、監測、消毒、無害化處理等疫情控制工作所需經費。
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城鎮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捕殺城區內公共活動場所、主要交通幹道隨意流竄的犬只,對捕殺和死亡的動物屍體進行無害化處理;查處養犬破壞市容環境衛生的行為,嚴禁攜帶各類犬只進入公共活動場所、城區主要交通幹道。
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犬只運輸安全管理,嚴禁疫區犬只運往非疫區,按規定憑檢疫證明和免疫證明承接運輸犬類及其產品;汽車運輸犬只的消毒,配合區畜牧獸醫局做好檢疫和衛生監督。
區教育局:負責校園狂犬病防控知識的宣傳教育,舉辦狂犬病防控知識講座。
區民政局:負責受傷害家庭生活困難民眾的安撫和救濟工作。
區環境保護局: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犬只捕殺及無害化處理工作。
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人用狂犬疫苗的質量監督管理工作,強化人用狂犬疫苗及抗血清供銷渠道的管理,做好人用狂犬疫苗及抗血清不良反應的監測工作;查處生產、經營假冒偽劣人用狂犬病疫苗等違法行為。
區工商局:負責稽查、取締非法的犬類交易市場;關閉疫情嚴重地區的犬類市場;協助區畜牧獸醫局對農貿市場出售的犬類和加工製品的檢疫;協助區交通局查處違章攜帶、運輸犬只事件。
鄉鎮(街道):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負責組織落實宣傳、捕殺、免疫接種等各項狂犬病防控措施。
五、防控措施
(一)迅速組織捕殺。對全區範圍內病犬、瘋犬、流浪犬、無主犬和不接受免疫犬一律進行捕殺,城區範圍內公共活動場所、主要交通幹道由市城鎮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組織實施;各鄉鎮(街道)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組織實施。
(二)篩查犬傷人員。各鄉鎮(街道)要認真組織篩查2014年8月至今犬傷暴露人群,確保未接種狂犬疫苗者及時補種疫苗。
(三)規範處置犬傷。區衛生局要開展醫務人員狂犬病防治知識培訓,提高犬傷有效處置能力,規範接種人用狂犬病疫苗。
(四)加強犬只免疫。各鄉鎮(街道)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做好犬只登記,摸清犬只底數,組織落實犬只疫苗接種。
(五)規範犬類管理。全區犬只實行栓養或圈養,飼養者在畜牧獸醫部門進行預防注射、登記後,要到公安部門辦理準養審批手續;嚴禁攜帶犬只進入娛樂場所、學校、醫院、商場等公共場所和乘坐公共運輸工具。
(六)加強宣傳教育。各鄉鎮(街道)要加大對民眾防控知識宣傳教育力度,將《狂犬病防治知識宣傳單》發放到戶;宣傳部門要充分利用《隆陽手機報》及隆陽電視台等媒體廣泛宣傳狂犬病防治知識;教育部門要在中國小校開展狂犬病防治知識宣傳教育工作,班主任作為宣講責任人,要有教案、有授課記錄;衛生部門要利用公衛信息平台等多種形式加大對狂犬病防治知識宣傳。
六、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一)啟動專項行動階段(8月19日—22日)。區級、各鄉鎮(街道)研究制定專項行動方案、召開工作會議。
(二)宣傳、登記階段(8月23日—24日)。各鄉鎮(街道)、區直有關部門開展狂犬病防控宣傳,篩查犬傷暴露未接種狂犬疫苗人群,登記飼養犬只。
(三)捕殺、免疫階段(8月25日—9月16日)。各鄉鎮(街道)捕殺行政區域內所有病犬、瘋犬、流浪犬、無主犬和不接受免疫的犬,對犬傷暴露未接種狂犬疫苗人群進行預防接種,對登記飼養犬只進行預防接種。
(四)查缺補漏、總結階段(9月17日—10月25日)。各鄉鎮(街道)、市城鎮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針對各項任務指標查缺補漏,全面總結,10月25日前將專項行動工作總結報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七、有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狂犬病的嚴重危害性,從保障人民民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穩定的高度出發,把預防控制狂犬病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嚴格按照方案要求,成立工作機構,抽調專門人員,周密部署,精心組織,強力推進,確保狂犬病預防控制工作任務落到實處。
(二)加強宣傳,營造氛圍。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宣傳欄、宣傳單及會議等多種形式,大力宣傳狂犬病防控知識以及狂犬病的危害和控制要求,提高廣大民眾自我保護和防範知識,動員民眾主動參與狂犬病防控工作。
(三)密切配合,規範管理。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各負其責,積極配合,依法制定預防控制狂犬病發生和流行的強力措施,落實各項防控責任。區衛生局、畜牧局、公安局、綜合執法局等部門要建立情況通報制度,及時分析總結,為狂犬病防控工作提供科學的決策依據。
(四)強化落實,嚴格督查。各鄉鎮(街道)、各有關部門要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用於開展狂犬病防控工作,確保狂犬病防控工作的順利開展,區政府督查室要對狂犬病“管、免、滅”等綜合防控措施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對工作不落實的相關責任人,給以通報批評,對造成疫情蔓延嚴重後果的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各鄉鎮(街道)也要成立督查組加強防控工作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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