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陽(廣東省交通戰備與信息動員辦公室原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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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陽,廣東省交通戰備與信息動員辦公室原主任陳陽(副廳級)。

2018年8月,陳陽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向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陳陽
  • 國籍: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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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履歷

陳陽,廣東省交通戰備與信息動員辦公室原主任。

人物事件

立案審查

2017年11月,廣東省紀委官方網站“南粵清風”通報稱,經省委批准,省紀委對省交通戰備與信息動員辦公室原主任陳陽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陳陽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利用職權或職務上的影響將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其他單位或者他人支付;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陳陽開除黨籍處分;經省監察廳報省政府批准,決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提起公訴

2018年8月,廣東省交通戰備與信息動員辦公室原主任陳陽(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中山市人民檢察院向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陽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陳陽,聽取了委託的辯護人意見。中山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2005年至2016年,被告人陳陽在擔任廣東省交通戰備與信息動員辦公室副主任、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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