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東縣2008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及省、市關於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有關規定,編制本年度報告。本報告由六部分組成:一、概述;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三、依申請公開信息辦理情況;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五、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報告內容涵蓋陽東縣人民政府200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間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工作報告內容
一、基本內容
推進政府信息公開是我縣貫徹落實《條例》的重要舉措,是促進和規範政務公開工作,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提高政府的公信力,推進依法行政的一項重要工作。自《條例》頒布實施以來,我縣按照省、市的統一部署,加強組織領導,突出工作重點,注重督促檢查,認真貫徹執行《條例》各項規定,紮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現將主要情況報告如下:
(一)加強組織領導。《條例》頒布後,我縣高度重視,縣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多次召開會議,對貫徹實施《條例》工作進行了研究和部署,明確了相關部門的工作職責和工作重點,縣政府辦公室作為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統籌協調編制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目錄,全力推進陽東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縣信息中心負責平台搭建並提供技術和服務,縣檔案館負責建設政府信息公共查閱場所等。各鎮、各部門也相應健全了信息公開工作機構,明確工作職責,安排專人負責,推動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突出工作重點。按照《條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開有關檔案的要求,結合我縣工作實際,編制了《陽東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陽東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明確我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內容、形式和公開、受理、回復的反饋機制。同時,印發了《關於做好政府信息公開統一標準和規範格式工作的通知》(東府辦函〔2008〕28號)和相關政府信息公開檔案,進一步規範各鎮、各部門的政府信息公開標準和發布格式,指導各鎮、各部門做好政府信息公開指南、目錄的編制和修訂工作,編制了各鎮、各部門的機關編碼,使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逐步形成制度化、規範化。
(三)注重督促檢查。嚴格把握公開程式,廣泛接受服務對象的監督,切實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工作。進一步健全信息公開督促檢查制度,積極貫徹實施信息公開督查檢查工作機制,先後開展了多次集中檢查,通過部門自查、督促檢查、反饋整改等形式,對各鎮、各部門政府信息公開發布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了督促整改,對不符合規範的單位提出改進意見,督促其按規定完成任務,有效地向公眾提供各種政府信息,從而較好地推進了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數量。2008年,我縣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總計2473條,其中縣政府主動公開信息1126條,占45.6%;縣直各部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627條,占25.4%;其他部門主動公開政府信息138條,占5.5%;各鎮主動公開政府信息582條,占23.5%。其中,機構職能類235條,占9.5%;政策法規類297條,占12.1%;規劃計畫類207條,占8.3%;業務工作類1345條,占54.4%;統計數據類206條,占8.3%;其他信息183條,占7.4%。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內容。嚴格按照“公開為原則、不公開為例外”的總體要求,2008年重點公開了以下政府信息:機構職能、政府檔案、規劃計畫、業務工作、統計數據;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依據、標準;行政許可的項目名稱、政策依據、辦理條件、辦理程式、辦理方式、辦理時限,有關民生的政策措施及其實施、監督、檢查情況;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行政複議訴訟事項、政府集中採購項目、重大項目建設情況;陽東縣人民政府信息公開指南和政府信息公開目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內容,妥善處理公開與保密的關係,合理界定信息公開範圍,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穩妥、及時準確,保證公開、公正、便民。
(三)主動公開政府信息的形式。2008年,我縣及時對縣政府網站進行改版升級,將縣政府網站作為政府信息公開的主渠道。在充分利用縣政府網站平台公開政府信息的同時,結合實際,通過廣播、電視、報刊等方式積極公開信息,擴大政府信息公開的覆蓋面。為方便社會公眾查閱政府公開信息,充分利用現有資源,確定縣檔案館為政府信息定點公共查閱場所,並要求各單位根據各自實際,確定公開信息查閱和索取場所,確保本單位公開信息的查閱和提供。同時,進一步完善了政務公開欄、宣傳櫥窗、宣傳單等傳統公開形式,多渠道公開政府信息。
三、依申請公開信息辦理情況
2008年,全縣未收到書面申請政府信息公開,未收到信函、傳真等形式申請要求公開政府信息,未收到申請公開政府信息的電子郵件及網上申請。
四、政府信息公開的收費及減免情況
2008年,全縣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收費及減免情況按《條例》有關規定執行,沒有發生收費和減免情況。
五、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情況
2008年,我縣嚴格按照《條例》的規定公開政府信息,沒有發生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行政複議、提起行政訴訟的情況。
六、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一是政府信息公開平台和載體建設相對滯後,政府信息公開主渠道作用發揮不夠充分;二是個別單位和領導對政府信息公開重要性認識不足,實施《條例》時行動滯後,進度緩慢,部分信息公開存在著內容簡單、形式比較單一;三是信息公開制度建設不夠全面,有待進一步完善。
(二)改進措施。一是進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除政策、法律明確規定不予公開的政府信息外,進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開力度,規範信息公開程式,豐富公開內容,不斷充實和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的內容。二是進一步拓寬政府信息公開的渠道。積極探索信息公開的新路子、新途徑,開展多種形式的信息公開方式,暢通公開渠道,方便企事業單位、服務民眾,有針對性地開展工作。三是進一步建立健全相關工作制度。認真貫徹落實省、市相關工作制度,建立健全縣政府信息公開相關工作制度,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依法、有序進行;督促各鎮、各部門認真學習相關工作制度和要求,嚴格按制度辦事,逐步建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長效機制。四是進一步加大督查工作力度。把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納入領導幹部目標管理責任制及機關效能建設的重要內容,確保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落到實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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